医院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医院临床实(见)习带教制度。

一、医学院校实(见)习计划下达后,科教根据计划要求,及时向关科室布置、落实。

二、凡接受实(见)习任务的科室,必须指定人员(一般应为高级职称)负责具体管理,制定带教计划安排实(见)习带教、考核工作及实(见)习医生的考勤、纪律。

三、根据实习大纲、计划和实际情况,要有计划安排不同形式的讲座、教学查房和示教手术等,科教科负责安排全院活动,(一般每周1~2次),各科室根据情况安排

四、带教教师必须要求实(见)习医生跟随自己从事一切医疗活动实习医生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亲自指导带教实习医生不得独立进行医疗活动

五、带教老师应严格要求实(见)习医生,在学习和生活上关习实(见)习医生带教老师实习医生完成的住院病历和各种医疗文书,应及时、认真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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