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峡两岸法院民事生效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1、香港、澳门回归后我国是一种特殊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2、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律冲突;3、有属于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冲突;4、区际法律冲突不仅表现为各地区本地法之间冲突,还表现为各地区的本地法和其它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相互冲突之间冲突;5、各法域有自己的终审法院,而在各法域之上无最高司法机关;6、在立法权方面,无中央立法管辖权和各法域立法管辖权划分;7、台湾形成与大陆港澳不同的法域;8、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比极为复杂的港澳更为错综复杂;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处理的基本原则与途径;(一)基本原则;(二)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通过全国统一的实体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途径;1、制定全国统一的实体法解决突途径;2、制定仅适用于部分法域的统一实体法;3、各法域采用相同或类似的实体法求得统一;4、将在一个法域适用的实体法扩大适用于另一个法域,从而取得法制统一;通过区际冲突法途径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制定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1、各地域分别制定各自的区际冲突法,用来解决自己的法律与其它法域法律之间冲突。 论文网 2、类推适用国际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用来解决自己的法律与其它法域法律之间冲突。3、对区际法律冲突和国际法律冲突不加区分,适用于解决国际冲突基本相同的规则解决区际法律冲突;4、两岸宜完善、规范两岸的司法协作等。5、两岸区际法律冲突宜以逐步、渐进的方式进行;两岸涉及区际法律冲突的相关法规与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的法规台湾涉及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法规———《台湾地区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过大陆目前没有全面涉及处理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相关法规;3、两岸之间相互承认与执行的法规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大陆法院民事生效判决台湾申请认可与执行中的区际法律冲突1、大陆宜尽速制订适度涉及区际法律冲突的《海峡两岸关系条例》解决两岸加入WTO后的区际法律冲突;2、在律师协会、法学会等中设台湾法律研究委员会;论海峡两岸法院民事生效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论文代写 李梦舟一、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特点港、澳回归后两岸三地为“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我国目前的状况为一个国家(大陆台湾都属于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三个地区大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地区、港澳——殖民地回归的资本主义地区台湾——尚未统一的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的地区);四个法域大陆法域、香港法域澳门法域台湾法域)。港、澳回归后两岸三地为“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所谓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法律冲突区际法律冲突是在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不同地区之间法律冲突;具属地性,是解决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法律冲突;是一个主权国家领土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的民商法律冲突。是一种私法方面的冲突。但学者有分歧,学者萨瑟认为,区际法律冲突不仅仅是民商法律冲突,还包括在发生冲突法律制度内,可能会有民事法、商事法、劳动法、民事或刑事诉讼法、政治或行政法、刑法以及财政法的法律规则之间冲突。中国学者认为,刑法、行政法、财政法、程序法等属于公法范畴。由于世界各国基本上不承认外国法(或外域法)在本国(或本法域)的域外效力,而只适用自己的刑法、行政法、财政法、程序法,虽然也有法律冲突,但不涉及外国法(或外域法)的适用。只是一种隐存的冲突区际法律冲突也称为区际民商法冲突区际私法冲突

论文网 两岸三地的区际法律冲突:1、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法律之间的差别极大,很少有什么相同之处。这表明区际法律冲突的范围可能同国际法律冲突的范围差不多。各法域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但特别行政区只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之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从行政上讲香港政府、澳门政府同北京中央政府的关系,实质上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避免了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演变成国际法律冲突。2、有属于同一社会制度的法域之间法律冲突。如香港、澳门之间。又有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之间法律冲突。如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法律之间冲突。世界上其它国家都是社会制度相同的区际法律冲突。3、即有属于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法律冲突台湾澳门属同一个法系的法域之间冲突。同时又有分属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法律冲突。属普通法系的香港法律与属大陆法系的澳门大陆台湾法律之间冲突。4、区际法律冲突不仅表现为各地区本地法之间冲突,还表现为各地区的本地法和其它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国际条约相互之间冲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香港和澳门可以分别以“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的名义,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科技、体育等领域单独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并签定和履行有关协定;中国缔结的国际协定,北京中央政府可根据情况和香港、澳门的需要,在征询香港或澳门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或澳门。而中国尚未参加,但已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的国际协定仍可继续适用。这意味这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一些国际协定适用于某地区而不适用于其它地区。可能导致各地区的本地法同其它地区适用的国际协定之间以及各地区适用的不同国际协定之间冲突。这是港澳回归后区际法律冲突的一种特殊现象。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5、各法域有自己的终审法院,而在各法域之上无最高司法机关。因此,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方面,无最高司法机关加以协调。6、在立法管辖权方面,无中央立法管辖权和各法域立法管辖权的划分。实际上在民商事领域,各法域享有完全的立法管辖权。而香港、澳门的立法管辖权不是由中央宪法直接赋予的,而是由有关国际条约以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以规定的。7、而台湾尚未统一,但两岸经贸与民间交流的民商事活动非常频繁,两岸加入WTO后,近几年来加速了三通的进程,目前台湾有五万家企业在大陆,每年有二百多万人次的台商往返大陆两岸婚姻有近二十对万,每年以三万对的速度增加,陆资将可以进入台湾投资房地产、进入台湾设立分公司、大陆银行将可进入台湾设分行等,两岸贸易量大,台湾有一套自己的法律体系形成与大陆、港澳不同的法域;8、如上所述,港澳回归后,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极为复杂。而两岸间在政治上目前尚未统一的状况下,区际法律冲突比极为复杂的港澳更为错综复杂。二、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解决的基本原则与途径处理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政治主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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