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改革 助力行业发展

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是为了有效实施“放、管、服”的改革方针,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具体配套文件内容为主要着力点介绍了目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情况。

毕业论文网   5月22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2016年中国实验室管理与检验技术国际论坛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作了题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与发展》的报告。

报告中,他指出要通过“放、管、服”的改革方针做好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

为了了解目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具体情况,本刊记者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以下简称“163号令”)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乔东主任。

明确认定范围   紧跟现行政策   “163号令”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名称由2006年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86号令)改为“163号令”,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乔东表明,“163号令”的调整更准确地反映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范围。

10年前实行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包括检测、校准和检查机构,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只包括检测检验机构

乔东介绍说,“86号令”中的检查机构实际上是“163号令”中的检验机构,过去的检查机构检验机构代替了;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校准是由质检总局的计量司负责,主要的任务是管理校准实验室;过去“校准”的资质认定许可范围不太清晰,“163号令”把校准分离出去,使资质认定的对象更加具体、确切;同时明确检验检测机构的定义,即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构

凡是要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都要求其数据、结果具有合法性,那么检验检测机构就必须通过资质认定,所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是为中国检验检测市场设立了门坎。

在介绍为什么要将“86号令”调整为“163号令”时,乔东表示这是新一届政府的政策,是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调整。

一方面能够有效规范管理者的行为,要求监管部门明确自身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便清晰许可责任。

另一方面是为检验检测机构、行业提供服务,改革检验检测机构明晰政府的要求,有效守法,同时为提供后续有效的监管打下基础。

紧跟新一届政府的政策,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管机构的行为,服务各行业检验检测机构,使得整个检验检测行业呈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补充文件改革添砖   后续工作助监管健全   “‘163号令’是父辈,20多套文件是子辈。

2015年7月29号国家认监委在‘163号令’的基础上发布了16份文件,到现在已发布了20多份配套文件

‘163号令’只是提了要求,但具体实施要靠后续颁发的这些文件进行限定。

乔东介绍“163号令”与目前改革措施条文的区别时说。

对此,他也从检验检测机构隶属、评审制度、评审要求许可流程等方面具体介绍了补充文件,同时也指出了未来要完善的工作内容。

他说,在补充文件中,监管工作被分为两级,一级是国家级,另一级是省级。

国家级由国家认监委直接管理,设立检验检测机构行业评审组,统一协调;省级由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质量监督局来具体负责;两层分级进一步分清了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评审制度方面,“163号令”还对技术评审进行了规范,其强调要建立一些技术评价组织、机构,在技术评价基础上,只有满足要求的才能被许可成立有资质检验检测机构

同时,对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也做了规范。

过去只是按照一个基本要求评审改革后采用的是A+B的模型,A是基本要求,B是不同行业的特殊要求,包括不同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的要求

乔东举例说,现在已经发布了对公安刑事技术机构评审准则,采用基本要求加公安系统的特殊要求;对司法的鉴定机构也是基本要求加上对司法领域的特殊要求

补充文件许可流程也进行了规范。

过去对流程的规定不太清晰,现在要求严格按照申请、安排评审评审、评定、最后许可颁证的流程进行操作,前后时间约为3个月;流程中对评审员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同时提出了处罚办法,这是“86号令”中所没有的。

减少许可、减少发证、延长证书有效期、取消评审费是补充文件中提升监管服务质量的体现。

减少重复评审,取消不必要的证书,比如农业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做资质认定许可时,只需和农业部门一起进行一次评价即可;再如食品检验机构只需颁发CMA资质认定的证书,不用再颁布CMAf 证书。

过去证书有效期是3年,现在证书有效期变为6年;原来6年中检验检测机构要完全评审两次,现在6年只评审一次。

过去的评审费,国家级的是1500元,省级的是1200元,改革之后收费已被取消。

目前全国已经有3万多家检测机构乔东认为评审费用的取消能够帮助检验检测机构节约成本,估算一个评审周期约为12个亿,给机构带去了红利。

补充文件还提到实施分类监管和建立诚信档案的措施,分ABCD四个级,其中A级最好,D级较差,取代了过去采用一种方式来监督评审或复评审;今后是依据诚信分类监管:诚信好的,就减少评价次数;诚信不好的,就加强监管,多评审

对于接下来的工作,乔东介绍,下一步最主要的工作是完善相关文件与制度。

第一是怎样放权,让整个制度真正体现刚性要求,在满足刚性要求的情况下,尽量让制度简洁化、简便化,为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二要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目前已经完善了几个领域的特殊要求,接下来需要把其他领域的特殊要求进一步完善,做到评审的科学性。

第三是要把过去工作的重心从事前移到事中、事后,强化后续的监管,颁布许可时要考察企业,更重要的是颁证之后,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放、管、服”为行业开红利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许可要从“放、管、服”3个方面做起,“放、管”更多的是针对政府职责,“服”主要是对检验检测机构来说。

乔东表示只有把过去不该管的、不该有的程序、不该设的门坎放了,才能体现管理的有效、高效,管理的合理、合法。

通过真正的“放”和有效的“管”,从流程、要求、收费等方面整体上调整制度的规范,给制度管理的对象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对企业来说,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增多,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选择;检验检测市场通过有序竞争,也会给企业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相应地,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越好,就为整个国家的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带来好的保障。

检验检测机构的良性发展同时为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而保证消费品的质量。

另外,乔东指出,“163号令”的“放、管、服”政策也体现了供给侧改革的重心,即对制度的改革,有效地激发市场的作用。

他说,2014年年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有2.8万家,2015年年底已是3.1万家,一年就增加了3000多家机构,不仅落实了李克强总理讲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工作,也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了红利。

在5月22日的论坛报告中,乔东曾表示政府部门现在不敢、也不会对企业进行“卡、拿、要”,而是“放、管、服”。

采用档案和分类监管办法,会给整个检验检测行业创造一个比较公平、公正、干净的平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他提到新的检验检测资质评审准则从1997年下半年发布的6个方面65条变更为6个方面50条,压缩了15条,自此按照50条的刚性要求来进行管控。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