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第二人民医院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总体原则:

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综合目标考核,个人绩效不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实行院科两级管理、两级分配,体现责、权、利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2、指导方针:

建立科室成本核算制度,以医疗质量为核心,以统计数据为依据,综合目标考核为主体的核算办法。将每位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医德医风,医疗、护理、院感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科室面貌等综合评价直接挂钩核算,力求做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同时考虑科室之间的劳动强度、风险程度、收费标准等差异适当调整,兼顾公平。

3、具体做法:

(1)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确定药剂及各医技科室绩效数字。

(2)重新划分各临床科室收入。将药品收入及相关辅助检查收入临床科室之间进行二次分配,按照一定比例计入相关科室,与科室的业务收入合计成核算收入,扣除工资、办公费用、折旧各等项支出后计算出各科室绩效基数,同时将计入各临床科室的二次分配收入相应的在各医技科室中予以扣除。

(3)根据院部各职能科室对各临床医技科室的检查考核结果和医院奖惩条例规定,调整确定科室绩效应发放数。

(4)科室按照科内成员的岗位职责、职务、职称、工作质量、工作数量、风险程度、工作环境等综合因素并考虑适当向技术骨干及高年资医技人员倾斜的基础上确定每位科室成员的绩效分配系数,上报院部

(5)院部综合考评、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分配系数,结合科室绩效应发放数,计算出个人的绩效工资,由财务科统一发放到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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