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案例:业主因潮湿地滑摔伤 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案例:业主因潮湿地滑摔伤,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

业主李某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数千元。李某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负担一定责任物业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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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负责赔偿的关键是看法律有没有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员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例中,如果物业公司对地面潮湿既没有警示性标志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就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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