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立规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迅速,对于满足各类企业和消费者对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与此同时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实践中有一些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业扩张,将金融机构作为“提款机”,存在监管真空,风险不断累积和暴露。

为有序整顿和约束事实上已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同时有效规范增量,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2019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金融控股集团所涉及业务种类多、股权结构复杂、关联交易风险高等特点,确立了宏观审慎管理、穿透监管、协调监管的原则,以并表监管为基础,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

该办法将对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哪些影响?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本刊特邀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阐述,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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