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汇交易的会计处理(1)

我国加入WTO后,企业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将涉及到更多有关外汇方面的业务,这在会计核算上,给广大的财会人员带来了新的要求及挑战。本文着重研究期汇交易会计处理问题。  期汇交易,又称远期外汇交易,是指外汇交易成交时,双方约定交易的细节,到未来约定的日期再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经济交易中,由于双方合同签订到实际结算之间总存在着一段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汇率有可能向不利方向变化,从而使持有外汇的一方蒙受风险损失。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进出口商等会在签订合同时,向银行买入或卖出远期外汇,当合同到期时,即按已商定的远期汇率买卖所需外汇。在外币业务处理中,对负债表日产生的未实现汇兑损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当期确认法,即在当期损益中确认;二是递延确认法,即递延到结算日确认。期汇合同是按其目的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对完全相同的期汇合同可能在不同的企业、不同的时期采用完全不同的确认和计量程序进行处理。目前,国际上一般按企业签约的目的不同而对期汇合同进行如下分类:一是已发生外币业务确定固定的汇率,避免交易日与结算日之间由于汇率变动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而签订的合同,即常说的套期保值;二是规避可确指的外币承诺事项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而签订的合同;三是进行外币投机生意而签订的合同。以下用实例来说明此三种类别的会计业务处理。 论文网   一、第1类业务所涉及的期汇合同会计处理  为了反映期汇交易的情况,企业需增设“期汇合同递延损益”、“期汇合同递延折价”来分别核算在期汇合同内由于汇率的变化对期汇合同远期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折价等情况。  例1:假设中华公司2000年12月10日向美国某采购商出售货物价值为5000美元,信用期三个月,经运输、验货和汇款等程序,货物将于90天内结算、收记。中华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并核算经营损益,同日,中华公司与银行按90天远期汇率签订90天后出售5000美元期汇合同。有关汇率为:2000年12月10日,即期汇率:US$=RM¥8.30,90天远期汇率:US$1=RM¥8.20,2000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US$1=RM¥8.25,2001年3月10日,即期汇率:US$1=RM¥8.15.  中华公司90天后要收入到5000美元,为了使5000美元兑换成的人民币能够固定下来,不至于因汇率变动而造成汇兑损失,与银行签订90天后出售5000美元期汇合同,这样,90天后无论汇率如何变动,中华公司保证能收到人民币41000元。其有关分录为:  (1)2000年12月10日,中华公司向美国购货商出售并发运货物。该批货物应收款项5000美元,按当日汇率折算计算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美元—美国购货商)RS¥8.3×500041500。

毕业论文   贷:产品销售收入41500  (2)同日,中华公司与银行签订期汇合同,约定90天后按远期汇率¥8.20出售5000美元,取得人民币41000元。应付银行的5000美元按签约时的即期汇率折算相当于41500元,与按远期汇率折算的金额相差500元,该差额实际为美元折价,即这批美元表现为按折价出售?  借:应收账款[—xx银行(人民币)]41000  期汇合同递延折价500  贷:应付账款款—xx银行(美元户)41500  (3)2000年12月31日,结账日应作如下分录:  ①因期末汇率变动,对汇兑损益递延产生的影响  借:期汇合同递延损益250  贷:应收账款(美元—美国商)(8.3—8.25)×5000250  借:应付账款—xx银行(美元户)(8.3—8.25)×5000250  贷:期汇合同递延损益250  ②摊销20天的期汇合同递延折价计入本年损益  借:本年利润——折价费用(500÷90×20)111  贷:期汇合同递延折价111  (注:若2001年1月31日需计算当月损益,则比照上述分录进行调整。)  (4)2001年3月10日应作如下分录  ①因汇率变动对汇兑损益产生的影响  借:期汇合同递延损益500 论文网 贷:应收账款—美国购货商(美元)(8.25—8.15×5000)500  借:应付账款—xx银行(美元)500  贷:期汇合同递延损益500  ②收到美国购货商所支付的美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8.15×5000)40750  贷:应收账款—美国购货商(41500—500—250)4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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