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场域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绩效的影响

陈东平,周振,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95。 总结大全 /html/zongjie/。

一、引言伴随着农村金融新政的逐渐展开,一些地区放宽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积极发展以农民资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New Rural Cooperative Financ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CF)。由于农村金融历次外生强制性变革的支农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由农村经济主体自发成立的NCF能否拓宽农户的融资渠道、破解三农的融资困局,自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也引发了学界对其支农绩效影响因素的大量分析。早先研究主要着眼于NCF的资本存量、信贷利率以及当地农村金融市场对其支农绩效的影响(贾万军等,2008);随着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发现仅从运营效率和经济逻辑的角度难以对NCF支农效果的形成机理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政府部门、社区规范、政策法规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均与NCF的支农绩效息息相关(邵传林,2010;王玮等,2008; Xia Li, 2011)。于是,讨论的焦点进一步转化为制度会对NCF产生哪些影响?这些影响得以实现的载体和路径分别是什么?它们是否会促进NCF支农绩效的改进?在全国各地的NCF试点工作如火如荼之际,这些疑问的解答不容回避。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观点认为,组织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它生存在由主要供给者、资源和产品消费者、管制机构、生产相同产品和服务的其他组织等共同形成的一种制度性生活所公认的区域组织场域(Organizational Field)之中。组织运行时,场域中的不同参与者为实现各自的利益,会产生强制(Coercive)、规范(Normative)、模仿(Mimetic)等引诱或迫使组织采纳合法结构与行为的制度性压力(Institutional Pressure),从而影响组织的内部构成和战略选择,最终型塑组织绩效(熊万胜,2009;吴特等,2011;G. Steven McMillan, 2005)。显然,不同于强调经济环境和资源禀赋的产业结构观与资源基础观,组织场域理论主要着眼于中观层面的制度环境对组织形成的强大影响,这就为本文指出了思考问题的方法和解题的进路。缘于此,笔者遵循组织新制度主义学派的理论框架,结合对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情况的实际观察,提出了一个围绕着NCF,由地方政府机构、正规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包括改制后的农商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和当地农户等行动主体组成的组织场域,并逐一分析政府管制、农信社关注、农户认知、组织间模仿等组织场域作用于NCF支农绩效的影响机理,尝试讨论组织场域在NCF支农绩效中所发挥的作用,以期为理论界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中NCF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论文网 二、案例背景、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一)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简介2005年,盐城硕集镇的5位农民自发筹资入股成立了硕集富民合作社,开始以合作社的名义在当地开展资金融通活动。2006年年初,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创新体制和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要求盐城各地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硕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色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2007年,市两办再次下发试点指导意见,要求每个县(市、区)成立至少l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由此,盐城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的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盐城市新建立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其名称叫做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下简称互助社),是以一定区域内入社农户为主体并为社员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互助农民合作组织互助社成立须经县(市、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农经部门批准,并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截至2010年7月,全市试点个数已经发展到126家,共吸收12.89万农户入社,吸纳互助资金16.25亿元,累计投放互助金37亿元,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 代写论文 (二)互助社支农绩效的界定针对互助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农绩效评价,国内已有一些研究,何广文(2007)认为资金互助支农绩效包括能否满足当地农户的融资需求和能否培育农村信用文化两个方面;刘凯利等(2010)从资产规模、不良贷款率、经营管理成本、盈利能力等四个方面评价互助社支农绩效;傅德汉等(2011)则把互助社支农绩效归结为可持续性、信贷服务覆盖面和贷款的增长速度。就国外研究而言,大部分学者关注互助社的财务绩效(Financial Performance)和社会绩效(Social Performance)(Roy Mersland, 2011; Hubert Tchakoute—Tchuigou, 2009; Valentina Hartarska, 2005);有部分学者侧重于强调互助社的运营效率(Operational Efficiency)(Niels Hermes, 2009; Begona Gutirrez—Nieto, 2005)。笔者认为,本轮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最重要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能否改善农户的融资条件、提升农户的信贷供给应当成为评价互助社支农绩效的出发点和基本标准。而盐城市互助社作为农户相互合作、为弥补信贷缺口而成立的金融组织,业务范围以镇为边界,放贷对象全部为当地农户,它支农的深度和广度主要体现在贷款额度和社员人数上。因此,本文选取贷款总额与社员总数作为互助社支农绩效的评价指标。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三)组织场域互助社支农绩效的影响机理和假说1.政府管制对互助社支农绩效的影响。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监管机制是互助社面临的最强大的制度约束。从相关资料来看,为引导互助社的健康运营,盐城市政府机构制定了有关互助社的设立登记、股权管理、治理架构、解散清算等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的经营标准①,并通过年中初步考核、年终综合考核以及月度、季度的例行检查等手段强制要求所有的资金互助组织不得违背既定政策;此外,出于种种原因②,很多地方不成文地规定互助社的监事长等核心成员须由农经办等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兼任。通过这种角色反串式的制度安排,当地政府能更加方便地在互助社内部施加影响,确保互助社的发展不偏离行政部门的效用期望。政府部门的管理迫使互助社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则和规章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互助社的稳定结构,削减了其有关运营机制的不确定性;然而,政府的过度监管也会牵扯互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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