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状:2018年消防安全责任状

消防安全责任状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使其牢固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兴乡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签订责任状,内容如下: 1、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与各屯、所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并落实考评机制。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项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安全小组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根据所在地消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或者方案,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 4、每个村屯按照乡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和消防工作需要,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并落实冬季防冻设施,同时落实好手抬消防泵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使用; 5、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 6、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年度内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 7、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8、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善后处理。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无瞒报和漏报现象; 9、各村乡直消防重点单位应保持年度火灾形势平稳,控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中兴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    签字:   签状村、重点单位: 签字:                   二OO八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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