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年薪考核试行办法

XXX公司年薪考核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内部激励机制,落实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强化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 范围和管理1、本办法考核人员范围: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2、公司董事会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薪数额,经考核后在次年2月份发放

二、年薪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年薪考核内容主要分经营目标和管理目标两部分,以百分数的方式进行考核,因各自的职责范围不同,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也不相同。对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足额发放年薪;对完不成考核指标的按考核情况发放相应的年薪。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如下:1、销售收入考核指标:①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考核指标为3.18亿元。②机械制造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考核指标为8000万元;③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考核指标为2.38亿元。考核办法:①对总经理、总会计师、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考核办法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60%。

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部分考核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总经理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9.5%。②对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分公司技术经理考核办法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5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部分考核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技术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的技术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9.5%。③对分公司销售经理考核办法销售收入占总考核指标的7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部分考核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增长比例考核,以2004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每增长5%,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销售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5%,机械制造分公司销售经理发放部分年薪工资的9.5%。2、产品开发产品开发对总工程师、分公司技术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5%,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公司分公司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按年度目标及公司临时调整安排要求全部完成时,全额发放考核部分年薪工资。未完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达不到7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3、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对总工程师、分公司技术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0%,对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①质量损失每2万元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考核部分年薪的1%,扣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2%。②出现一次重大质量事故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重大质量事故:机械制造分公司出现整机退货或质量损失一次达到3万元;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被主机厂累计罚款达到10万元。4、利润目标:总公司3000万元、机械制造分公司2000万元、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1785万元。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对总会计师、分公司销售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20%。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考核部分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当达不到5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5、货款回收率目标:货款回收率指标为l00%。对总会计师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销售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完成指标时全额发放考核部分年薪工资,完不成时按完成比例发放,但达不到80%时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6、销售费用率指标:总公司2.4%,机械制造分公司4.5%,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1.3%。对总会计师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销售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不超指标时全额发放考核部分年薪工资,超过指标时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7、现场管理现场管理要求有目标、有计划、有考核。公司副总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10%。对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按具体完成情况进行考核。8、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按工伤死亡率和2004年万元销售收入工伤医疗费用率进行考核。①如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取消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发生事故的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的全部年薪。②万元销售收入工伤医疗费率。指标:总公司 ‰,机械制造分公司 0.022‰,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 0.01 ‰。公司总经理分公司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副总经理、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l0%。不超过考核指标时全额发放,超过考核指标时取消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9、员工队伍建设员工队伍建设要求有目标、有培训教育计划、有考核。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对党委副书记的考核占总考核指标的50%。按具体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如每发生一起被盗、酗酒、打架斗殴案件时扣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生产经理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1%,扣党委副书记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的5%。如出现重大刑事案件,违犯计划生育行为和参与“法轮功”活动的,取消被考核人员本考核部分年薪工资。四、附则l、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200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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