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费用的测量研究

[摘要]交易费用测量交易费用经济学从理论研究走向实证研究的重要因素。

根据交易费用的不同定义,可以将交易费用分为宏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微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同时将微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分为市场型、管理型和政策型交易费用

研究表明,尽管近年来在交易费用测量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但总的来说,方法还是比较单一,尤其对非市场交易费用和政策型交易费用测量仍然停留在经验层次,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领域。

[关键词]宏观层面交易费用微观层面交易费用测量      自从威廉姆森在20世纪70年代对科斯的交易费用思想做出重要发展以来,交易费用经济学在概念诠释和实证检验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目前它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理论。

然而一些经济学家对于交易费用可以测量持怀疑的态度,认为由于交易费用中大多涉及人的时间和精力耗费,难以用货币表示,测量交易费用不可能,这样交易费用可能只是一个富有启发意义的工具。

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尽管难以对交易费用作出十分准确的测量,但通过间接的办法还是可以对交易费用测量的。

一、交易费用的涵义   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将交易费用解释为“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

阿罗1969年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

威廉姆森则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和费用”。

巴泽尔把它界定为“与转移、获取和保护权利相关的费用”。

张五常则将交易成本定义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对交易费用的不同理解。

例如,菲吕博顿等把交易费用分成市场交易费用、管理性交易费用和政治性交易费用三种类型。

从上述对交易费用定义中,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度或体制运行的交易费用,如阿罗的定义;另一类是在既定制度下测量商品或劳务的标准及技术变化引起的交易费用,如巴泽尔的定义

前者从宏观层面上对交易费用进行了定义,后者则是从微观层面对其进行了定义

据此,可以将交易费用测量问题也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层面上的测量,另一类是微观层面上的测量

二、交易费用测量的难点   交易费用能否测量以及如何测量又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而这又是交易费用测量的难点之所在。

1.没有普遍认可的术语、对交易费用的不同定义引发了对测量问题的争议。

如前所述,阿罗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系统运行的费用”,而巴泽尔则定义为“与转移、获取和保护权利相关的费用”。

由于对交易费用的内涵各自表达不同,因此导致其测量范围和方法上的不一致。

2.由于生产和交易费用是被联合决定的,因此会导致对交易费用的单独估计变得相当困难。

交易费用意味着更多的交易、更高的专业化以及产量的提高,同时也会引发生产费用的变化。

生产费用的变化同样也对交易费用产生影响。

3.如果交易费用非常高,许多交易可能根本就不会发生。

即使某种特定种类的交易会发生,它也不可能出现在采用货币价格的开放市场中。

为了搞清楚为什么某种特殊交易会被某个人采用,这就要求获得关于其他选择的机会成本的知识。

这显然是非常困难的。

4.一价定律在此并不适用。

在一个给定的社会中,个体和团体可能面对非常不同的交易费用,因此许多估算可能是需要的。

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某个人的政治关系、种族以及其他特点也将影响特殊交易的机会成本,而这些差异对于外部人来说很少是透明的。

三、宏观层面交易费用测量研究   宏观层面上对一国(或地区)交易费用测量最具代表性的是瓦里斯和诺思1986年提出的方法。

他们对交易费用测量方法包括:(1)在人类行为理论的基础上对交易费用和转型成本进行定义——交易费用是“执行交易功能的成本”。

转形成本“是执行转型功能的成本”,“是为改变物资的属性而消耗的资源总和”。

(2)对测量任务进行调整,只测量通过市场的各种交易费用,并把形成这些交易成本的活动定义交易服务,因此测量的任务就是加总各种交易服务并计量其价值。

(3)加总交易产业的价值。

交易产业就是在公开市场上为产权交换而提供交易服务的各种部门,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各种咨询业等。

(4)在非交易产业中,划分企业职员的职业,一是提供交易服务的职业;二是提供转型服务的职业。

提供交易服务的职业收入就是交易费用

这些职业包括:业主、经理、主管、监视员、营销员等。

(5)加总除转移性支付外的国家公共部门为国防、教育等活动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6)把以上各项对应于国家经济核算账户,加总交易费用

该总额就是该社会制度的运行成本

瓦里斯和诺思用以上方法对美国1870~1970年的交易费用进行了测算,结果发现,美国国民收入的45%以上被用于交易,这一比例比1870年增加了近25%。

运用瓦里斯和诺思的测量方法,Dollery和Leong对澳大利亚的交易费用也进行了计量,他们发现澳大利亚的交易费用占GNP的比重从1911年的32%上升至1998年的60%,从而证实了瓦里斯和诺思的结论。

以上测量宏观层次交易费用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首先,这种计量方法所测量交易费用实质上是市场上可计价的各种交易部门的价值加总,这样必然严重低估经济中真实的交易费用总额。

其次,将社会运行成本划分为交易费用和转换费用,这在理论上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在计量上却不具有操作性。

最后,这种计量方法属于简单的统计测算,没有进行深度分析,尤其缺少动态均衡分析。

四、微观层面交易费用测量研究   微观层面上的交易费用所涉及的领域颇多,既有企业管理领域,又有政府管理领域;既有环境领域,又有金融领域等等。

因此本文根据Eirik和Rudolf对微观交易费用的划分——将微观交易费用分为市场型、管理型和政治型交易费用,并评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交易费用测量方法。

1.市场型交易费用   市场型交易费用的典型场所就是金融领域。

在其中,交易费用一般是指在金融市场上投资的成本,它主要包括经纪人费用和买卖差价。

Stoll和Whaley用价差加上佣金的方法来测量交易费用

他们发现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费用占到市场价值的2%,而在小型证券交易所该比例则达到9%。

Collins和Fabozzi提出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测量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交易费用=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佣金+手续费+收费;   变动成本=执行成本+机会成本;执行成本=市场影响成本+市场时机选择成本;   机会成本=预期的收益实际的收益—执行成本—固定成本   其中市场影响成本是指由于买卖价差和券商的让步所导致的资产价格的变动;市场时机选择成本是指由于市场其他参入者的影响导致交易时资产价格的变动;执行成本是由于要求合同立即执行所产生的成本,它既反映了对流动性的需求,也反映了对交易活动的需求。

David、Joseph和Charles通过建立一个证券收益模型,提出了一种新的测量交易费用的方法。

在他们的模型中,交易成本不仅包括佣金和价差,而且还包括预期的价格影响和机会成本

利用这个模型,他们计算出从1963~1990年,大证券交易所和小证券交易所的平均交易费用占其市值的比例分别为1.2%和10.3%。

2.管理型交易费用   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从微观企业层面交易费用进行了系统研究。

他认为,尽管直接计量“事前”和“事后”的交易费用困难,但可以通过对制度的比较来对交易费用做出测算。

例如,如果要用G1、G2表示一组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G*是被选中的安排,C1和C2是制度安排方案所对应的交易成本,则可以得到如下式子:若C1C2,G*=G1;若C1C2,G*=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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