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
总 则 条 加强市新闻传媒心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民主集制原则建立有效保障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策不断提高依法策、科学策、集体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制。
二条 制所称“三重”事项是指重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项目安排和额金使用。
三条 实施“三重”事项集体策制必须坚持以“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策、民主策目以落实党民主集制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四条 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事项集体策制责任人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集体策制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有实施 “三重”制监督、协调责任。
五条 主要领导依据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定集体研究策方案(包括围、形式、容、机和扩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把握集体策程序。
二 围和容 六条 “重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活动;突发事件策和处理。
对干部任免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条 “重事项安排”具体围和容包括年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政公开工作;重要规制制定;应该集体研究其它事项。
九条 “额金使用” 围是指次使用额万元(含)以上用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采购等金支付。
三 策形式和程序 十条 “三重” 集体策制主要通党支部会、主任办公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等形式进行。
十条 “重策” 集体研究程序是 、相关科室提出重策初步方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集体研究建议。
、主要领导确定集体研究基方案; 3、召开党支部会或主任办公会初步形成统见确定征见围和政公开方式。
、征见并做见汇总、反馈。
5、召开党支部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按照民主集制做出定。
6、由相关科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
十二条 “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集体策程序是 干部任免沟通酝酿、召开竞岗动员会议、组织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任职公示、安排谈话行任命。
干部奖惩根据奖励标准或处罚规定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定。
十三条 “重要事项安排” 集体策程序是 、相关科室做调研究提出重要事项初步见、方案分管领导做审核把关。
3、召开党支部会或主任办公会听取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工作汇报集体研究形成共识进行策。
、对纳入政公开容事项选择适当形式和机进行公开。
5、由相关科室形成会议纪要以便监督实施和检。
十四条 “额金使用” 集体策程序是 、相关科室申报额金使用方案和预算由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
、金使用方案报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初步形成统见必要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并通适当形式征见。
四 责任考核与追究 十五条 实施“三重”集体策制事关重纳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适用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追究办法。
十六条 责任追究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种形式。
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对不重视、不认真履行项制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对屡犯不改、违反民主集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更改集体研究、集体策制或人独断专行、少数人定 “三重”问题造成重损失或恶劣影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条例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十七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是指其职责围对直接分管工作不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损失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其职责围对应管工作或者参与定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损失有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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