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医院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Z医院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为进一步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完善的、全院全员广泛参与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多渠道畅通医疗质量管理沟通与反馈机制,医院特制定医疗质量观察员制度。

1、医疗质量观察员是指经过相关培训、参与医院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能对医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推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员工。

2、观察员科室推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讨论通过并聘请的方式产生。医疗质量观察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素质、能力,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负责的工作态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科室副职或助理、护士长、医疗组长优先考虑。

3、医疗质量观察员要全面及时了解和监督各岗位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切实履行职责。要做到“三观察、两提出”,即观察质量管理进展、观察质量存在的问题、观察质量管理成效,提出质量改进意见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4、医疗质量观察内容涵盖医疗质量全过程、全方面,包括基础质量、环节质量与终末质量

5、医院建立医疗质量观察员会议和活动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医疗质量观察员会议或座谈会,组织质量管理活动,畅通质量观察结果的沟通与反馈渠道,总结质量观察结果与成效。

6、医院负责医疗质量观察员进行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质量观察员了解质量管理新知识,掌握医疗质量管理动态,从而提高质量观察员观察能力。

7、医院专设医疗质量观察员平台,如在《医疗质量通讯》或院内网等设专栏,观察员的体会、意见或建议等信息可直接予以上报,或直接报各职能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科专门负责质量观察员意见的收集、整理与上报院部、反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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