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运行单位成本简易测算方法探讨(1)

审计运行单位成本是指审计机关完成一个审计(调查)项目,实现预定审计目标所耗用的各种费用(不含人员工资)之和。

要科学、合理、准确地计算审计运行单位成本,必须先测算完成一个审计(调查)项目实施阶段(含审前调查阶段)所耗用工作量(以工作日为单位),预算每个工作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这二者之积可称之为动态费用

审计准备和报告阶段所需费用可在专业审计部门(单位)年度固定费用中分摊。

审计中特殊因素影响而增加的费用称之为调整费用

由此得出测算公式:审计运行单位成本﹦动态费用项目耗用工作量(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所需要费用标准〕+分摊固定费用+调整费用

依此方法还可以测算出一个专业审计部门或审计机关全年审计项目运行的总成本。

此方法简便易行,具体测算方法探讨如下:  一、测算工作量  如何科学、准确地测算出完成一个审计(调查)项目实施阶段所耗用工作量,是测算审计运行单位成本的难点,也是审计成本控制的关键点所在。

审计项目因行业性质、延伸单位数量、资金规模、审计年限、审计类型、审计目标的不同,所耗用工作量是各不相同的。

可采用先确定基准项目工作量,再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确定不同的折算比例,由此测算出每个项目耗用工作量的方法。

代写论文   以中西部地区地市一级某审计机关为例,根据近三年审计实践的情况匡算,设定1个基准项目工作量为一名业务熟练审计人员完成一个中等单位(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单位年经费收入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且二级单位不超过5个的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收入1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且二级单位不超过5个的单位、中二型企业)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实施阶段所耗用工作量为20个工作日。

其他项目以此为基准进行折算:①小单位(项目)按0.8个基准项目计算,大单位(项目)按2个基准项目计算

②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每增加一个会计年度增加0.3—0.8个基准项目

③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折算为1—2个基准项目,并每增加一个会计年度增加0.4—0.9个基准项目

④专项资金审计,资金总量500万元以下、延伸审计单位5个以下的项目按1个基准项目计算;资金总量500—800万元、延伸审计单位5—10个的项目按1.5个基准项目计算;资金总量800万元以上、延伸审计单位10个以上的项目按2个基准项目计算;每增加一个会计年度增加0.3—0.8个基准项目

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工程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的按1个基准项目计算,500—1000万元的视同1.5个基准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以按2个基准项目为起点,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0.1个基准项目

⑥专项审计调查5个单位以下视同1个基准项目,5—10个单位的按1.3个基准项目计算,10个以上单位的按1.6个基准项目计算;每增加一个会计年度增加0.2—0.6个基准项目

⑦党委政府临时交办事项按0.5—1.5个基准项目计算

⑧市级预算年度执行审计统一按6个基准项目计算,县级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统一按3个基准项目计算

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审计机关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其基准项目工作量和折算比例。

例如:某市审计局派出4人审计小组对该市某中医院院长2000年至2004年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该院年度业务收入为1200万元

按照上述标准其工作量测算,该项目属于大项目,折算为2个基准项目,增加了4个会计年度,即要增加4×0.9=3.6个基准项目,那么该项目就共折算为5.6个基准项目,其耗用工作量(工作日)=5.6×20=112个工作日,审计组整体工作时间为(112/4)28个工作日,即人平28天完成此项目实施阶段工作。

二、预算审计成本  审计动态费用内容包括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通讯费、其他费用等。

动态审计费用标准可分为同城审计费用标准和异地审计费用标准两种。

两种标准的确定则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有关财经政策规定来制定。

一般实行几费合一,捆绑使用,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的办法核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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