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其是缺乏标准的行业,不配受到尊敬] 各行其是
访谈00年8月日到8月5日。
访谈地清华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王贺新徐老师前两年直做国新闻侵权案例收集工作能不能简单介绍下这项工作情况?
徐迅开始关新闻侵权问题还是上世纪80年代末期事0年了特别是近年通若干科研项目共收集到千多案例。
魏永征教授研究生朱莉和我研究生杨慧臻做了认真统计产生了对800新闻侵权案件统计报告。
展江教授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任上与美国耶鲁学国法律心合作立项我作项目责人精选了50做了深评产生了批论也收集了批论。
这些成收集《国新闻(媒体)侵权案件精选与评析五十例》和《新闻(媒体)侵权研究新论》两90余万00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总看涉及影像不多涉及电视有些也有别如涉及漫画等视觉作品。
我对图像伦理方面研究不多但是我知道有些所谓图像伦理问题可能超越法律界限了越界便不再是简单伦理问题因它已触犯了法律。
徐迅那是肯定。
简单区别是看法律规定法律有明规定就是法律问题或者首先是法律问题。
从形式上说是很简单从理论上说也是非常清晰这二者有重不。
伦理学、法学都是古老学科它们基础理论相当成熟虽然它们有些微共处比如都是行规但性质完全不。
所以我特别反对把法学和伦理学放起讲授虽然实践当它们有着密切系。
国是发展国新闻传播学学科还没有承认这两学科独立性、没划清楚这两学科清晰边界。
所以国很多学这两门课被合并门由位教师讲授。
但很多发达国这两门课分得很清楚而且都是专任教师有还是法学院教师。
王贺新研究偷拍暗访问题出版了《暗访与偷拍记者就你身边》觉得这问题主要是法律问题还是伦理问题?
有人说它根就不是法律问题法律不管这我觉得不对首先它是法律问题有若干法律要管这事隐私就是这方面已有若干案例。
当然也有法律不管。
我《暗访与偷拍记者就你身边》这里列举了法律问题、7伦理问题其实如深入讨论还会有更多。
徐迅这可以写难以三言两语说清楚。
由《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隐私权是公民合法民事权益今年7月日这部法律生效我国已将隐私权作独立民事权利加以保护以前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做接保护代已结束。
这味着对公民隐私权保护力有加趋势。
王贺新但是也有些情况比如明星们某种程上就默许媒体对他们私生活关与媒体形成合谋而从获得利益这又如何看?
徐迅隐私权是公民项私权公民可以己定、控制与处分法律充分尊重公民己思表示。
默许法律上也被称是种人――默示是以不反对表示与明示相对应因这不是侵犯隐私权。
但对那些从表示对公开己隐私与否人媒体替他做了定使用暗访或偷拍手段披露他隐私侵害了他对隐私定权与控制权即侵犯隐私权。
王贺新电视领域除了研究偷拍暗访问题还有没有其他方面伦理问题?
王贺新宋晓刚老师讲新闻图像伦理主要涉及虚假、不雅及淫秽、私隐和暴力这四方面尸体画面报道觉得主要涉及以上哪些方面?
当“虚假”涉及损害他人名誉就是法律问题;“私隐”涉及闯入他人住宅也是法律问题;很多西方国暴力和淫秽都是分级这也是法律问题。
宋晓刚老师说般讲是社区标准社区标准就不是全球标准社区标准就是地方标准。
但如从人权高就像98年《人权宣言》说考虑人类庭所有成员固有尊严这样彼都是人候人对人标准就是人权标准而人类尊严是人权基础即了维护人类尊严所以要讲人权。
按国说法就是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人”。
想想如那死者是己亲人怎么办要这么想话设身处地地想那肯定有些画面是不能出现。
王贺新那到底什么方面或层面上相有情心激发什么方面或层面上没有呢?
徐迅这挺复杂其实伦理问题永远没有简单致结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就是多群体里比如说是整国、整行业有公认标准或者我们所有摄影记者承认这样标准反正应该是有标准而不应该各行其是。
各行其是行业可以不择手段地从业行业显然没有理由受到尊敬因没标准谁都可以干怎么干都行嘛还谈什么专业呀?
王贺新那新闻图像伦理方面除了宋晓刚老师说四方面问题认是否还有别方面问题?
淫秽和色情完全不色情是部分人也就是成年人法律问题我国法律从没有对成年人禁止色情。
但是我们特别习惯把色情和淫秽放到起说成回事但是实际上法律根不是这样划界。
《刑法》当有对淫秽物品出版发行非常详细专门规定淫秽标准是很清楚。
王贺新随着“艳照门”事件发生近几年出现了类有关“艳照”报道媒体公开报道类事件并且常使用画面、视频觉得这是什么方面问题?是不是要区分公众人物和普通市民?“扫黄”各种图片、视频报道也往往涉及卖淫场所、裸体交易双方、性交易现场画面等这又该如何界定和规呢?
更何况我国众传播并不分级给孩子看淫秽东西所有长都会抗议。
我国法院少量判出现公众人物概念也不是说因他是公众人物可以传播他淫秽画面而是其他理由。
要搞清楚这些问题首先要受众传播法方面训练。
王贺新新闻学领域常会提到客观性这概念如从法律角看怎么理客观性?
徐迅客观性众传播法领域里不是严重或突出问题比较严重问题是真实性。
客观性要新闻学、传播学专研究因客观、真实、公正、平衡等等这些都是新闻追基理念。
真实有很多层面新闻界讲是新闻真实法律界讲是法律真实哲学层面还有客观真实、主观真实心理学有心理真实还有多学科都涉及真实问题都是有差别什么说不到块这就是问题所学科标准不专业要不样。
法律真实它是必须要合法组成法庭上由法官主持下举证、质证等法定程序以认可那证据证明真相这叫法律真实。
新闻真实是不断靠近客观真实程法律真实也是尽可能地靠近客观真实但是绝对真实和客观真实这两常是难以企及、达到目标。
但是对客观研究不多也没有太多这方面、争论。
徐迅应该是视觉伦理吧我觉得是可以体就是说图片和视频、电影、电视都是视觉甚至还包括游戏、动画。
动画也可以表现得非常暴力、非常淫秽。
虽然媒体是不样但是效都是通眼睛感受这是可以归类包括漫画绘画。
绘画可能会更复杂些绘画有是色情比如说露但那是艺术。
刑法里明规定了什么是淫秽然又说有艺术价值、科学价值还有是医疗科学技术不视淫秽。
法律标准是具有可操作性淫秽就是淫秽淫秽不是科学也不包含艺术。
照片是谁拍就是谁作品。
王贺新这几年出了很多假照片事件些修改照片比较界定有则比较模糊比如两人合作拍摄或者位置、共用相机拍摄但是摄影是瞬艺术你占用了相机和位置别人就失了机会这种情况下照片版权该如何归属?从法律角看如何规呢?
得出这结论并不复杂。
著作权法规定很清楚。
王贺新说到版权归属新闻摄影领域还有摄影记者和工作单位版权归属问题摄影记者往往拍摄量照片现情况是很多记者交了单位发表照片剩下照片就会交给签约商业图片这该如何规?
徐迅著作权法对你说这些情况都给出了方案。
从人讲这是通对众传播法训练可以问题。
央人民广播电台类似版权归属问题全部通用人合(劳动合、聘用合)了。
王贺新有些新闻摄影、摄像工作会涉及翻拍作品照片或使用某些影像作品视频这是否涉及版权问题?
很简单翻拍就是翻拍而不是创作照片是谁拍就是谁作品而不是翻拍者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是原创翻拍不是原创而是对原创种复制。
如他人作品上署名就是侵权这与偷东西没有两样。
当然这不味着翻拍者支付成不该收回。
使用他人作品原则是应当权利人许可许可使用侵权当然法定许可、合理使用除外。
世界上任何成法都不可能直接国问题。
如我们仔细看这些教材对伦理问题划分要么是以问题分类如偷拍、暗访伦理问题;要么是以题材划分如灾难报道、犯罪报道伦理问题;要么是以特定对象划分如性工作者报道、成年人报道伦理问题等只有图像伦理是以媒介标准进行划分它特殊性哪里?电台做法律顾问电台方面伦理、法律问题是不是有些是广播特有或者某方面问题特别多?
徐迅广播有但不太明显比如说恐怖声音或者某些色情暗示声音这是底线其他倒没有特别。
比如说色情靠音响表现色情是很困难虽然不是说不可以但是画面表现容会非常丰富所以部分对淫秽色情等等规基上是针对画面就是因它太直观了。
也有比如《金瓶梅》历代把它都禁了因故事确实淫秽按今天标准它就不是色情问题了。
王贺新做法律方面案例收集陈力丹老师做新闻职业道德方面案例收集我想这些案例收集义哪里?
法律基问题就是有了法律它必须被适用也就是说要看法院是怎么判所以法学研究案例是基础研究。
像我们做这项目集了800新闻侵权案子从选出50进行评价。
所以我们知道现法院怎么要媒体法院判里会做很多说把法律完全细化了。
很多法学院上课常常就是模拟法庭有诉讼双方对抗有检察官和律师对抗有候是双方当事人对抗由法官做出结论这是法学研究基方法。
要说伦理学研究案例研究价值恐怕要跟伦理学专讨论下我就不知道了。
不学科有不标准都叫案例研究法学案例研究和其他学科案例研究可能有非常差别。
王贺新刚才说这样案例集出可以明确法律怎样地适用那有没有些错误适用法律案例?
徐迅我们评这些案子当也有批评法官不讲法理、不讲科学。
因国司法要改革国法制也不断变化、发展不能说凡是法院判都是正确但必须要承认凡是法院判它都是有效因它是法定程序产生行使裁判权力机构它判当然是有效。
但是案子也许可以判出比这生效判更结这就是法学研究了是观与理论它法律上无效。
王贺新如从媒体角考虑这些东西对媒体有什么样义呢?
媒体要样制下、样问题法院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比如说都是偷拍什么张三胜了而李四败了?这问题上法官法理是什么他倾向哪里?
王贺新如用比较视角看国法律案例跟其他国或地区法律案例有什么差别吗?
徐迅当然有了国法律制和全世界其他国都不样国媒体也和全世界任何国不样。
我认世界上任何成法都不可能直接国问题。
近年改革幅很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研究者必须里边浸润感受然领悟这脉才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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