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毕业论文。

摘 要:我国中央银行内审部门自1998年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不断自我发展与完善,取得了一定的审计成效,目前正处在积极深化转型阶段。本文通过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提出的控制自我评估法的分析与研究,对该方法的概念、评估内容、评估方法、目的与意义进行了充分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控制自我评估法在人民银行系统的应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在我国中央银行内部审计中应用该方法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中央银行  论文联盟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和行业先进标准,积极推动人民银行内审工作深化转型和科学发展。其中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控制自我评估法的研究与应用,填补了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领域审计监督方式的空白,对于推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化转型与科学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一、控制自我评估法概述   控制自我评估(Control Selfassessment,简称CSA)法是1987年由加拿大海湾资源有限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设计的一种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方法。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被海外各类企业广泛应用于内部审计实务中。2006年7月,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为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审计活动中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提高审计效率,发布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法》。 代写论文   (一)控制自我评估的概念解读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法》(以下简称准则)第二条指出,本准则所称的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对内部控制的制定与执行负有责任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通过概念不难看出,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而非内部审计人员本身。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是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但评估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监督者仍为内部审计部门,对此准则第五条和第七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制定控制自我评估计划,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做好组织、协调与记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担任控制自我评估的召集人,并加强对控制自我评估过程的督导。   (二)控制自我评估的内容概括   根据准则关于控制自我评估内容的表述,及其在内部审计实践中的应用状况,其主要内容应概括为以下几点:   1.组织整体或职能部门目标的确定;   2.内部控制重点环节的风险识别;   3.内部控制适当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的评估;   4.内部控制整改建议的提出。   这些内容是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具体来讲就是首先要明确组织或特定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这是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重要前提,只有明确了这一目标,其后续内容才不会偏离组织的根本利益;其次是根据确定的目标识别内部控制重要环节的风险,即明确组织或职能部门的风险点;再次是对现有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这也是控制自我评估的核心内容,它不仅包括对组织正式的控制措施的评价,还包括对组织非正式的控制措施,如惯例和日常做法等的评价;最后是内部控制整改措施的提出,它是控制自我评估的关键环节和落脚点,只有针对上述环节提出具体且可行的整改措施建议,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控制自我评估的目标。 代写论文   (三)控制自我评估的目的与现实意义   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最初目的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控制审查与评价之前适当应用控制自我评估法,可以根据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考虑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内部控制审计目标的实现。   虽然开展控制自我评估的初衷仅仅是为了明确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但该方法在内部管理中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1.加强审计双方的沟通,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审计对象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直接参与,加强审计双方的信息沟通与相互理解,把内审部门从内部控制的监督者拓展为内部控制的参与者与推动者,改善审计双方关系;增强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内部控制意识,促使他们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的融入内部控制观念,深入挖掘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   2.使审计建议的提出更具针对性,执行更具主动性。通过审计对象的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人员可以更直接、更系统的获得内部控制的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意愿,并将其通过分析、整理后适度融入审计建议中,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由于审计建议中更多的考虑了执行者的意愿,也使整改措施的执行获得了更多的支持,实施更加顺畅,更好的实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而在以往的现场审计中,由于审计对象不能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审计资料并对其进行系统说明,审计人员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对其内部控制状况的总体评价。同时,由于缺乏审计对象的主动参与,在审计整改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上会存在更多的疑问,遇到更大的阻力。   3.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在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框架(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对内部控制的监控)中,除部分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外,传统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只对其中的第三项和第五项进行评价,而对于第一、二、四项所谓的软控制则很少进行评价,从而导致审计报告只在制度执行层面就事论事,无法上升到内部管理的高度,提出建设性意见,缺乏可读性。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可以充分利用评估结果掌握制度制定者与执行者内部控制的认知程度,从而对组织或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的信息及其沟通情况进行评价,达到全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状况的目的。   (四)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及其比较   控制自我评估的主要方法包括专题讨论会、问卷调查法和管理分析法。专题讨论会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召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进行讨论及评估的一种方法;问卷调查法是内部审计人员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以书面形式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意见的一种方法;管理分析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 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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