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探讨(1)

内容摘要:合并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的四大难题之一,而合并范围的确定又是合并会计报表诸多问题的重中之重。

今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将会成为实务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同时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也是调节利润的一个重要的调节阀。

本文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基本标准、有关合并范围的规范文件合并范围的具体业务处理等几个方面对实务中的问题作了探讨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 业务处理      财政部2006年2月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标志着我国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及实务研究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该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能对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提供理论上的指导。

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

它是指以母公司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而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合并会计报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合并会计报表能够对外提供反映由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的会计信息;其次,合并会计报表有利于避免一些企业集团利用内部控股关系,人为粉饰会计报表情况的发生。

合并会计报表是财务会计的四大难题之一,而合并范围的确定又是合并会计报表诸多问题的重中之重。

因为合并范围的确定是合并会计报表的前提,合并范围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合并会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用性。

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实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将会成为实务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同时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也是调节利润的重要调节阀。

因此,有必要来探讨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中的几个具体的实务问题。

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基本标准      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子公司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运用的合并理论,但是无论运用何种理论,都必须依据一定的合并标准,确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按照国际惯例,确定合并范围主要有以下两条基本标准:   数量标准:按照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的控股比例来确定,以拥有被投资子公司的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为标志。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直接控股,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间接控股,即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交叉控股,即母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质量标准:母公司子公司拥有控制权,以能控制子公司经营政策和财务决策为标志。

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通过与被投资公司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决策和经营政策;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上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

我国有关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规范文件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这是关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具体会计准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规定,散见于财政部颁发的多个文件中。

主要相关文件归总如下:      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文件对编报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纳入合并企业范围合并会计报表内容、具体合并方法及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实施后,此文件影响相对弱化,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未规定明确部分,仍以此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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