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校园网管理制度_凌宁初级中学
计算机校络系统是学校重要现代化基础设施学校师培训、教育科研、科室办公、现代管理提供先进、可靠、安全、快捷计算机络环境。
了保障校络系统安全、正常地运行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络国际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制。
学校各科室、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校有关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
、任何科室和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器、工作活动不得非法侵入授权器、工作。
3.任何科室和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校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颠覆国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
(3)、煽动分裂国破坏国统;。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各教职工不得工作利用校玩游戏、看电影或上股市行情等与职工作无关事情。
5.任何科室和人不得擅安装、拆卸、改变络系统不得将器、工作上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录、传递到校外。
7.各科室和人对外发布信息容必须校领导审签由学校统对外发布。
8.任何科室和人严禁计算机校上使用历不明、容易引发计算机病毒传播软件。
对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指定杀毒软件予以杀。
9.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和监督学生爱护校络设备不得随电脑教室终端设备、电视机不得随开关设备电。
.信息心要对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将对各络系统及上进行严格管理。
.计算机校主干系统及络系统若发生案件应及向学校保卫科及校领导报告。
3各教职工使用校若违反国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若故损坏有关设备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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