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互转合同书] 承包土地合同书
甲方荣金武男景颇族978年0月出生现芒乡芒心学校居住。
甲乙双方平等利前提下甲乙双方商议定甲乙双方将己承包水田承包使用权给对方并达成如下协议、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甲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芒老水池旁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其面积平方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其面积平方米。
二、期限永久性三、方式、按上述甲乙双方比例调换甲方水田承包权面积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二条款);乙方水田承包权面积平方米(四至界限见合二条款)。
四、甲乙双方责任。
、签订合日起土地使用权归对方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其对方土地使用权。
、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原承包权方全权责与对方无关;若使对方造成损失由原承包权方赔偿所有损失济。
3、若甲乙双方非法干预对方使用权擅变更或除合给其方造成损失事主方向损失方赔偿违约金计合所用费用加其损失方续所投入金50倍赔偿。
、水田国所正收公粮、余粮、村社提留费、水利费等由原承包方责承担;如有国农业直补由原承包方享受。
5、若有国征收水田其所补偿土地、房屋建设等补偿金归享有承包权方享受。
五、其他约定事项合式四份甲方双方、崩东然村民组、宝石然村民组各执份宝石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份。
六、合甲乙双方签或盖日起生效。
合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合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协商达成致见形成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合具有等法律效力。
望甲乙双方及子孙代共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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