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区电梯使用收费管理规定

学校社区电梯使用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电梯使用费由电梯运行维护费电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包括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电费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按照电力部门的最新规定,电梯按动力电电价标准收费

第二条 根据“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南校区社区电梯管理参照我校北校区社区电梯运行收费办法执行,电梯运行维护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维保公司和单部电梯维保费用,维保费由本电梯除一层住户以外的所有住户平均分摊,电梯运行电费按照层系数计算收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住户实际月交电费=基数+层系数×(楼层-2)。

基数=住户月均缴纳电费-〔层系数×(总层数-2)÷2〕。

住户月均缴纳电费=(月使用量×电价)÷(总户数-首层住户)。

系数=户均缴纳电费÷(总层数首层)。

第三条 每户分摊的电梯使用费通过计划财务处在职工工资中代扣,如电梯运行成本发生变化,调整收费标准前须经过住户代表委员会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

第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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