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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