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我能否得到儿子的抚养权?_孩子抚养权

法律咨询台      我今年30岁,为了谋生一直在外打工。

3年前我和我老公办理了结婚仪式,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办理结婚证。

我们有一个儿子,刚满2岁。

最近几年,老公一有不顺就狠狠地打我。

我现在经常往医院跑,身上没一块好肉,我已经受不了了。

请问,我想离开他,并拥有儿子抚养权,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吗?   广西 王琪      王琪朋友:   你好!你们虽然办理了结婚仪式,但并没有登记结婚,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你老公并不是你的丈夫,你们之间是一种非婚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除非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你要离开老公,自行离开即可,法律也不会作任何干涉。

对于儿子由谁抚养的问题,如果你与老公未能协商一致,则只能诉诸法律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你与你老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过,对非婚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会依法受理,并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

”你的儿子已经2周岁,只要你不具有不宜抚养子女的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儿子由你抚养,并判决男方承担儿子抚养费。

法官 辛祥      栏目管理、编辑/黄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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