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扣帐划款授权委托书

编号:。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托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下称银行)。

注册地址:中山市xx路55号。

事缘:。

(一)_____(下称本人)于200__年__月__日与_____(下称"发展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买卖合同)以人民币_____元及接该契约之条件向发展商预购座落于_____之房产。

(二)本人为履行该契约中所列之条件及核付应付之楼价向银行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200___年___月___日与银行签订了《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房屋按揭贷款抵押合同》(下称该抵押合同)上述合同编号:___。本人保证按时还款,并以买卖合同项下本人应有之全部权益及该贷款合同项下的房产(包括预售阶段房产)及其有关权益(下称)〔抵押物1〕抵押给银行,赋予银行第一优先抵押权,并在银行开设活期存折,帐号_____(下称帐号),对贷款合同中所有应付之款项均从此帐号照付。

(三)为保证受托人权益及委托人之转取款方便,本人同意签订此委托书,全权委托受托人处理该帐户中有关应付款项的转取。

本人保证:。

1、同意银行以无折(卡)支取方式在授权扣款帐户中按贷款合同规定扣取贷款金额入发展商( )的帐户,授权银行在该帐户中代扣印花税(金额为:贷款金额的0.05),以及扣取银行每月供款和过期罚息。

2、若因扣款帐户余额不足或本人其他原因导致银行无法按时足额扣款,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违约后第一笔还款由本人在 三 日内到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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