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操与规则]双色球规则

我妻荣,乍一看,我荣,妻亦荣,一人富贵,封妻荫子吗?非也。

这是位日本人,了不起的现代民法学大家,复姓我妻,单字一个荣。

说到慈善,怎么扯到了法学家了呢々   您且细听,这位我妻先生有个重要的观点就是:现代社会是个“债权”的社会。

债权,又和慈善家有啥关系呢?   有关系。

这个“债”,可复杂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之债,都是债。

一进市场,不管,你是后手,还是前手,只要你站在流动的市场当中,必然离不开这个债权的大网络。

有了债权,才能保证市场的交易安全与公平正义。

慈善家的游戏,越玩越大,捐物与捐钱,不新鲜了,成了小把戏,把“股权捐赠慈善基金会,才算流行范儿。

看着巴菲特这么玩,不过瘾,中国的慈善家,不甘心落伍。

这回玩得可大了,不再是几十万、几百万的捐款。

而是几亿、几十亿股权捐赠,大资本流动,风险潜伏,小民叹息,望而生畏。

大到财政部、证监会,小到中小股民,随着大富大捐,牵一发而动全身,市场经济,资本时代,为了资本的安全和慈善的正义,不盘问盘问

恐怕不太可能。

伪君子方苞      杨澜、牛根生、曹德旺都曾把股权捐给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想搞慈善的“百年老店”,可是,他们都没有新华都的陈发树运作得大,一下83个亿,慈善大案例。

放下这段先不表,且说位有趣的古人。

古训:义不讪上,智不危身。

商界大佬们的菩萨心肠,表象纷纭,贩夫走卒,无从叩问,看不真切。

也不急,且看这位清朝的名人,他叫方苞。

清宫戏《雍正王朝》里,把他吹捧成了布衣宰相,大文豪,理学大家(程朱理学,当时流行的范儿),那时的老百姓,也拿他做文坛领袖,道德楷模。

结果呢?   为好朋友戴南山的文集,方苞曾写序。

戴氏着了文字狱,方文豪也被牵连。

在狱中,为自保,他竟说哪篇序言是戴氏冒名写的。

言不及义。

方大文豪,口口声声,安贫乐道,晚年归家。

专号殖财为事,为了乌龙潭的鱼利,跟乡亲打官司。

与民争锋。

清初,德主刑辅的时代,一个理学家,面对“道德”二字,况且虚名无力,言行不一,更何况资本时代的企业家、慈善家呢?他们面对的可不是贞节牌坊,而是上亿的资本运作。

贩夫小民,并非喜好“阴谋论”,也不是“阶级敌人”,站得远一些,揣摩久一些,真不真的,才好辨认。

情与法,还是规则来得更加实际。

你看,《慈善法》即将出台,好事一桩。

圆滑的巴菲特      不论玩资本,还是玩慈善,沃伦巴菲特都是强人,不服高人,也是罪过。

表面上看,巴菲特很相信盖茨基金会,把大笔的股权投入进去。

仔细看,老巴有他的主意,他加了很多的条件,比方说,分期到位,而后,盖茨夫妇必须活着且亲自主持基金会运作。

还有。

老巴捐赠股权很特殊。

为何说特殊呢?   这步棋,迟早中国慈善家也得遇到。

要知道,上市公司可没有那么自由,说捐就捐。

那可是股权捐赠!这事儿可大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看着心跳紧张,公司法、证券法冷面无情,证监会、交易所还得种种批准、限售和信息披露,关卡重叠。

没办法。

这是资本时代规则

好了,就算上面的关,你都过了,还要有个条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你这股票得持有三年以上,才有资格捐赠,而且捐赠还有限制――受赠机构不得持有超过股票发行的30%。

要不然,大股东直接变成了慈善基金会,麻烦可就大了。

慈善基金会与上市公司的商业风险都陡然增大,不安全,所以,运作要灵活,分年度若干次捐赠,比较合理。

2006年,巴菲特利用这方面的规则

盖茨基金会捐了1000万的股权,把风险调整到了最低,只捐“无表决权”的股票。

老巴就是老巴,圆滑。

老美如何“盘问”      一潭死水。

不成,大浪翻腾,也不成。

要知道,国内《基金会管理条例》有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

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这个数字可不小。

83亿的8%是多少,您自己算算?要是数额更大,产权关系更复杂呢?热钱这么多,可能性太难想象。

同时,《条例》又规定,如果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获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总之,多了少了,都得转回来办正事。

慈善基金会接受股权捐赠,与现金相比,灵活得多,行情看好,基金会可乐收分红,增加基金会的现金流:行情不好,还可抓好时机,抖手出售,基金会也算资本扩张。

看看老美如何盘问基金会

虽然,美国人对于基金会的非慈善资本市场行为,予以了灵活掌握,增加基金会的现金流动和资金预备,但是,密不透风的规则,还是令人敬畏的。

美国的联邦税收法令,禁止私人基金会在某家公司拥有太多权益。

如果,私立基金会和主要的捐赠者或者基金会董事合计拥有了某家企业的股份或者表决权的综合超过总数的20%,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减持,直至满足法律规定。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企业由独立第三人主体实际所有或控制,则该持股比例可以高达35%。

还回到上面的话题,债权时代,永远是“后手优于前手”,你可以用经济分析的方式探讨这个比例是否合理,但是,你不能否认这类规定是为了确保企业的交易安全和慈善基金会的合法性。

这里面,还得有个“回避”的问题。

咱们国家有规定。

没错,这是一个债权时代慈善必须面对市场规则

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所在的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规则是有了,可是。

太宏观,缺少案例的支持,谁让咱们的慈善事业才刚刚起步呢。

要让大众对这个原则有预期,挺吃力的,慈善家们得费点心思。

老美在回避这个方面吃亏多,见识远,为了防止股权捐赠者利用基金会,几近苛刻的程度,一刀切,禁止一切自我交易的行为。

就说这般的防微杜渐,不是还有2008年麦道夫丑闻吗?   所以,资本时代规则必须苛刻。

谁是未来的主角      重重纠问,有主管部门,网络漫评,有贩夫走卒。

都是看戏的,嬉笑怒骂。

这场“慈悲大戏”的主角,还是得你,慈善家。

看篮球,要看NBA;看足球,要看五大联赛;看慈善吗,估计就得看巴菲特盖茨这两家人了。

慈善基金会与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企业家形成良好的商业运作模式,才是高棋。

企业家、慈善家把捐赠作为一种社会事业的投资,并且他们在为社会创造积极影响的基础上,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才是个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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