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于的用法 古文中于字的用法

古文,是上古时代的文字,也是古代人民陆续造成的文字的总称。古文于的用法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古文于的用法,欢迎阅读。

古文于作为助词的用法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古文于作为连词的用法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

《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古文于作为介词的用法

1.引进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介宾结构用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合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介宾结构用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介宾结构用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介宾结构用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棰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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