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和应对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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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1世纪的中国进入了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应对困境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管理领域需要研究的重大战略性课题。西方的群体事件研究经历了从非理性到理性的分析范式的转变,而国内学者在借鉴西方相关理论的同时非常注重结合中国实际。群体性事件的实践应对正面临五大困境,这些困境正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破局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趋势实践应对困境

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的重大意义。

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成为国家重大战略性课题。群体性事件的高位运行和高发态势给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冲击,反映出中国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维稳机制不能很好地解决新问题、适应新情况,因此现在从中央到地方、从政界到学界都十分关注群体性事件,已将群体性事件作为一项重大战略课题进行研究

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和谐社会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理想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群体性事件则是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容回避、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能够为实践应对提供原则性指导,是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进行的课题研究理论储备。

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是我国社会管理和社会维稳的重大战略性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健康运行的角度来看,发展出严谨论证的理论系统和实用有效的操作规程,是破解群体性事件困局的战略任务。

国内外对群体性事件理论探索。

西方的群体事件研究经历了从非理性到理性的分析范式的转变,一开始认为集体行为是从众、模仿和非理性情绪感染的产物,之后则是从利益等广义的理性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近年来,国内对群体性事件研究也迅速升温,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

国外社会学对群体性事件的狭义理论研究。斯梅尔塞的基本条件说。斯梅尔塞在《集体行为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价值累加理论”。价值累加理论认为集体行为要有六个充要条件,即环境条件、结构性压力、诱发因素、行为动员、普遍情绪或共同信念、社会控制能力。如果环境条件允许,结构性压力存在,诱发因素作用,行动动员有效,共同信念存在和社会控制弱化,就会发生集体行动。①基本条件说对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因为制度压力、群情激愤是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征。

勒庞的非理性感染理论。勒庞认为集群行动是人的一种非理性行为,即集合行为是人们之间情绪互相感染的结果。集合行为的参与者,其有意识的人格和独立判断精神已经不存在,情绪、观念和暗示的感染和影响,使得人们在心理上产生行动的倾向。在感染和暗示的作用下,个体会被一时的冲动所主宰,卷入非理性的狂乱之中。②。

塔尔德的模仿理论。塔尔德认为,当人们面临突发事件,绝大多数人会丧失理智,失去自我控制和自我意识。在这种紧急状态下,环境与预期是高度不确定的,于是人群之间会出现本能地彼此模仿和从众的现象。人们通过模仿力求减少这种高度的不确定性,并与在场的多数人行为一致,由此导致集合行为。③群体性事件中,有一部分人比较没有主见,靠模仿“带头者”的行为而参与群体性事件。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与此有很大类似。

紧急规范理论。紧急规范理论认为,当人群面临突发事件时,人们之间会产生一种紧急状态下的临时规范,这是通过互动、感染和模仿产生的。集合行为中情景是复杂的,信息是高度不确定的。因此,人群中的“精英”或“领袖”登高一呼,提出一种“紧急规范”,这种规范比较有效,出现较早且能迅速得到其他人效法。“紧急规范”一旦产生,会对在场者形成规范压力,迫使他们去仿效和遵从,从而产生集合行为。④此理论对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的解释力有多大,值得进一步研究

谣言流通理论。G·W·奥尔波特和L·波斯特曼在《谣言心理学》中给出了著名的谣言公式:R=I×A,即谣言的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的暧昧性(模糊性、似是而非性)。⑤在群体性事件中,问题的重要性是指其关切切身利益的程度,这里的利益问题是广义的。证据的模糊性是指消息给潜在传播者留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的余地和不确定的空间。谣言一旦传播起来,速度极快,如果得不到权威部门的反馈,就会导致大规模的事件。无疑,谣言在群体性事件中发挥着推波助澜、激化事件的作用。

匿名理论。匿名是指个人所做的事情不能被记录和追踪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对自己的约束会松懈,更有可能去做之前不敢去尝试的事情。发生在集体行为中的事情便是由于群众坚持“群众犯罪不是犯罪”⑥等信念,加上参与人数众多,除了少数领导和组织者,参与的人都是匿名的,他们的名字很难被确认。匿名性导致责任感降低,于是对行为的道德和规范约束力会减弱,人们会做出相对更有破坏力的行为

责任稀释理论。集体行为的参与者素质与水平参差不齐,不可避免会出现对合法财物和权益的损害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冲击。责任稀释理论就解释了人们为什么能够在群体行为中表现出空前的暴力性和破坏性。匿名理论是假设大部分参与者的姓名都是难以确定的,即一旦法庭审判,证据的搜索必然困难重重。责任稀释理论则认为,即使被追查,由于人数众多,违法和犯罪的后果平均分摊到每个人身上是很小的,尤其对于单纯的参与者而言更是如此。

控制转让理论。该理论认为,集合行为中的个人行为实际上是一种理性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都控制着自己的行动,而在集合行为中,人们已经将自身行动的控制权转让给他人。但是这种转让实际上是理性权衡的结果,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收益。转让行动的控制权,并不必然导致混乱,但如果接受转让者控制不了形势,就可能会发生集合行为。控制转让理论对中国群体性事件研究也具有借鉴意义。

参照群体理论与手段—目标论。默顿首用“参照群体理论来解释人们与参照群体比较之后的相对剥夺的内心感受。期望得到的小于实际得到的,存在很大差距,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和不公平感,这种不满和怨愤就会在个体内心积累。当相对剥夺感是选择性地发生在某一特定群体的时候,这个群体就会行动起来,依靠强力来纠正这种“剥夺”,收入差距往往是最为核心的剥夺感的缘起。相对剥夺导致挫折感和怨愤的积累,进而就会产生攻击性行为。在中国,城乡差别、行业差别、区域差别等都会形成不同的参照群体和被剥夺群体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有深厚的基础。

国外社会学对群体性事件的广义理论研究。国外社会学的广义研究与经典研究的区别有二:第一,在时间上,经典研究靠前,而广义研究则比较靠后;第二是本质区别,经典研究是较早期关于社会学中集体行动或集群行为的专门性研究,而广义研究则采用更深入、更开阔、更新颖、更系统的视角,将群体性事件放在社会运动、国家与社会革命、公民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政治过程和资源动员等基础上,这些理论视角同样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科塞和达伦多夫:冲突社会学。科塞的功能冲突论提出“社会安全阀”理论,认为社会冲突不总是分裂的,具有整合的作用;不总是动荡的,具有稳定和平衡的功能;不总是破坏性的,能够创造新的组织、制度和价值。群体性事件社会冲突的重要形式,同样也会具有这样积极和正面的功能。此外,科塞区分了现实冲突和非现实冲突、内部冲突和外部冲突、个人冲突和党派冲突,对于群体性事件研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⑦。

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系统论证了社会冲突的条件和过程,以及社会冲突的程度和结果。潜在利益转化为显在利益,导致潜在群体转化为显在群体,完成这样的转化需要在技术、政治、组织、领导、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准备。社会冲突的强度是由权威结构的开放性和流动性程度决定的,社会冲突的烈度是由社会经济剥夺情况和社会控制机制决定的。该理论为我们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分类和分析其动因系统提供了基本的参考。⑧。

亨廷顿和伊斯顿:政治系统理论。亨廷顿在1989年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认为以下两种社会系统都是稳定的,即高度传统的社会(L1点)和高度现代的社会(L2点),而处在两种社会类型之间的转型社会(H点,如中国)则是充满着动荡、冲突和不稳定。中国社会目前正处在深度的社会转型时期,“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社会情境急剧变动、社会体制迅速转轨的中国社会,往往充满着各种社会冲突和动荡,这有力地解释了转型期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态势。⑨。

戴维·伊斯顿在1999年《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一书中指出,政治生活包含各种因素和系统,政治系统想要保持稳定,既要在内部保持各系统和因素的和谐,又要保持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其政治系统理论认为,政治系统是与外界相互作用的开放系统,公民对政治系统的要求是“输入”,政府的反应为“输出”,公民的重新表达为“反馈”,一旦这个环节出现障碍即“输入性故障”,就会爆发群体行为,在中国则会爆发群体性事件。⑩。

戴维斯:“J型曲线”理论。戴维斯的革命爆发曲线模式对于分析群体性事件有着独到的解释视角。戴维斯认为,革命的爆发是因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提高了人们的期待满足需要,而一旦实际的发展能够给人们的“实际满足需要”低于人们的容忍差距时候,他们体验的挫折感和剥夺感就会导致革命爆发。“J型曲线”理论可以解释大部分的群体性事件(当然不是“革命”的概念),中国的改革开放给社会成员带来普遍性的实惠,但同时也是分布不均的,主要体现之一就是贫富悬殊。每个社会成员对于改革都是有心理期待的,一旦实际满足和心理期待差距达到一定程度,在利益相对受损者中间就会爆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在他们的思想中会出现倒退和回逆,即高度认可改革开放之前的制度,否定今天的改革开放。

葛兰西等:公民社会视角。公民社会理论视角是西方政治研究社会研究的重大理论基石。“公民社会”的概念来自西方。葛兰西在意大利革命失败之后被投入监狱,在狱中苦苦反思革命失败的教训。他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强大的公民社会使得革命动员和组织困难重重,最终起到了阻碍革命的巨大作用。自葛兰西之后,公民社会研究持续不断。公民社会又称第三部门,是指区别于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部门,是公民集体行为的平台,具有自发性、自治性的特征。随着2008年群体性事件在中国的大量爆发,媒体和学界有人甚至惊呼2008年是中国“公民社会元年”,因为它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在组织动员社会方面的力量。

格兰诺维特:“门槛效应”或“阈值散射”模型。格兰诺维特剑走偏锋,提出“门槛效应”或“阈值散射”理论,在研究群体性事件方面是独特的理论创新。博弈论认为集体行动是由具有理性偏好的个体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行为的一种宏观聚合。但仍需要解释个体在集体行动中是如何相互作用并最终聚合成集体行动的,门槛模型解释了这一点。“阈值”简言之就是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数或比例,参与群体性事件给个体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是因人而异的,因而其参与集体行动的“阈值”是不同的。对于激进者、风险喜好者、组织者或领袖等类型的个体,其参与事件的收益远远高于不参与,阈值很低,甚至为零,即自己组织和发起群体行为。而对于保守者,阈值则非常高,极端情况是即使所有人都参与了,自己也只是冷眼旁观不做参与。而更多的则是阈值趋中的大众,往往在信息不确定情况下进行模仿并参与事件

阈值散射模型可以预测集体行为行动能否发生。例如,广场上有100个人在游荡,这就是潜在的骚乱情形。其一:对于连续型阈值分布的群体。即如果100个人的阈值分别为0、1、2、3、4、5、……99,就会引发多米诺效应。阈值为0的人发起骚乱,阈值为1 的响应,阈值为2的响应……,最终均衡结果是100人都会参加骚乱。其二:对于断裂型阈值群体,即如果改变阈值分布,取出阈值为1的人,用阈值为2的人代替之,则阈值为0的人无论怎样发起,都不会激起反应。可见,阈值分布会有效解释和预测集体行为的发生。该理论对中国群体性事件研究的意义是,如果社会压力增大、阶层贫富悬殊、社会价值扭曲或者社会制度偏颇,那么平均每个社会成员的阈值就会下降,群体性事件的燃点也会下降,任何不满或泄愤的事件都更有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查尔斯·蒂利:集体行动动员模式。蒂利是以有关社会运动和社会革命的著作闻名遐迩的,他提出“集体行动动员模式”,这一模式包括:利益、组织、动员、时机四方面。利益是一个特定群体可能具有的与其他群体相对而言的优势与弱势;组织是指一种共同体,这种社会结构促进了这样的认同;动员是指资源被一个试图寻求新的政治优势的群体所控制;时机是指一个特定群体作为竞争者在同社会中现存政治力量的斗争中动员各类资源和发起行动的机会。一个群体的基本社会结构能够影响其动员资源和对社会权威进行挑战的能力,内部紧密的社会关系与联系能够推动该群体经由动员形成集体行动

西达·斯科奇波尔:国家与社会革命理论。斯科奇波尔的国家与社会革命理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她主张国家的相对自主性,认为国家不只是统治阶级的代表,国家代表着一个自治的社会公共机构,是拥有自身全部的权力与能量的机构。国家能够凭借自身力量进行运作,能够调控社会、复苏经济。科奇波尔通过研究法国革命、中国革命、俄罗斯革命,论证国家和其他政治力量在重大革命中的作用问题。她认为在解释这些社会革命的发生问题时应考虑三个基本点:第一,革命的原因应该从社会结构、目标和条件中去寻找,而不在于革命者所表达出来的意图愿望;第二,国际局势在推动革命过程甚至左右局势中具有重大作用,这一点在埃及、利比亚等国的社会动乱中可以得到令人信服的印证;第三,国家的制度特征是革命获得成功的关键,国家还可能采取独立于各社会阶级或其他经济力量的行动,以阻止社会革命的成功。

吉登斯:高度现代性及其风险。吉登斯认为,人类社会尤其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进入高度现代性,现代化的制度特征在全球扩展,也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各种社会运动和社会后果。每一个发达工业国家的内部可以从四个维度进行分析:监控体系是与人类活动领域中的阶级对立相应的,监控体系的过度发展必然导致社会的民主运动,这是公民的政治权力,也是阶级斗争的主要表现;私有财产是一种民主权力和经济权力,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诱发工人运动;军事暴力包括警察、军队、监狱等,对内是维持社会秩序的震慑力量,如果过度发展就会激发和平运动;大规模的自然改造开始于工业革命,过度开发自然会在社会中激发生态运动、环保运动等。

吉登斯接着认为,随着现代国家制度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制度的风险也在全球扩展。资本主义的全球发展,导致资本的全球运动和全球资本主义浪潮。其结果是诱发世界劳动工人运动和全球金融危机或致经济体系崩溃;工业技术的全球扩展,在冲击民间传统宝贵非物质技艺的基础上,打造了一个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会导致发达国向不发达国转移环境污染,造成生态灾难的全球分布;军事暴力导致全球军事制度的形成,其负效应是使得核战争的阴云笼罩全球。这也激发了世界各国的反核运动和和平运动。

中国学界对群体性事件理论研究。国内学者的研究一方面借鉴了西方的相关理论,同时非常注重结合中国实际来研究群体性事件,本文将梳理相关的代表性观点。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态势与数量统计。群体性事件每年爆发的具体数量不详,没有任何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给出完全的数量统计,我们只能得到粗略的统计。2010年中国社科院的《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在对2009年的社会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2010年的形势进行了展望与预测。“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2008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激烈程度都超过以往。该蓝皮书指出,2010年群体性事件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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