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竞争轮岗实施细则_《实施细则》

顺利推进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根据《党组关局机关人员竞争轮岗工作方案》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确定职责岗位()、根据批准我局“三定方案”、尤其是管理体制改革科室增加、职能强化和推进“两体系”建设要对局设科室工作职责进行修订公布。

(二)、根据科室工作职责确定科室岗位数。

二、公布围条件参与竞争轮岗人员围()、原任科长须全程参加竞争轮岗

特殊岗位轮岗科长也必须参加考试、述职述廉、满测评、民主测评。

(二)、正科虚职满三年、副科实职满二年、副科虚职满三年、且合党政干部任职基条件公员可申报参加竞争科长职位述职述廉。

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也须参加考试、民主测评和轮岗

(三)、行政编制般人员除特殊岗位轮岗人员可不参加双向选择外都必须全程参与竞争轮岗

(四)、事业人员

人提出申请、所编制单位按双向选择办法补充到行政岗位

局机关借用特殊岗位人员可以不轮岗

三、报名审()、报名。

所有行政编制人员、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事业人员都必须报名。

(二)、格审。

对报名人员出生、参加工作、任职、政治面貌、学历、人身份、所编制单位和近三年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党政纪处分等情况进行审审合格人员分别按原任科长、拟竞争科长职位人员、行政般人员、拟到行政科室工作事业人员分类公布。

四、组织考试()、参加人员

局机关全体人员无论是否参与竞争轮岗行政、事业、聘用人员都必须参加。

这次考试作竞争轮岗考评容并作年考核依据。

(二)、考试容。

国录用公员考试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由考试心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申论占5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0%组合套试卷组织考试并责卷。

五、述职述廉(二)、确定科长职位补充数。

原任科长述职述廉结束宣布满测评结确定应补充科长职位数。

六、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作竞争轮岗考评量化组成部分并作年考核依据。

七、选拔科长()、推荐

推荐分两种形式、会议投票推荐

召开全体人员会(不含聘用人员)对拟补充科长进行投票推荐

、别谈话推荐

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责人参加进行座谈推荐

(二)、考察。

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别谈话推荐结研究定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参加人员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责人。

(三)、研究。

考察情况研究定拟任科长人选进行公示。

(四)、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7天。

上述程序选拔拟任科长人选可参加科长竞岗

八、考评量化对次竞争轮岗组织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近三年考核分分别按照0%、30%、60%权重进行计分。

基础上对正科实职、正科虚职、副科实职、副科虚职人员分别按、、、0进行加分公布结。

九、申报岗位()、公布可以不参加竞争轮岗岗位人员

(二)、公布参加科长竞岗人员名单。

十、竞岗演讲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由竞岗人员进行竞岗演讲

演讲容主要是就所申报岗位有何理由、有何特长和优势进行演讲演讲控制8分钟演讲材用纸打印35份人签名会前天交考评组通抽签确定演讲顺序(不轮岗科长不再演讲)。

由局领导、事业单位责人和各县(市、区)局长组成评委对竞岗人员演讲进行评分。

评分实行分制两高分和两低分取平分得分。

十、定岗推荐召开行政编制人员、事业单位责人、各县(市、区)局长会议对竞岗人员进行定岗推荐

()认竞岗人员适合所申报岗位工作表示不再提出建议岗位

(二)认竞岗人员不适合所申报岗位工作应提出建议岗位

(三)按实际参加推荐人员数对竞岗人员得票率进行统计岗位推荐率不达到会人数三分不得所申报岗位任职且不再计算其得票分值。

(四)岗位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及以上应计算其得票分值。

计分分别按局领导占35%、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占0%、事业单位责人占5%、各县(市、区)局长占0%权重进行量化。

十二、综合考评考评量化、竞岗演讲、定岗推荐量化分分别按30%、0%、60%权重进行计分。

综合考评结作确定科长岗位人选依据。

十三、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采取以下原则确定()推荐岗位只有人且推荐率达到会人数三分及以上可以确定该人选。

(二)被推荐人员有两岗位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及以上按推荐率高岗位确定推荐率相按申报岗位确定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被推荐岗位推荐率都达到会人数三分及以上按综合考评得分排序确定;综合得分相按推荐率高人选确定推荐率相按申报该岗位人员优先确定

竞岗仍有缺位待条件成熟再安排下轮竞岗

十四、报请备案对拟任科长人选写出考察报告局党组研究讨论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备案批复下达前定任命科长先行主持科室工作办理工作移交和档案交接手续。

十五、科员定岗保持工作连续性原则上除科长外每科可以选择名原工作人员办公室除不参加轮岗人员外可保留名原工作人员

科员双向选择程序()愿放弃竞争科长职位人员由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岗位

(二)科员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每科每轮只可选择名也可放弃。

(四)、科员、科长双方签确认作科员定岗依据。

(五)领导组研究到岗工作

(六)双向选择能确定岗位人员由领导组安排岗位

十六、事业人员补充人申请到行政岗位工作事业人员按照年龄结构、男女比例、化程、业熟练程、专业特长等情况进行组合。

每科可保留名该科室工作人员该科原行政般人员保留则必须选择名原该科室工作事业人员

主要程序如下()、领导组研究定不轮岗人员到岗工作

(二)、申报岗位

(三)、科长提出拟选人员

(四)事业人员科长双方签确认作事业人员补充依据。

(五)多轮选择各科每轮只可选择名。

补充人员可以少科室核定人数(六)领导组按照优化组合原则研究事业人员到岗工作

(七)双向选择能确定岗位人员到原编制单位工作待条件成熟补充到行政岗位工作

十七、其它竞争轮岗程尽具体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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