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报告

关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报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物业科):

杭州市江干区白杨街道**社区。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县(市)物业管理部门应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

(二)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我们**小区于2008年11月30日交付使用,现入住率达到50%以上,已经符合《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的规定,**小区相当部分业主申请筹备召开**小区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请贵单位切实履行上述法定职责,对**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及会同筹备组织,让政府社区、**城物业及**城业主共创一个美好和谐家园。

**小区业主

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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