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医院会议制度

第五医院会议制度

一、总则。

1、为完善我院的党政议事制度,使全院的党政决策会议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2、院党政会议包括院务会(院长办公会)、院党总支会、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科务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分别具有研究决策、议事、咨询、信息发布、传达布置工作等职能和作用。

3、院党政会议实行定期会议制度

二、院务会(院长办公会)。

l、院务会(院长办公会)是全院最高行政议事和决策机构,由院长、副院长、院总支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

2、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

3、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有:

(1)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制定全院学习、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方案。

(2)讨论制定全院建设和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措施;讨论制定重大改革方案、技术经济责任制方案、效益分配方案。

(3)讨论通过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算、决算及其他重要文件。

(4)讨论制定全院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执行措施。

(5)听取各分管院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各部门存在的问题。

(6)研究和部署全院近期工作

(7)对全院的业务建设、行风建设、劳动分配、职工福利、行政管理、人事、财务、奖惩核算、设备、后勤、保卫、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

(8)讨论研究其他重大问题,研究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4、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在议事和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事先经过充分的调研和反复的论证,做到科学决策。

5、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的记录由院办公室担任。会议的决策和决定通过院务会和院周会传达,或由院办公室负责传达到有关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应认真贯彻,及时落实具体工作,按时完成。涉及全院性、多部门参与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各分管领导要抓好所管部门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6、院务会(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

三、院党总支会议

l、院党总支会议是院党总支的重要议事制度,是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的重要形式。院党总支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外出时,副书记或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并主持;院党总支委员参加。

2、院党总支会议的内容是: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重要决议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传达、贯彻、执行的意见、方案和具体措施;。

(2)研究制定医院党的工作思路、工作组织、作风建设的规划,讨论制定院党总支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和医疗、科研事业发展方向、长远规划,讨论决定医院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审议医院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决算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医院党政机构设置、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

(6)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及对违纪党员处分;。

(7)讨论下级党组织请示的重要问题,审批下级党组织的组成和支部委员的分工;。

(8)听取并讨论解决职代会、共青团、工会和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及其他重大问题。;。

3、院党总支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党总支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4、院党总支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在研究处理突发性事件时,需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会议组成人员因公、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应事先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5、院党总支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对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后由办公室主任向他们报告本次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决议。会议的决定、决议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委员和领导抓紧落实;办公室负责传达和催办,并及时向党总支报告情况。

四、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

1、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是重要的院级行政议事制度院务会议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2、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和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决定,落实。

学习、贯彻执行措施;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职能管理系统近期工作:研究和解决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

3、各职能部门提交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咨询和调研,听取不同意见,准备好有关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方案,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4、凡涉及到几个部门协办的工作,有关科室不得推诿、拖延,必要时向分管院长汇报,由院长协调或指令决定。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的记录由院办公室担任。会议的决定和有关安排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执行。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检查执行。

6、行政办公会(职能科室会议)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时间由院长决定。

五、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

l、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发布和交流信息的重要行政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外出时,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院长,或指定一名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领导、中层干部参加。

2、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的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和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通报全院有关行政、业务工作情况;布置需要及时解决和完成的各项工作;汇报交流各部门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及需要集体研究讨论的问题等。

3、会议记录由院办公室担任。

4、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应出席人员因故缺席时,须事先向院办公室请假。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记录会议要点,并负责将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的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同时积极组织贯彻执行。保证上情下达,政令畅通。

6、院中层干部例会(院周会)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周四下午召开,特殊情况,由院长临时决定召开。

六、科务会。

1、科务会是部门科室工作例会,具有发布信息、传达布置工作的功能。

2、科务会以科室为单位召开,由科室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全科室工作人员参加。

3、科务会的内容有:传达院周会精神和院部有关指令,落实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通报医院有关情况和本科室工作的进展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按时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讨论解决医疗护理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及近日的工作

4、科务会一般在院周会的次日上午举行。

七、职工代表大会。

1、院职工代表大会是全院职工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具有审议医院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2、院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会议,每三至五年一届。期间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讨论时可临时组织召开。

3、院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听取和审议院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收支报告。

(2)参政议政,审议职工医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医院建设和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技术经济责任制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审议通过有关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劳动保护等重要规章制度

(3)按《院职代会工作条例》的规定选举、评议、罢免或撤换院职工代表、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确定工会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

(4)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审议决定有关职工住房分配、生活福利、女工权益保护等重大事项。

(5)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提出嘉奖建议;对政绩较差、不负责任,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者提出惩处建议。同时,接受职工代表、工会会员对职代会及工会工作的批评和监督。

4、院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并严格按有关组织程序进行各项议程。职工代表会议由院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5、院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院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向职工群众传达贯彻职代会精神,组织职工代表及职代会各工作小组进行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的执行和有关部门对大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八、会议纪律。

1、全院科室均应认真贯彻执行院党政会议的各项决定,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2、各种会议均需点名或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对无故不出席会议的人员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

3、院级行政会议的准备、通知、记录等均由院办公室负责,各职能科室召集会议召集者负责。

4、各种会议均要有记录,院级或职能科室负责召集会议的有关记录应在年末时存医院综合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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