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后勤集团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落实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集团各公司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
集团设立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成员为集团办公会成员,统一安排、实施各单位(总经理)、机关各部门(主任)绩效考核工作;集团质量检验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1)工作质量指标:直接反映各单位工作过程质量的指标,根据各单位质量目标制定考核指标内容及详细标准;。
(2)经济效益指标:反映各单位经济收入、成本控制、资金结余等经济效益的指标;。
安全管理指标: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及安全检查,并能够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考核指标;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综合印象指标:根据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对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工作的综合反映,由集团领导对于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的指标;如出现重大恶劣影响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不同单位的性质确定三项指标的权重;。
(1)服务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动力与工程服务公司、园林与环卫服务公司、幼儿园、社区物业管理部;。
(2)经营性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服务公司;。
(3)服务经营性公司:餐饮服务公司;。
序号 指标 服务性公司 经营性公司 服务经营性 公司。
1 工作质量 55% 30% 45%。
2 经济效益 30% 55% 40%。
3 社会效益 15% 15% 15%。
4 合计 100% 100% 100%。
1 工作质量 与监督检查体系对各单位工作质量的检查结果挂钩;。
2 经济效益 与集团财务部对各单位经济效益指标的考核结果挂钩;。
3 社会效益 与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对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工作的综合反映,以及各单位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安全管理事故、客户重大投诉、重大违纪违规等事项挂钩;。
(2)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工作质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
l 绩效工资基数由集团办公会根据集团整体工作、整体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等于岗位工资的额度。
100—96 出色 1.2或者以上。
95—86 优秀 1.0。
85—76 良好 0.9。
75—60 合格 0.8。
59以下 不合格 0.75或以下。
(1)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出色者:一般的,其绩效工资系数为1.2;如特别出色者,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高出1.2。
(2)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不合格者:一般的,其绩效工资系数为0.75;如工作表现特别差,或者出现极大工作失误造成集团、学校的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可低于0.75直至全额扣除。
2.年度考核结果、半年度考核结果与下一学期(半年度)的月度工作绩效考核系数挂钩;。
(1)对于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出色者,调高其下一年度的月考核系数,具体幅度由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2)对于绩效工资系数等级评价不合格者,降低其下一年度的月考核系数,具体幅度由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本年度的实际绩效奖金发放额度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补足差距或者扣回超额部分,并在年终奖金中体现;。
对于年度考核结果出色者,集团优先考虑为学校年度评优的候选人;。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