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行政强制法对警察执法裁量权的内涵

就现状而言,警察裁量权能否合理有效的行使已经对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产生影响。警察裁量权的合理有效行使警察个人的道德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纵观现阶段我国警察队伍,大量非专业人员,在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即走上警察执1法岗位,这样的做法很难确保他们能够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判断各种复杂形势、行使警察裁量权警察裁量权行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执法的合理性和执法资源的使用效率,但是这种带有选择性意味的执法可能会导致区别对待,违背公平原则,甚至可能被部分警员滥用,成为其某私立的手段,裁量权的不恰当行使不仅违背法律精神,违反公正执法原则,而且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有时甚至使矛盾更加激化。因此对裁量权的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警察裁量权不同于其他行政裁量权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使其掌握了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它的适用合理与否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治安状况,警察裁量权的不正确使用将会给社会和个人带来很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警察作为维护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民众个人或者单靠媒体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的,唯有借用法律的权威,才能有效的制衡警察裁量权行使。在我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使职权的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群众与社会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等等,其中司法监督最为有效,立法完善最为根本。本文主要从立法控制和实施的角度对监督裁量权进行研究。以2011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为依托,重点研究强制法的颁布对警察裁量权带来的影响。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一、警察裁量权的概念   新中国的警察队伍始建于战争年代,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警察的根本任务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秩序是其主要任务。相比其他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的政治性是其最主要的特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都指出,不论过去还是未来,维护社会稳定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摆在警察机关面前的首要任务。社会转型社区化的趋势的加强,对警察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警察裁量权作为积极行政的表现迎合了社会发展的趋势,也迎合了警察的政治性要求。   警察裁量权存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语言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法律语言虽然相对其他日常语言用语已经十分讲究,但是仍然不是完美无缺的,而且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也要留有一定的余地,特别是对状况复杂的行政行为,警察裁量权即产生于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另一个原因是警察行政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完全消极的依照法律条文行政难以每次都达到预定的效果,甚至可能会产生负面的效果,社会的高速变化使治安状况不断复杂化,执法手段的灵活性变得尤为重要。 论文代写   警察裁量权具体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或者具体问题法律规定不全面时,警察运用自己对法律原则和条文的理解,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为与不为或者如何作为的行为。就警察裁量权行使法律依据来看,主要有《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以及其他涉及治安处罚的法规和警察执法依据,这些法律都从正面或者侧面承认了警察执法裁量权存在的合法性。   警察裁量权行使并不代表着权利的滥用,而是意味着警察行使职权中,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原则作出判断。社区警务使警察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变的情形,这要求警察能及时对遇到的状况作出反应,提出解决方案,以解决问题。警察在处理此类事项时,需要更多的智慧、耐心和弹性,而不是简单地通过强制手段的适用或者法律的执行所能达到的,在这种目标的导向下,警察裁量权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警察裁量权行使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由于我国行政法律体系发展起步较晚,警察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尽完善,因此警察裁量权在实施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首先,在警察裁量权发展的初期,很多地方民警不愿意承认裁量权存在。因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察执法作为公务行为,只要按照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执法,并且不在个人操作上存在重大失误的,如果事后出现任何问题民警个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警察裁量权存在将一部分责任转移到民警自身,民警执法时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也同样面临更多的风险。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警察裁量权的实际存在是毋庸置疑的,随着社区警务的发展,执法裁量权行使也越来越普遍。   其次,裁量权作为权力的一种,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滥用的问题。这也是目前警察裁量权行使存在的最大问题,很多民警裁量权的理解不够正确,在执法时掺杂个人情感和利益因素,用裁量权来掩盖执法不公,这使得警民矛盾激化,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另外,由于裁量权相关规定的缺乏,民警执法时难免面临着矛盾和犹豫,不知道此时适用裁量权是否正确,一旦适用有误不但难以服众,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警察职业的特点导致警察对事对人惯常持有一种怀疑的态度,会有一种预先判断的习惯。这也给警察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带来了一些障碍,加之警察执法的低透明度导致裁量权更加需要法制的控制。警察执法时遇到的多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和违法乱纪人员,长期与这些人接触导致警察形成一种预先判断的职业习惯,在执法时对人对事持一种警惕和怀疑的态度,这不利于警察完全公正理智的进行行政裁量。而且警察执法时情况紧急,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能够逐级上报解决,通常需要警察及时处理,这就使得警察裁量权的可视性低,缺乏监督,容易导致裁量权的滥用。一些地区已经意识到警察执法中会遇到各种突发状况,警察裁量权的发挥缺乏监督,这些地区都为执勤民警配置了随身携带的摄像机,随时记录遇到的情况,也为警察裁量权行使提供了监督。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三、行政强制法对警察裁量权的规范与引导   《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开始实施,行政强制法的五大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适当原则、禁止谋利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其中,适当原则也就是合理原则,落实到警察执法中,就 作文 /zu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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