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成长的产权约束及其启示

[摘 要] 企业成长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一直是西方经济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不仅受到经济性因素的制约,还受到制度性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企业成长问题,从而推动了企业成长研究的发展。本文试从制约企业成长制度因素之一——产权制度出发,说明产权制度更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   [关键词] 产权制度;企业成长;约束      一、问题的提出      1.企业成长的定义。企业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核心组织。企业为什么存在?这是企业成长理论首先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对这一问题给予了回答,他从资源配置角度出发,认为存在着两种配置资源的方式即市场配置资源和企业配置资源。市场是靠价格机制达成交易,存在交易费用;企业是靠行政命令配置资源,存在着组织费用。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的存在可以降低配置资源的成本。企业的规模或企业的边界的决定标准是: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   企业成长是指企业依据一系列契约关系,在持续挖掘内外资源潜力的基础上所展现出的整体扩张态势,它是指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螺旋上升的过程。   长期以来,企业成长理论一直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界研究的重要内容,如从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马歇尔对企业成长规律的阐述,以及吉布莱特的吉布莱特定律,到贝恩的企业绩效和成长的分析范式、科斯的企业的性质、波特的企业市场力量与产业拓展、潘罗斯的企业成长理论,再到钱德勒的企业经营结构与组织形式的匹配以及纳尔逊和温特的解释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等。可以看出,影响企业成长的因素不仅有内部的、经济性的制约因素,还存在外部的、制度性的制约因素。本文试从制约企业成长制度要素之一——产权制度变迁来说明产权制度更迭与企业成长的关系。 2.对产权制度的解释。产权,顾名思义,它首先是一种权利。所以从本质上看,“产权”一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科斯之前的所有经济学理论,包括新古典经济学在内,都视产权为既定的前提,产权问题并未纳入经济学家分析的视野之中。直到科斯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之后,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框架方得以确立。   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依托, 对财产关系进行合理有效地组合、调节的制度。明晰的产权制度能够增进资源配置效益,有利于激发产权主体的积极性,是保持企业持续发展,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动力,它的关键是要解决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归属问题。企业产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种形态,即业主制产权制度、合伙制产权制度和公司制产权制度。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在1972年发表的《生产、信息费用与经济组织》在文中指出,为了防止管理者的偷懒行为,让监督管理者具有剩余索取权,即企业的监督管理者就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这就是业主制企业产权结构。由于存在规模效应,业主制企业必然对外扩张,扩大经营规模,但又想控制经营风险,这时集多个业主的财产和经营管理才能于一体的合伙制企业产生了。而当企业规模扩大、合伙人增加时,企业很快面临谈判成本增高和由于合伙人之间“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引起企业的利益损失。根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当企业组织行政协调费用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企业就会扩张,向社会公众或其他法人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这样公司制企业就应运而生。      二、企业成长产权约束      企业成长的过程中是和相应的产权制度变迁相伴随的。制度经济学认为,从制度变迁主体的差异性出发,有两类典型的制度变迁:诱致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诺思,1996)。从企业的角度来讲,诱致制度变迁常常是因为企业产生了变迁需求,企业主动去变迁,因此,可以将诱致变迁的因素看作是“诱致需求”;而强制性变迁往往强制企业接受和变革,加上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共同构成了制度变迁的“供给制约”。企业刚刚起步时,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选择了适合当时条件的产权制度,随着企业成长,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这种制度开始制约企业的继续成长,产权变迁的“诱致需求”就产生了。但是它还要受到来自企业外部的路径依赖或者环境现状的“供给制约”。于是,二者开始了互相作用的过程,最终达到均衡。当二者完成均衡时,企业就实现了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突破,进入到新的成长阶段。由此往复,企业不断的突破制约,实现均衡,持续成长。   1.业主制产权制度需求供给制约及其均衡。在该时期,企业的规模较小,由于制约企业成长的关键因素是物质资本,因此,企业成长关键取决于物质资本的积累,根据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在要素产权所有者和(或)劳动产权所有者之间对称安排的原则,此时把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集中对称配置于物质资本产权所有者是最有效的联合产权制度安排[1],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集中在业主手中,企业所有权和个人财产权不分。这种产权结构表现出很大的优越性,决策的速度快,效率高,企业的凝聚力大。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创业者们在利润分配、权力分配等方面的矛盾也逐渐地暴露出来,企业内部产生了“产权明晰化”的需求。这时候,来自企业外部的供给制约主要是法律、政策法规的制约。当外部的法律、法规允许这种诱致需求的实施时,企业内部的决策者们就会将产权明晰到自然人,满足了创业者们的需求,消除了矛盾,企业继续成长,进入新的阶段。   2.合伙制产权制度诱致需求供给制约及其均衡。在该时期的最初,由于刚刚进行了产权明晰的变迁,企业内部活力十足,企业快速发展。但是随着规模的继续扩大,仅靠创业者们的努力已经不可能管理好企业,其他管理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单一物质资本产权所有者自身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企业成长就会受到限制。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彭罗斯效应”[2]。如下图所示,AA曲线表示企业成长中理想的企业家能力(管理服务)曲线,BB曲线表示企业成长中实际的企业家能力曲线。由于新增管理服务在一定范围内会减轻企业家处理日常经营的工作量,而使企业家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于企业扩张性活动,这将导致企业的不断成长。但到一定规模之后,一方面受到企业家个人时间精力的限制,另一方面受到企业家控制其他管理者的“控制幅度”的制约,新增管理者不仅不能使得企业进一步成长,反而要求企业家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在控制和协调其他管理者上,这样,企业就可能出现“负成长”[3]。因此,曲线AA和BB呈现为一条向下弯曲的弧线,其极大值点分别为(c, d)和(e, f)。d点所对应成长率的就是企业的理想成长率,f点为企业的实际成长率,两点之间的距离就是企业家能力对企业成长的限制。     企业成长要突破这种限制,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的革新。以家族企业为例,家族中的部分成员由于受到个人素质的制约,已经开始阻碍企业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新鲜血液的注入,在内部产生了“产权多元化”的诱致需求。家族内部通过裁决,安置部分一般管理人员,让其退出,安置方式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而定。这样,实施进一步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成本会大大降低,并且让外来管理者持有部分股权的阻力会减少。这时候企业所有权和个人财产权是部分结合的,因为有外部管理者既持有企业股权又参与管理。在这次变迁中,企业同样会受到外部的“供给制约”,如历史条件的制约、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制约、金融市场的制约、社会信用体系的制约等。而且,这些制约的强度,直接决定了需求诱致供给制约的均衡点。强度越小,产权多元化的效果就越好。随着国家供给制度的不断完善,均衡点的位置会越来越优,企业继续成长的效果也就越来越好。在这次变迁后,企业也就进入了新的成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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