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要求。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

明确社会组织组织基本职责。

社会组织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最根本的是履行好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6条基本职责。要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活动,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组织活动,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组织活动,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积极拓展社会组织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

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和机制。

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归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负责领导和管理,接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工作指导。

抓好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工作覆盖。

一要按单位建立组织。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社会组织,都要建立党的组织。规模较大、会员单位较多而党员人数不足的,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以建立党委。二要按行业建立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党组织。三要按区域建立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组织。在此基础上,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组织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骨干力量。

一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由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二要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建立党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党务工作。三要加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由黨委组织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四要强化管理和激励。社会组织组织书记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的工作津贴,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努力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会组织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地方党委要在社会组织集聚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社会组织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

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

一要明责。各级党委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具体指导;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要考责。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三要追责。明确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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