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基本性质探讨

摘要: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具有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双重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民法基本性质的阐述,提出了民法应该构建以民事权利为中心的私法体系,并在将私法自治的理念贯入民法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使民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

关键词:民法 自治 私法

民法是与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共同构成我国的部门法体系,它是这一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我国现行民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1986年颁布至今已有30年历史,它在调整我国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也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发挥了无法取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民法基本性质的阐述,就民法的基本性质民法所坚持的原则和价值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浅谈自己的见解,不足之处还请法律界专家学者多多批评指正。

一、民法的基本性质介绍。

自古罗马以来,法律就被分为公法私法,然而,关于公法私法划分标准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公法私法划分标准众说纷纭。但是多年来留存下来三种观点: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规定国家事务的法律公法,而规定私人利益的法律私法,此为利益说。而德国法学家拉邦德则认为,可按法律规范对象的意思不同划分公法私法,即为意思说。另有德国和日本的学者按照法律规范的主体是公权主体还是私权主体分为公法私法,所谓主体说。当人类的脚步跨入二十世纪以后,随着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政府干预,公法私法间不再那么界限分明,二者之间开始彼此渗透,因而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这时,一些法学专家和学者则认为公法私法在不断融合,不应该再对公法私法进行细致的分类。他们甚至认为,将民法化为私法的范畴已经不能成立了。笔者认为,上述三种分类标准各有道理,再从民法调整对象出发,它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存在,而私法的最根本特征就恰恰体现在对平等主体关系调整。从这层意义上讲,民法调整的是司法关系,因此它也属于私法范畴。

我国,由于长期经历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加以调控,表面看仍体现出国家干预的色彩。正因为如此,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具有鲜明的公法意味,这也是很多人认为我国不存在私法的原因所在。认为不存在私法,自然也谈不上公法私法按什么标准进行划分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发挥的越来越明显,政府则逐渐采取宏观和微观调控的方式进行调整。因此,过分强调国家利益而忽视私人利益的打有鲜明计划经济时代烙印的法律划分观念。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十分有必要进行公法私法划分。那么,公私法划分对于我国而言到底具有什么意义呢?公私法划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区分公私法。对于社会中私人间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调整,则应根据私人的意思由任意法进调整。这就需要对法律调整范围加以明确界定,对于公法领域的公权力机关,必须从事公权力范围内的法定行为,而不得任意从事某些行为。即:法无授权不可为。但在私法领域,必须坚持私法自治的原则,法无禁止则可为,这样才能给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个体充分的自由。这样就能使法律意思自治原则突显于整个民商法体系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这一方面有助于将国家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与意思自治进行合理的界定,另一方面有助于为有限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区分公私法,有助于私法自治原则在私法中的确立。私法自治原则下,法律给予当事人一定范围内的约束力,基于这种约束力对当事人私法方面的生活关系进行法律保护。同时,基于法律规定,赋予民事主体相对广泛的行为自由。由此可见,意思自治从根本上讲就是赋予当事人法定范围内自主决定事物,自主在法定范围内实施某些行为,自主实现自身利益。换句话说,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具有意思形成过程、意思表达过程和意思决定过程的全部自由,当事人可以决定自己的行为,可以自行决定自己参与社会生活的方式,可以不受非法干涉和影响,还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民法的全部法律制度之中,全部渗透和体现着意思自治原则。由此可见,有助于私法自治原则在私法中的确立。

三是区分公私法对于法律责任性质的认定。社会纠纷出现后,如何对法律责任性质进行认定是十分关键的。由于公法私法调整范围不同,所以要根据所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规范的行政法律关系

四是区分公私法有助于公民基本人权得到有效保护。区分公私法,实际上是将私权利不可侵犯的观念不断加强的过程,私法公法划分后,社会主体的私权利将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将不受第三人的侵犯,因为这种划分方法更加注重和强调对公民权力的保护,对于培育我国公民的权力意识和平等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民法作为私法,以调整平等主体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主要内容,如果加大对民法宣传力度,使广大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享有的权力,明白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自然也会同样去对待社会生活中的其他人,充分尊重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力、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这对于新形势下调整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由于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都属于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应该是私法的关键部分,它不单纯等同于私法

二、民法对于市场经济发挥的作用。

民法从产生之日起始终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知道民法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财产关系,而不论商品如何交换,最终指向的是财产的归属权人,所以民法实际上调整的是商品所有者对商品享有的对所有权的支配关系。下面从四个角度分析民法对于市场经济的作用:

一是民法主体制度决定了主体资格。在我国民法规定了严格的主体制度,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对此作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民事主体制度具有十分广泛的适用范围,它不仅仅指公民、法人,还包括合伙人等所有在从事商品经济活动中取得主体资格的主体,他们的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民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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