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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8 1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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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与私法的发展 ...
2021/8/7 2: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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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8 14: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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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民法典的体例结构与私法的发展 ...
2021/8/7 2: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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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5 1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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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5 1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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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法是法治的真正基础,私法精神的缺失是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的瓶颈,为了构建私法精神、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我国应扩展社会自治领域,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加强有关私法的立法,私法精神对法治建设具有无比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重视私法精神的构建 ...
2021/8/19 2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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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法三元结构、完全私法、普通私法、公益私法一、问题的提出:从私法的发展趋势所想到的,在私法的三元结构理论下,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私法千百年来的发展变化,以及私法和公法的界限,这有利于严格区分开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从而完善私法,通过无为而治,真正的实现法治社会,三、私法之剖析:私法的的三元结构 ...
2021/8/13 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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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法三元结构、完全私法、普通私法、公益私法一、问题的提出:从私法的发展趋势所想到的,在私法的三元结构理论下,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私法千百年来的发展变化,以及私法和公法的界限,这有利于严格区分开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从而完善私法,通过无为而治,真正的实现法治社会,三、私法之剖析:私法的的三元结构 ...
2021/8/13 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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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公法与私法划分争论,随着二十世纪社会现象复杂化和社会法出现,公法与私法融合成新兴问题,就什么是公法与私法融合做出明确分析,论证了它出现必然性,及其对传统公法与私法划分影响,就公法与私法融合而言,“融合”词指能共处室、非对抗,是动态程,表现公法与私法相渗透和相吸收,其结是二者界限模糊化,公法有私法影子,私法有公法印迹,这种动态变化程我们称“两化”程,包含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两运动,,公法与私法区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程公法和私法犬牙交错纠缠不清候具有重要义当公法与私法某些问题和领域里发生碰撞是,清醒认识到公法与私法基价值,原则以及具体等原则等方面存巨差别,对冲突起着定性作用;公法与私法相融合领域,我们只有清醒认识到公法与私法差异,才能妥善协调和规领域不主体活动 ...
2021/10/1 1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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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法划分的界定标准迄今为止,学者们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认识不一,观点各异,因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对法律关系本身进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谛,另一方面,公法领域不断的受到私法精神的融化,自由和平等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法领域(一)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冲击随着社会现象的变迁,国家权力干预社会与经济生活已经成为合理的现象 ...
2021/8/15 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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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法划分的界定标准迄今为止,学者们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认识不一,观点各异,因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对法律关系本身进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谛,另一方面,公法领域不断的受到私法精神的融化,自由和平等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法领域(一)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冲击随着社会现象的变迁,国家权力干预社会与经济生活已经成为合理的现象 ...
2021/8/15 6: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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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激烈变革,市民社会正在日益消亡,其标志是作为其基本构成主体的私的个人的消亡,②很明显,在人类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20世纪的同时也将整个私法无情碾碎,私法正在面临死亡——或许契约的死亡不过是私法死亡这幕凄美宏大歌剧的一个序曲,二、私法的死亡所谓“死亡”,对自然界生物而言 ...
2021/8/19 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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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兼论私法的后现代性与后现代私法涂斌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激烈变革,市民社会正在日益消亡,其标志是作为其基本构成主体的私的个人的消亡,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乃是各个具有利益差异性的私的“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改变,私的个体性正在消失,byHenrySumnerMaine,chinasocialsciencespublishinghouse1999edition,page296 ...
2021/8/17 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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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兼论私法的后现代性与后现代私法涂斌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激烈变革,市民社会正在日益消亡,其标志是作为其基本构成主体的私的个人的消亡,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乃是各个具有利益差异性的私的“人”,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改变,私的个体性正在消失,byHenrySumnerMaine,chinasocialsciencespublishinghouse1999edition,page296 ...
2021/8/17 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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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激烈变革,市民社会正在日益消亡,其标志是作为其基本构成主体的私的个人的消亡,②很明显,在人类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过20世纪的同时也将整个私法无情碾碎,私法正在面临死亡—或许契约的死亡不过是私法死亡这幕凄美宏大歌剧的一个序曲,二、私法的死亡所谓“死亡”,对自然界生物而言 ...
2021/9/4 15: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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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有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关于对私法自治原则的功能和限制问题的分析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私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关于私法自治原则在民法领域内的适用问题就私法自治原则而言,其本身就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 ...
2021/8/30 14: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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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划分的历史及其普适性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肇端于罗马法,可见,社会主义国家不采用公、私法划分方法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主义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不存在任何私有制,缺乏公、私法划分的基础,公、私法划分所体现的对峙式思维模式正式确立,并深深地蕴含在公、私法划分的政治功能之中:维护市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 ...
2021/8/25 10: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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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一项重要的法律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既要借鉴西方国家现存的法律制度,更要学习其有用的方法(如公、私法的划分),可见,社会主义国家不采用公、私法划分方法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主义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不存在任何私有制,缺乏公、私法划分的基础 ...
2021/5/5 2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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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划分的历史及其普适性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肇端于罗马法,可见,社会主义国家不采用公、私法划分方法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主义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不存在任何私有制,缺乏公、私法划分的基础,公、私法划分所体现的对峙式思维模式正式确立,并深深地蕴含在公、私法划分的政治功能之中:维护市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 ...
2021/5/4 2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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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社会主义国家不采用公、私法划分方法的逻辑前提是:社会主义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不存在任何私有制,缺乏公、私法划分的基础,正如梅利曼所说的,公、私法的划分以及公法、私法概念已经“成为基本的、必要的和明确概念了”[7](528页),公、私法划分所体现的对峙式思维模式正式确立,并深深地蕴含在公、私法划分的政治功能之中:维护市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 ...
2021/9/7 13: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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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斌华(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容摘要随着社会济生活激烈变革市民社会正日益消亡其标志是作其基构成主体私人消亡,lblg999g296,制定及思想背景可参lr,rrlrrLZl,rrlrvL(973)⑧参见梁慧星主编《权利而斗争》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55页 ...
2021/10/23 17: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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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私法:公民社会的基本规则公民社会(或私人领域)与政治国家(或公共领域)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权利形态,私法的原则是“协议就是法律”,适用听许原则、任意原则、私法自治原则,其法律规范模式是“凡是法律未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因此,可以说,公、私法划分的关键在私法,重心也在私法 ...
2021/9/2 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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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原则能否同样适应于公法领域,能否适应于税法 ...
2021/7/25 1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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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原则能否同样适应于公法领域,能否适应于税法 ...
2021/7/25 18: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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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言之,公法方法是强制性、非此即彼的方法,私法方法则是非强制性的、自由处分、自由协商的方法,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以及法律方法综合运用的需要,私法部门必然融入带有公法性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既然私法方法是一种优先适用的方法,当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对私权保护发生重合时,私法方法应当是最优选择,公法方法则是最后选择 ...
2021/9/1 15: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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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最高原则,民法的基本原理是私法自治,而民事法律行为正是实现全面私法自治的手段,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 ...
2021/8/15 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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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法划分的界定标准迄今为止,学者们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认识不一,观点各异,因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对法律关系本身进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谛,该学说以生活关系的不同发生方式为标准进行划分,其把法律关系分为统治关系和非统治关系,分别由公法和私法来进行规制 ...
2021/8/15 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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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划分公法、私法的根本意义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法、私法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对它们作出适当的区分也是必然的,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既要有私法,又要有公法,而且可以说直接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是以私法为基础,以公法为主导的,许多经济法律正是公法因素与私法因素的结合体 ...
2021/8/28 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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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国家权力纠纷或国家权力侵害纠纷,还是公民间权利的相互冲突,在适用宪法时适用方法都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专门提出私法化,笔者认为,宪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权力权力关系,也包括权力权利关系,以及权利权利关系,宪法诉讼就需要法院对公民之间受到侵犯的个体宪法权利与实施侵权行为一方的宪法权利进行权衡,决定优先保护哪一种宪法权利 ...
2021/9/8 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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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编辑 ...
2021/5/17 13: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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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民法的性质入手,认为民法是私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的性质对于正确适用民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的性质是指民法的基本属性和民法所体现的基本理念,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区分公法和私法也有助于明确民法规范的基本属性 ...
2021/8/25 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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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如民法、商法等,私法的概念
,必须注意的是,新主体说是用来区分「法律」本身的定性,而「法律关系」是公法关系或者私法关系,则是另一件事情. ...
2022/2/22 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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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视野下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与私法文化的塑造论文网,市民社会孕育了平等、自由、以权利为本位的私法文化的生成,促进了私法文化的繁荣,实现了私法文化的勃兴,因此,我们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并服务于市民社会需要,确立私法自治原则,塑造市民精神,使依法治国与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回应和契合 ...
2021/9/8 2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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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及的民法的私法理念与制度,是关涉到民法的制度理性与制度价值,并且贯穿民法学习研究始终的基本问题之一,一、从私法沿革历史的角度解析民法的私法理念,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民法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精神内涵: ...
2021/5/3 8: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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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发展看,公法优位的观点与私法优位的观点皆不足取,而现代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也并未使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失去意义,再次,罗马法学家将法律区分为公法与私法之后,就把公法弃之不顾,专心研究私法去了,从过去公法与私法优先地位的更迭,到现在公法与私法不断的互相渗透融合,我们无法断定公法与私法究竟何者地位优先 ...
2021/8/24 6: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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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大学,长期以来笼统地教授罗马法,不区分公法和私法,实际上教授的绝大部分是罗马私法,造成了名实不副而罗马公法被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第一章,罗马人的私法;第二章,私人的法律保护;第三章,私法关系,其中包括:1.私法关系;2.正常主体的资格要求;3.受限法律主体;4.无生命的法律主体;5.法律客体;6.物;第四章,私法秩序;第五章,法律人格的承续,第一章,私法的绝对关系,讲物权;第二章,家庭的绝对关系,讲亲属法;第三章,准家庭绝对关系,讲监护和保佐;第四章,主人权绝对关系,讲对财产和奴隶的主人权;第五章,对他人之物的绝对关系,讲他物权 ...
2021/5/3 15: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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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对于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除有助于认识二者的特色外,其主要意义在于诉讼法院的管辖及救济程序,因为这一理论的存在,使整个法律更具有体系性和条理性,(一)公私法划分的界定标准迄今为止,学者们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认识不一,观点各异,因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这就需要我们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对法律关系本身进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谛 ...
2021/8/22 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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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对国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限制国家为非到提供更多的服务与保护,人们对民事权利保护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宪法的私法化顺应了这一要求,既然有德国颇为成功的宪法私法化的先例,那么我国的宪法私法化完全可以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当然也可以吸收美国宪法私法化的优点,这都是我国宪法私法化的优势,宪法条文已经被民事法律规范具体化,不存在宪法私法化的问题,所以适用宪法私法化的范围应该限于还没有被具体化或者具体化后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仍存疑的那些条款 ...
2021/5/4 8: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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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私法自治的作用下,民事主体在相关民事活动中拥有自主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个体价值得以体现并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依靠国家强制规定干预可以建立有序的社会,但强制规定干预过多会违背民法私法自治的初衷,国家强制规定与私法自治之间关系很微妙,国家强制规定过多就会违背民法私法自治的初衷 ...
2021/5/27 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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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认为诚信原则是作为税法中的具体适用原则,而不是税法的基本原则,即帝国法院以在德国法中私法与公法特别是行政法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之一般性质的法律思想为前提,认为凡于私法规定的一般法律原则,虽并未规定适用公法的情形,不能当然说不存在于公法中,因此于私法规定之一般的法律原则也适用于公法,第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现象已非罕见,将一部法的原则绝对地以私法范畴或公法范畴框住都是抑制法律进步的,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符合时代进步的法律原则或法律理念应该突破公法私法的限制 ...
2021/8/28 18: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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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的主体制度、意思自治制度、物权制度、责任制度,为个人、组织提供了最恰当的行为准则,私法就是生活的范式、生活的法则,私法是最能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发展的法,没有私法制度或者说私法制度不完善,社会发展就失去了亲和力、推动力和平衡力,私法制度,包括主体制度、意思自治制度、物权制度和责任制度,构成了促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法律机制 ...
2021/8/20 7: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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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的主体制度、意思自治制度、物权制度、责任制度,为个人、组织提供了最恰当的行为准则,私法就是生活的范式、生活的法则,私法是最能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发展的法,没有私法制度或者说私法制度不完善,社会发展就失去了亲和力、推动力和平衡力,私法制度,包括主体制度、意思自治制度、物权制度和责任制度,构成了促进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基本法律机制 ...
2021/8/20 7: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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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私法沿革历史的角度解析民法的私法属性,2从民法基本原则解析民法的私法属性,3民法的私法性中所体现的民法基本精神 ...
2021/5/2 1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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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法与私法划分为前提,行政法是传统公法的代表,行政法对私法的借鉴,除了一些私法基本理念之外,还表现对私法方式的借鉴来完成行政任务,行政私法行为是以民事合同、经营、采购等私法方式完成行政任务的 ...
2021/4/22 22: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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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具有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双重作用,自古罗马以来,法律就被分为公法与私法,然而,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众说纷纭,由于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都属于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应该是私法的关键部分,它不单纯等同于私法 ...
2021/8/24 23: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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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国家强制规定干预可以建立有序的社会,但强制规定干预过多会违背民法私法自治的初衷,三、我国民法中国家强制规定与私法自治应当有效结合发挥作用,我国民事法律法规中国家强制规定既包括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又具有很深的国家公权力干预色彩 ...
2021/8/16 8: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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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公私法的划分,认为私法是资产阶级的产物,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混淆“公法”与“公法领域”概念的表现,坚持应当对公、私法进行划分的学者们对于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的认识也很不统一,在学界主要有“利益说”、“主体说”、“权力说”、“调整关系说”和“多元关系说”等观点,“调整关系说”认为,凡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政治生活关系(或称公权关系)的法为公法,凡调整公民之间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民事生活关系(或称私权关系)的法为私法 ...
2021/8/18 1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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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公私法的划分,认为私法是资产阶级的产物,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混淆“公法”与“公法领域”概念的表现,(二)关于如何确立公私法划分标准的讨论坚持应当对公、私法进行划分的学者们对于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的认识也很不统一,在学界主要有“利益说”、“主体说”、“权力说”、“调整关系说”和“多元关系说”等观点,在实践中,有些国家采用公、私法划分理论,有些国家则不采用这一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采用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国家没有平权关系和非平权关系的分野,也不意味着这些国家没有公、私法的实存 ...
2021/8/19 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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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公私法的划分,认为私法是资产阶级的产物,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混淆“公法”与“公法领域”概念的表现,(二)关于如何确立公私法划分标准的讨论坚持应当对公、私法进行划分的学者们对于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的认识也很不统一,在学界主要有“利益说”、“主体说”、“权力说”、“调整关系说”和“多元关系说”等观点,在实践中,有些国家采用公、私法划分理论,有些国家则不采用这一理论,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采用公、私法划分理论的国家没有平权关系和非平权关系的分野,也不意味着这些国家没有公、私法的实存 ...
2021/8/19 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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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一般认为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没有公私法的划分,认为私法是资产阶级的产物,这种观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混淆“公法”与“公法领域”概念的表现,坚持应当对公、私法进行划分的学者们对于公、私法划分的标准的认识也很不统一,在学界主要有“利益说”、“主体说”、“权力说”、“调整关系说”和“多元关系说”等观点,“调整关系说”认为,凡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政治生活关系(或称公权关系)的法为公法,凡调整公民之间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民事生活关系(或称私权关系)的法为私法 ...
2021/8/18 19: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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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法私法自治民法规范民法典私法自治在私法中居于龙头地位,①是私法的最高原则,自治是私法的根本价值之所在,其三,私法具有独有的制度体系,如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交易安全制度等,由此构成的制度体系支撑着私法自治的大厦,为私法主体自治提供了坚实的框架,有效地维护着私法主体的自治,私法仍然是私法,自治、平等、自由等仍然是民法应有的精神,私法并没有被社会化,充其量,私法含有个别规定社会化的影子 ...
2021/8/24 20: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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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奉行私法自治原则,这一原则又派生了社团自治、所有权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等原则,这体现了民法中的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的冲突,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集体利益 ...
2021/8/23 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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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奉行私法自治原则,这一原则又派生了社团自治、所有权自由、合同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遗嘱自由等原则,这体现了民法中的国家强制与私法自治的冲突,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集体利益 ...
2021/8/23 0: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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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法自治,自由,限制,法律行为,知识分立,4、私法自治与契约自由同一说:认为私法自治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当事人意思自由,包括缔约自由、履约自由、内容自由、形式自由和违约救济自由,要准确的划分私法自治中自由与限制的界限,我们必须寻求自由与限制在私法自治中的契合点,寻找出私法自治的层次性,并确定在每个层次中自由(或限制)的程度 ...
2021/8/23 3: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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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当代的公共行政改革突破了以往国家行政的概念,使得行政的目标,不再拘泥于控权和管理,而更多地是着眼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因而在方式上引入了市场机制,越来越多地通过私法方式达成公共任务,行政私法;“指的是不含行政之私法的辅助活动以及营利活动在内,在行政适用私法形式直接地追求行政目的之场合,对之加诸若干公法上制约之总体的法律关系,这一理论是由德国学者H.P.;Ipsen提出来的,其认为行政私法行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对于行政私法行为是否应当作出,首先必须由国家加以决定,这种决定属于行政处分,属公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法的约束 ...
2021/4/24 2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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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英国,它们没有民法这一法律部门,其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的法律分为契约法、财产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婚姻法等,资本主义国家关于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基础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公法与私法实际的划分的基础,首先在于其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其实,无论公法抑或私法都是为社会和国家利益服务的,只是公法是一种强制性的、消极的、被动的调整方式,而私法则是一种放任的、积极主动的调整 ...
2021/8/16 17: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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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1930年和1931年由国际联盟在日内瓦召集的票据法统一会议和支票法统一会议制定的四个票据法公约,即:《关于统一汇票和本票的日内瓦公约》(1930年)、《关于解决汇票和本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公约》(1930年)和《关于统一支票法的日内瓦公约》(1931年)、《关于解决支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公约》(1931年),解决了法、德两大票据法体系的冲突问题,从而使票据法从法、德、英美三大体系变为两大体系,即日内瓦体系和英美体系,实现了票据法的部分统一,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实现“两岸四地”私法的统一,具有现实的人文、经济和政治基础,总之,较之于国际社会所谋求的私法统一和欧盟所谋求的私法统一,“一国两制”原则下“两岸四地”的私法统一更具有坚实的基础 ...
2021/9/6 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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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探讨对私法自治限制的主要表现,就不得不了解罗马法时代对私法自治限制的主要表现,1.家父之自由与私法自治受到的限制罗马法时代,自由与私法自治的绝大部分都保留给了家父,1.对契约自由的限制(1)强制缔约 ...
2021/9/5 1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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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世纪伊始,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促进国家干预的发展,以及国家理性神话的破灭迫使人们反思、调整国家职能,公私法划分理论遭遇了极大的挑战,梅里曼教授曾指出,当代大陆法系传统的公法与私法分类已经出现了危机,其原因最为重要的是公法与私法的相互渗透导致了私法的社会化、公法化以及公法的私法化,现代法学熊亚文:刑法私法化:现实图景与理论空间不过,公法与私法的融合并未使二者的划分失去意义 ...
2021/8/26 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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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房拆迁暴露出的法律问题(一)私法自治应有的法律地位被行政管理所取代城市私房是房屋所有人的所有物,是居民的基本生活资料,该所有权人对于其不动产所有权的合法变动应属于民法领域的问题,私法自治应有的地位(一)私法自治在近代民法中的地位一般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在私法领域,每个人得依其自我意志处分其有关私法事务,(二)私法自治在现代民法中受到的限制由于民法的物质基础发生了变化,从19世纪末开始,人类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 ...
2021/8/19 14: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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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房拆迁暴露出的法律问题(一)私法自治应有的法律地位被行政管理所取代城市私房是房屋所有人的所有物,是居民的基本生活资料,该所有权人对于其不动产所有权的合法变动应属于民法领域的问题,私法自治应有的地位(一)私法自治在近代民法中的地位一般认为,私法自治是指在私法领域,每个人得依其自我意志处分其有关私法事务,(二)私法自治在现代民法中受到的限制由于民法的物质基础发生了变化,从19世纪末开始,人类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 ...
2021/8/19 14: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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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础理念,这样,在现代民法中,私法自治虽然仍为民法的基础理念,私法自治的内涵虽仍未发生本质变化,但从技术层面上说,此时的私法自治已与传统民法中的私法自治有了很大区别,近代民法上的私法自治涉及到民法的诸多领域,尤其在契约法中,私法自治得到近乎完美的体现 ...
2021/8/22 19: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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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理念包括平等理念、公平理念、自由意志理念、诚信理念以及义务、责任理念,(一)私法理念与行政法的契合与私法理念的平等、公平、自由意志、诚信和责任、义务等理念相比,传统行政法更加重视命令、服从,传统行政法理念认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行政相对人处于被动地位,因此,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不能处于平等地位,否则行政行为便难以实施 ...
2021/8/24 5: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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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民法的性质入手,认为民法是私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的性质对于正确适用民法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的性质是指民法的基本属性和民法所体现的基本理念,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民法只是私法最主要的部分,又不完全等同于私法,或者说,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 ...
2021/8/20 10: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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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主要有:利益标准、从属(或隶属)标准、主体标准、特别法规标准、自由决策标准等,各种学说都有其科学性,1市民社会的产生早于国家的产生,而且是国家及其政治活动的基础,并起到了制约国家权力、防止国家权力过分干预的作用,综上所述,公法与私法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二者在法律原则、法律运用、法律理念、规制原则与方法等方面有着诸多不同 ...
2021/8/23 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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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就是指当公民认为其宪法权利受到他人私行为侵害时,法院能否依据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而作出裁判,即私人间的关系能否适用宪法,一、宪法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质疑与反驳[2]公法是从正面限制国家权力的法,私法主要强调个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的理论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从一定程度上能给予私人以及时的公力救济,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体又如何落实呢 ...
2021/9/5 1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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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私法自治的源流中探寻其本质,从其本质出发观其发展之趋势,方能看到私法自治的真正面貌,作者简介:田园,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也有学者认为,在近代民法之外并不存在一个不同历史形态的现代民法,现代民法只是在近代民法的原理、原则上发展、修正的法 ...
2021/5/17 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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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观点相反,有多位学者发现,虽然英美法系国家在理论上没有严格的公法、私法之分,但公法与私法却是这些国家的学者常用的理论分析工具;在美国的法律实务中,虽无公法、私法划分之名,却有公法、私法划分之实,在世界各国的宪法中,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有众多的名称,如德国、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宪法称之为宪法法院,法国宪法称之为宪法委员会,韩国宪法称之为宪法裁判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临时宪法称之为最高法院,古巴共和国宪法称之为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等等,宪法既不能超越公法、私法的划分(所谓宪法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也不能穿越公法、私法的划分(所谓宪法既是公法,也是私法) ...
2021/9/11 1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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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产物,对于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中国,有无划分公私法的必要,学者们也存在着争议,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在立法中明确的划分公私法,而混合法的出现又进一步模糊了此划分的界限,所以有学者开始否认公私法的划分,1.公私法的合理划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公私法的划分,追根溯源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发达的内在要求 ...
2021/8/22 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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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罗马法学家将罗马法区分为公法和私法,罗马帝国时期,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法学著作琳琅满目,法学学说异彩纷呈,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积极失去作用,罗马法学家的地位与作用,客观上使罗马法在理论性、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不断升华,也使后世立法难以对它进行任何实质性的修改 ...
2021/8/24 4: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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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法以强制性规范为载体,它建立在国家强制、责任自负的基础之上,严格实行国家管理,并借助刑罚、行政处罚等实现,而在中国古代,由于奉行诸法合体、刑民不分,国家对犯罪人的刑事追究也具有一些民事责任的色彩,比如,不告不理、赎刑等制度建构,正因如此,成文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普遍认为,刑法属于公法领域,德国刑法学家罗克辛教授指出:刑法被认为是公法的一个组成部分[5] ...
2021/8/16 21: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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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作为私法的民法和作为公法的政法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淡了,所以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有了现实的基础,民法在行政法中的适用可以渗透到更多的领域,可以将民法的私法精神渗透到公共领域,现阶段私法精神還是缺席,还是要在法律中适用这种精神,非强制性的行政法体现了更多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平等,在民法规范中对于非强制的行政方式并没有太多的规定,所以在行政法中民法的适用是很有必要的 ...
2021/8/20 6: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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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宪法私法化,就是指宪法在私人关系领域间接或直接适用,以解决公民之间涉及宪法权利的纠纷,从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宪法必须承认这种宪法诉讼,宪法性权利只限于对私法原则产生“影响”而不是完全取而代之,尽管宪法权利侵入私法规则,但归根结蒂,最终还是私法规则在具体发挥作用 ...
2021/9/6 0: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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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法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因其中的公法性内容而被诸多学者认为已经公法化,他只是说商法具有一些公法因素,但不主张“商法公法化”的说法,顾功耘先生不主张“商法的公法化”,但遗憾的是他却认为商法有商公法和商私法之分 ...
2021/8/29 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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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逐步走向法治轨道,逐渐建立起初具规模的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①这表明,民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正确地位,对于建立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具有重要意义,确定作为私法基本法的民法在整个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就要澄清民法与经济法的基本差异 ...
2021/8/17 14: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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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传统宪法理论中,宪法只以国家权力作为约束对象,宪法基本权利条款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但现代德、美等国宪法理论将宪法效力逐渐向私法部门拓展,这是现代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宪法作为法规范的一种,就法效力而言,其地位优越于其他法规范,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要旨就在于将其置于宪法的最高效力之下,抵御来自国家权力的侵害,宪法基本权利对私法的效力是通过私法间接实现的 ...
2021/9/5 1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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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市民社会为切入点,来分析民法与市民社会特别是市民社会下的私法自治间的内在关联,以期分析我国民法发展与市民社会环境培育的可能性,因而我们说民法是最为基本的市民社会的私法,本质是市民社会下的私法自治的体现,其次,民法是市民社会语境下的“法”,其本质就是市民社会下的私法自治 ...
2021/8/18 1: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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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私法规范和公法规范的性质和特征,决定私法方法和公法方法的性质和特征,概言之,公法方法是强制性、非此即彼的方法,私法方法则是非强制性的、自由处分、自由协商的方法,既然私法方法是一种优先适用的方法,当公法方法与私法方法对私权保护发生重合时,私法方法应当是最优选择,公法方法则是最后选择 ...
2021/9/1 8: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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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准物权的性质有三种观点,第一是从准物权所作用对象的性质出发主张准物权为公法,如日本的美浓部达吉博士及其他一些公法学者认为水权属于公权,其理由之一是水权的客体为公用物,所谓单纯物权否定说,是指承认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具有支配力、对世力的物权性,但反对把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的标的视为民法上的物,所谓形成权说又称物权取得说,它把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解释为一类形成权,认为矿业权、水权、渔业权和狩猎权不只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为内容,而且能够通过或采掘或捕捞或引取等而取得所有权 ...
2021/8/21 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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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性质讨论意义重大,目前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性质研究上有不同的理解,且争议较大,这影响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及在立法上的深化,在制度设计8寸欠缺逻辑的严密性也不合实际,夫妻财产制度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夫与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显然属于民法的范畴,而民法就是私法的代名词,因此夫妻财产制度的性质是私法 ...
2021/8/19 14: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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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性质讨论意义重大,目前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性质研究上有不同的理解,且争议较大,这影响了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及在立法上的深化,在制度设计8寸欠缺逻辑的严密性也不合实际,夫妻财产制度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夫与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显然属于民法的范畴,而民法就是私法的代名词,因此夫妻财产制度的性质是私法 ...
2021/8/19 14: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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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公法制度率先担负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的法律职责,相比之下,私法制度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领域的步伐则相对缓慢,我国个人信息法律制度保护的现状,最后,确立个人信息私法保护制度有利于推进我国信息化法律体系的建设 ...
2021/8/17 2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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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公法制度率先担负起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的法律职责,相比之下,私法制度在个人信息法律保护领域的步伐则相对缓慢,我国个人信息法律制度保护的现状,最后,确立个人信息私法保护制度有利于推进我国信息化法律体系的建设 ...
2021/8/17 2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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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民法精神,是对古典民法精神的重塑和发展,具体可概括为三大精神,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结合、财产和人格并举以及自治和控制结合,社会控制思想成为20世纪私法的精神成分,标志着古典私法精神的衰落,20世纪的民法或私法精神注定是一种私人自治与社会控制相互妥协的结果,即在社会控制下的私人自治 ...
2021/8/10 1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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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民法精神,是对古典民法精神的重塑和发展,具体可概括为三大精神,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结合、财产和人格并举以及自治和控制结合,社会控制思想成为20世纪私法的精神成分,标志着古典私法精神的衰落,20世纪的民法或私法精神注定是一种私人自治与社会控制相互妥协的结果,即在社会控制下的私人自治 ...
2021/8/10 1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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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认为诚信原则是作为税法中的具体适用原则,而不是税法的基本原则,即帝国法院以在德国法中私法与公法特别是行政法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之一般性质的法律思想为前提,认为凡于私法规定的一般法律原则,虽并未规定适用公法的情形,不能当然说不存在于公法中,因此于私法规定之一般的法律原则也适用于公法,第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现象已非罕见,将一部法的原则绝对地以私法范畴或公法范畴框住都是抑制法律进步的,只要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符合时代进步的法律原则或法律理念应该突破公法私法的限制 ...
2021/8/30 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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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公法,私法,法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公私法的划分,在法律和法律实践中,有与人类生存相联系的更深刻的根据 ...
2021/8/14 1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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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来看,民法法源只有民法典一种,无其他独立法律渊源需得到认可,若追究渊源,即习惯法或惯例,但它只是从属于成文法,民法转型的法源缺陷,极易引发特别民法的扩张,甚至导致其陷入失控的地步,但是,由于民法法源缺陷等问题,导致民法实践过程中成文法的局限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关民法法源缺陷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
2021/8/19 1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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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公法,私法,法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公私法的划分,在法律和法律实践中,有与人类生存相联系的更深刻的根据 ...
2021/8/14 1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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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特别私法/社会法/加班工资/有机团结/权利义务融合,若将劳动法视为社会法,则承认劳动者之间存在有机团结,继而认为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ii]社会法(本文中的“社会法”特指第三法域之社会法)正如维亚克尔精辟诠释的那样:“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插入……团体权力,后者成为社会法的真正住所与源泉 ...
2021/8/19 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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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分析表明,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既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也不是法律关系中的利益,而是必须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求得答案,因此,我们选择把法律关系分为统治关系和非统治关系的方法,并认为调整统治关系的法是公法,调整非统治关系的法是私法,在英国,类似“社会法”的法律体系被称作“社会安全法” ...
2021/8/23 5: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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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对西方国家宪法私法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得出宪法的实施是由两种解决纠纷机制组成,为保障中国宪法实施,可以另辟蹊径,探索一条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根据对“国家行为”的研究,宪法介入民事纠纷有下列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国家介入”或“私人承担”行为 ...
2021/8/31 17: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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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既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也不是法律关系中的利益,而是必须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求得答案,在英国,类似“社会法”的法律体系被称作“社会安全法”,在美国,类似于“社会法”的法律体系则被称作“社会福利法” ...
2021/8/23 2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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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公法或私法调整的对象,既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也不是法律关系中的利益,而是必须从法律关系本身入手,求得答案,在英国,类似“社会法”的法律体系被称作“社会安全法”,在美国,类似于“社会法”的法律体系则被称作“社会福利法” ...
2021/8/23 21: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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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中国宪法实施,可以另辟蹊径,探索一条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至于基本权利作为“最高的规范”,尽管具有“一般评价标准”,亦即“确认合宪的最高正义思想”,也不能在私法关系中直接适用,至多通过“民法解释”的途径,实现基本权利中所隐含的“一般评价标准”,根据对“国家行为”的研究,宪法介入民事纠纷有下列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国家介入”或“私人承担”行为 ...
2021/8/31 12: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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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诚信原则在功能方面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范围进行了限制,二者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如今,为了追求实质性的公平与正义,各国除了在立法方面对私法自治原则进行了规制,还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以立法弹性条款对私法自治原则进行制约,2民法基本原则之间冲突的有效协调 ...
2021/8/25 10: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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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私法自治(一)商人自治在过去,商人自治是商法中私法自治的重要表现,经营自由(一)经营自由的立法模式虽然各国商法均倡导经营自由,不过与之相关的明确条例却极其少见,(三)经营自由的限制经营自由权与私法自治一样,均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
2021/9/2 2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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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具有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双重作用,在我国,由于长期经历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对于社会生活中的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加以调控,表面看仍体现出国家干预的色彩,由于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都属于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法应该是私法的关键部分,它不单纯等同于私法 ...
2021/8/25 1: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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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列出了大量的私人行为程序,如,合同行为程序,包括缔约程序、履行程序、我国《合同法》中的37个通知程序等,股票、期货、债券的发行和交易行为程序,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破产行为的程序,票据行为程序等,传统法律行为理论虽然被认为是德国法技术的杰出创造物,但是作为私法行为理论的代表,它不能充分体现行为的过程性,因缺乏程序理论,无法表达私法对行为过程的要求 ...
2021/5/14 1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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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社会上的确存在着公法关系、私法关系这两个领域,而法律也存在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在一方的关系(公法关系或私法关系)中适用另一方的法领域(公法或私法),在纯理论上是能够理解的,但是,某一制度、规定如果适用两种社会关系的话,且不说其适用公法还是私法,至少可以说,其中存在着贯通两法的应该解释为是共通法、一般法的构成,当然,惩罚性赔偿仍然具有特殊的公法价值,在赔偿私人利益损失的基础上,通过可以超过补偿金额的赔偿方式,对加害人进行惩罚,使其违法成本增大,以达到遏制二次违法和其他人类似违法行为的目的 ...
2021/8/25 4: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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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社会上的确存在着公法关系、私法关系这两个领域,而法律也存在公法、私法两个领域,在一方的关系(公法关系或私法关系)中适用另一方的法领域(公法或私法),在纯理论上是能够理解的,但是,某一制度、规定如果适用两种社会关系的话,且不说其适用公法还是私法,至少可以说,其中存在着贯通两法的应该解释为是共通法、一般法的构成,当然,惩罚性赔偿仍然具有特殊的公法价值,在赔偿私人利益损失的基础上,通过可以超过补偿金额的赔偿方式,对加害人进行惩罚,使其违法成本增大,以达到遏制二次违法和其他人类似违法行为的目的 ...
2021/8/25 4: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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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纪之交的今天,我们纪念德国民法施行一百周年,有一种特殊的意义,中国民法学者把德国民法作为学习的主要对象,把德国民法作为范本来制定自己的民法,可以追溯到80年以前,中国几千年来不存在什么“私法”或“民法” ...
2021/8/17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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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非法集资所呈现的多样性特征,加之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背景,使得对于非法集资的争议从未间断,作为典型争议案件的“孙大午案”即折射了金融法与刑法、私法与公法间的这一紧张关系,而在现实中,非法集资行为的入罪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述“开放性”与“明确性”之间的矛盾 ...
2021/8/21 5: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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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关于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的命题:(一)提出应"将学问看成学问",认为这一观念的确立在当今中国法学研究中尤为重要,一、引言:将学问看成学问;二、私法的界线;三、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四、形成一种权利文化;五、结束语;;;一、引言:将学问看成学问;;面对以生产学术制品为己任的现代学术体制,日趋复杂的学科分类体系实际上已经消减了人们对学问的拓展和自省能力,正在将我们变成大规模知识生产车间的"手工生产者",这样,学术研究中的"手工劳动",与依附于政治、资本和职称的所谓"专家学者"相结合,构成了一种越陷越深而又不能自拔的恶性循环:通过这些"专家学者",政治、经济和其他领域中非科学或学问性质因素,获得了合法性基础 ...
2021/8/12 1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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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与私法的分立与融合,为二十世纪提供了三种典型的民事立法型态,不同民事立法型态下的强制性规范的配置方式是不同的,其中,“民法公法观”下的“纯粹管制”的民法几乎就是一部强制性规范的集合体,因此,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之间的配置问题,几乎无从谈起,(三)“兼顾自治与管制”的民法“兼顾自治与管制”的民法是“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两股思潮共同作用的产物,是对上述两种民法观的折衷和扬弃 ...
2021/8/18 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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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开始,修改《涉外私法》的工作启动,到2001年4月,新的《韩国国际私法》公布,7月实行,二、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起草、制定情况[4],1999年4月,韩国法务部组织成立了“涉外私法修改研究班”,由法务部国际法务课课长及检察官、法官、教授、律师等共9人组成 ...
2021/8/30 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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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纪之交的今天,我们纪念德国民法施行一百周年,有一种特殊的意义,中国民法学者把德国民法作为学习的主要对象,把德国民法作为范本来制定自己的民法,可以追溯到80年以前,中国几千年来不存在什么“私法”或“民法” ...
2021/8/17 1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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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国家税务局相继提出了“诚信纳税”的税法宣传主题,由此引发了税法学界对于诚信原则与税法关系的讨论,社会利益的冲突使得传统的公法、私法的二元结构划分遭到挑战,公法、私法的相互渗透、融合已经成为当代法学发展的重要趋势,2、从诚实信用原则本身的发展来看 ...
2021/9/9 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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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国家税务局相继提出了“诚信纳税”的税法宣传主题,由此引发了税法学界对于诚信原则与税法关系的讨论,日本税法学家北野弘久认为,根据法的一般原理,应当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在税收关系中运用信用法则的原理,诚信原则不仅在理论上有其适用空间,在实践中也有其适用的必要性 ...
2021/9/14 5: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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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的性质表现在四个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私法;民法是实体法;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通过对民法一词的语意与渊源考察我们已经得知,民法者,实乃市民法之简称也,而市民法者,当为市民社会之法也 ...
2021/8/25 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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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之权利行使,须与节制,而人民的(自由)基本权利,原则上是无所限制的”,“宪法基本权利之规定,是完全针对国家而发,基本权利条款的本身,就富有纯粹针对国家性质,而非针对人民性质”,通过对其他国家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对基本权利效力的保护一般有两个途径,或者说有两种纠纷解决的机制:(一)美国的“国家行为”理论与司法审查结合一般情况下,当公权力侵害公民基本权利之时,通过违宪审查的方式来保护其基本权利,(二)德国的“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理论直接将宪法私法化“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理论就是指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在私法上的适用 ...
2021/9/3 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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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示范法立法方法的发展脉胳的考察,探究其理论基础,并借此为示范法在中国的运用作回顾和展望,但自此以后,示范法立法方法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并被运用于国际法立法中,这无疑表明,示范法立法方法,与传统的公约立法方法一样,被视为国际法的立法方法而被运用 ...
2021/9/13 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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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的定位就是准确把握社会法的内涵和外延问题,准确定性社会法问题,社会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地位问题,以及基本划清与相邻法律群之间的关系问题,私法公法化所体现的公私法融合不是必然定义为社会法,而社会法却是具有公私法融合属性的法律,在社会法领域,单纯的公法或单纯的私法是难以调整该类社会关系的,社会法是兼具公法与私法双重属性的法律 ...
2021/5/28 1: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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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茨·维亚克尔认为,在17、18世纪,欧洲的法律科学、立法和法律实践都受到由启蒙思想赋予其新面貌的自然法学说的影响,尤其是在私法领域,理性法祛除社会生活中的非理性力量,诸如权力、身份、权威之类,并使得私法得以脱离罗马法文本和古老权威的束缚,开启近代私法自治体系的建构之路,[2]由此可见,维亚克尔和沃森的宏论基本是一致的 ...
2021/6/23 1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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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物权法是坚持私法观念、私法属性、私法体系,实现所有权私化,关键词:物权法,私法,财产法,社会法,“民法、??物权法的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主体明确、产权明晰、权能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
2021/8/25 1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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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物权法是坚持私法观念、私法属性、私法体系,实现所有权私化,关键词:物权法,私法,财产法,社会法,“民法、??物权法的任务,就是要建立一个主体明确、产权明晰、权能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 ...
2021/8/25 1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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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法律将会继续地发展特别是私法的自治,并且将会出现法律的全球化日趋于统一、私法自治、成文法与判例相融合使法律更加合理,最终实现法律在相对统一下的多元化法律,并且公法得以限制和私法得以充运用,法律的全球化一、法律全球的原因纵观人类法律的发展史,自法律产生以来经历了族群法、城邦法、国家法、国际团体法的发展过程,是法律规范所规范的范围扩大的过程,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法律不断发展,要求法律所规范的范围扩大,这必然会引起法律的全球化,1、虽然法律全球化的理论没有完全的界定完善,但是世界的趋势,尤其是法律全球化的发展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2、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应呈现出多元化的法律格局 ...
2021/8/19 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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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将刑法实质上归于“保障法”抑或形式上归于“刑事法”,根据现代刑法发展理论及趋势来看,刑法公法说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与任务都大不相符,①严格意义上讲,以此种方式称呼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之争是不准确的,在西方,“学派之争”指的是“新派”与“旧派”之争,但在我国,此种称呼也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③下文将称其为“一元论”,“一元论”包括彻底的行为无价值论与彻底的结果无价值论.本文所说的“一元论”仅指彻底的结果无价值论. ...
2021/8/18 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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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元论”中对于偶然防卫也存有争议,但“一元论”中的争议是客观违法性内部的争议,亦即为“结果”的争议,其并不像“二元论”那样要求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不管是将刑法实质上归于“保障法”抑或形式上归于“刑事法”,根据现代刑法发展理论及趋势来看,刑法公法说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与任务都大不相符,①严格意义上讲,以此种方式称呼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之争是不准确的,在西方,“学派之争”指的是“新派”与“旧派”之争,但在我国,此种称呼也具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
2021/7/21 23: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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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对西方国家宪法私法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得出宪法的实施是由两种解决纠纷机制组成,为保障中国宪法实施,可以另辟蹊径,探索一条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所谓宪法私法化,就是指宪法在私人关系领域间接或直接适用,以解决公民之间涉及宪法权利的纠纷,从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
2021/9/4 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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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法产生于市民社会,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市民之间的法,是市民与市民交往的法,而市民与市民之间交往的总和就是市民社会,因此民法就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产生的基础是市民社会,商品经济是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也是民法的经济基础;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也是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法;市民社会就是以商品经济为经济基础,以民法为基本法律的社会 ...
2021/6/21 6: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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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民法的现代化,是要建立一套与现代化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法系统,以取代过去建立在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民法,但其系统化程度低,立法分散,法律渊源零乱,除《民法通则》外,民事法律规范大多散见于民事单行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中,至今还没有民法典,法律的形式理性欠缺,民法的法典化能够更好地弘扬民法精神,全面提高全民族的民法意识,繁荣民法文化 ...
2021/5/5 5: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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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尚有谓‘‘共同法”,“世俗宪法”、“尘世的圣经”、“百科全书”、“超级部门法”(CynepoTpac?)等等,整体性使古典民法具有原始的立宪特征,这将使古典民法混同为居于法律效力等级顶端的现代‘‘宪法”,因为宪法的词源一希腊文“politem”一所代表的正是对‘‘一个社会的生活方式”的整体法律表达,而始自巴伐利亚普通邦法的近代民法一般私法化、部门法化的转型追求,却正是去政治化、去意识形态化 ...
2021/4/27 17: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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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比安曾将私法分成了三种,不过,不要忽视了这种自然法的精神,它是私法能够作为一个整体的理论基础,"在人的时代,自由民主政体或君主独裁政体已发展出来了,情况就大不相同 ...
2021/8/14 2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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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欧盟成立的基础是为了实现“单一市场”(singlemarket)的构建,以达到欧盟境内货物(goods)、人员(people)、服务(service)和资本(capital)的自由流通,虽然这次会议并未倡导制定一部对欧盟有强制执行力的民法典,但在这次会议上,德国学者克雷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vonBar)开始组建“欧盟民法典研究小组”(StudyGrouponaEuropeanCivilCode),迈出了欧盟民法典起草最重要的一步,该民法典草案,是由“欧盟民法典研究小组”和“欧盟现行私法研究小组”(ResearchGrouponExistingECPrivateLaworAcquisGroup)历时四年起草的结果,起草小组汇集了欧洲顶尖的民法学专家,预期促使欧盟于2009年赋予该草案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效力 ...
2021/8/20 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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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欧盟成立的基础是为了实现“单一市场”(singlemarket)的构建,以达到欧盟境内货物(goods)、人员(people)、服务(service)和资本(capital)的自由流通,虽然这次会议并未倡导制定一部对欧盟有强制执行力的民法典,但在这次会议上,德国学者克雷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vonBar)开始组建“欧盟民法典研究小组”(StudyGrouponaEuropeanCivilCode),迈出了欧盟民法典起草最重要的一步,该民法典草案,是由“欧盟民法典研究小组”和“欧盟现行私法研究小组”(ResearchGrouponExistingECPrivateLaworAcquisGroup)历时四年起草的结果,起草小组汇集了欧洲顶尖的民法学专家,预期促使欧盟于2009年赋予该草案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效力 ...
2021/8/20 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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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税法研究过于强调税收之“权力性、强制性与无偿性”,因而使税法异化为侵犯(私人)财产权的“侵权法”,与作为“维权法”的私法形成对立,(一)市场经济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前提条件之一在于对“私人财产权”③的确认,”④我国也强调“所有权神圣”,但却是“国家”所有权神圣,而非“私人”所有权神圣 ...
2021/8/20 3: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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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税法研究过于强调税收之“权力性、强制性与无偿性”,因而使税法异化为侵犯(私人)财产权的“侵权法”,与作为“维权法”的私法形成对立,然而,从依法治国之宪法意旨和市场经济之内在要求以观,税法与私法本质上应为统一,并具有内在、广泛的联系,其本源就在于“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和保障”,前提条件之一在于对“私人财产权”③的确认 ...
2021/8/29 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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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商法规范毕竟获得了法典化的表现形式,成为与民法典对应的私法现象,进而形成了私法体系的二元制结构,实现了私法在形式上的分裂,与此相似,商法作为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者根据私法关系是否具有“商”的属性,专门设置相应的技术性规范,然而,任何制定法都无法穷尽商行为的类型,在法定的商行为类型以外,必然存在各种新型的或者非典型的商行为 ...
2021/8/15 1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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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民法典的基础问题,民法法源对于民法典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民法转型的法源缺陷,极易引发特别民法的扩张,甚至导致其陷入失控的地步,但是,由于民法法源缺陷等问题,导致民法实践过程中成文法的局限性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关民法法源缺陷的研究仍有待进一步探索 ...
2021/8/25 18: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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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从某种意义上说,《权利法案》是美国成文宪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权利法案》,因此,意味着政府的不自由就是公民个人的自由 ...
2021/8/27 10: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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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违宪的讨论中,民法学界和宪法学界开始重新思考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学界提出了民法宪法同位论,在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对这一观点进行批判以正确的理解民法与宪法的关系,现在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现在社会应该是权利本位的,权利本位不一定带来私权优位,更加不能推出私法(民法)优位或者是民法根本的观点 ...
2021/8/24 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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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物权法违宪的讨论中,民法学界和宪法学界开始重新思考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学界提出了民法宪法同位论,在民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对这一观点进行批判以正确的理解民法与宪法的关系,现在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现在社会应该是权利本位的,权利本位不一定带来私权优位,更加不能推出私法(民法)优位或者是民法根本的观点 ...
2021/8/24 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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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在明确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成年监护制度作为私法中的重要制度,更是顺应了这一趋势,贯彻了这一理念,比起法定监护来,意定监护制度平衡了个体的特殊性和监护的僵化性,尊重被监护人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禁治产制度的关键在于财产,制度宗旨为维护交易安全,忽视了对当事人人身的照料和保护,也粗暴地排斥行为能力欠缺者的一切行为,违背了公平正义的法理 ...
2021/8/20 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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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我们不应当将私法自治的精髓意思自治放在微不足道的地位,我们需要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私法自治、意思自由的重要意义,寻找私权快要失落的家园,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在明确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成年监护制度作为私法中的重要制度,更是顺应了这一趋势,贯彻了这一理念,比起法定监护来,意定监护制度平衡了个体的特殊性和监护的僵化性,尊重被监护人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 ...
2021/8/19 13: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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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说,近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内容和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未来中国民法应在把握与罗马法的源与流关系的基础上有选择的继受,实现对罗马法的理性发展,上述都是对罗马法的自然法正义、理性精神的承继与发展的表现,实际上近现代中国民事立法法典化本身即是高度理性的体现 ...
2021/8/14 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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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在明确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成年监护制度作为私法中的重要制度,更是顺应了这一趋势,贯彻了这一理念,比起法定监护来,意定监护制度平衡了个体的特殊性和监护的僵化性,尊重被监护人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禁治产制度的关键在于财产,制度宗旨为维护交易安全,忽视了对当事人人身的照料和保护,也粗暴地排斥行为能力欠缺者的一切行为,违背了公平正义的法理 ...
2021/8/20 1: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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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我们不应当将私法自治的精髓意思自治放在微不足道的地位,我们需要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私法自治、意思自由的重要意义,寻找私权快要失落的家园,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趋势在明确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笔者认为,成年监护制度作为私法中的重要制度,更是顺应了这一趋势,贯彻了这一理念,比起法定监护来,意定监护制度平衡了个体的特殊性和监护的僵化性,尊重被监护人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意思自治 ...
2021/8/19 13: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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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程度上说,近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内容和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未来中国民法应在把握与罗马法的源与流关系的基础上有选择的继受,实现对罗马法的理性发展,上述都是对罗马法的自然法正义、理性精神的承继与发展的表现,实际上近现代中国民事立法法典化本身即是高度理性的体现 ...
2021/8/14 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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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公法作为法的一种表现形式,惟有从纵向的历史进程,公法与社会生态,公法与人的生活,公法与道德宗教以及法律等之间,”{5}换句话说,公、私法的划分,其本质乃是社会事实的呈现,这正如“水落石出”那样,它们之间的划分是与相应的社会生态相匹配的,社会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
2021/8/19 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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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合论文摘要: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应当完全由税法加以规定,也就是说,税事实行为多为私法行为,可能是私法的法律行为,也可能是私法的事实行为,笔者认为,税事实行为应当具备以下特点:(一)权利义务效果法定性税事实行为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
2021/8/26 14: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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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合论文摘要: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应当完全由税法加以规定,(二)界定税事实行为的边界法律事实是模态的事实,立法者从生活事实中提取法律事实是根据其立法政策和价值判断标准进行的,笔者认为,税事实行为应当具备以下特点:(一)权利义务效果法定性税事实行为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
2021/9/3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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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jianli/,第二个理由:基本权利不能提供足够的指导作文/zuowen/,第三个理由:私法当事人之间并不受基本权利约束论文网 ...
2021/8/13 23: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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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私权”作为基础性概念却频繁地出现在相应的辞条中,如“私权之主体”(SubjectofPrivateRight)、“私权之取得”(AcquisitionofPrivateRight)、“私权之客体”(ObjectofPrivateRight)、“私权之丧失”(LossofthePrivateRight)和“私权之变更”(AlterationofthePrivateRight)等,三是,“私法”及“私权利”的概念,已经被相应的诸如“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或学科研究,所分解了,这就导致于我们不能或者不必从整体上去认识这些“私的”概念,而“私”的含义,也来源于拉丁语,意指“被剥夺”的“privates”和“被隔离”的“privus” ...
2021/4/24 1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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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法之分的溯源与作用依据大陆法系的传统分类,法律被分为公法和私法,①公私法之分由来已久,源远流长,其生命力绵延数千年而不衰,如果说公私法之分整体上渐成普适之定论的话,那么,唯独关于公私法之分的标准或依据一直难有定论 ...
2021/8/30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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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论述了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对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了分析,并具体阐述了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的适用,二、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适用的必要性既然民法规范在行政法适用具有可能性,那么,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民法规范是否有必要在行政法中适用呢,这使得民法规范在行政法中适用的空间增大,而且,行政法对于这类非强制性行政方式大多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时,在行政法中类推适用民法规定显然是必然要求 ...
2021/8/21 6: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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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私法之分的溯源与作用依据大陆法系的传统分类,法律被分为公法和私法,①公私法之分由来已久,源远流长,其生命力绵延数千年而不衰,如果说公私法之分整体上渐成普适之定论的话,那么,唯独关于公私法之分的标准或依据一直难有定论 ...
2021/8/30 16: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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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起点:关于宪法的“国家取向”“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问题的逻辑起点是宪法的“国家取向”,正是宪法的这种“国家取向”的功能定位,使得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发生效力时会引起巨大的争议,[8]这样,“公民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问题的逻辑前提就不存在,问题既然不存在,基本权利在私法领域发生效力就应当没有任何理念上的障碍了 ...
2021/9/5 13: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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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行政法民法民法典立法技术论文摘要:公法对私法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法来实现,这是对行政法和民法的关系、特性,对民法立法技术的要求缺乏应有的了解,首先和行政法相比,民法调整范围小,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性质单纯;其次,行政法主要规定人的行为,民法则主要规定权利以及权利之间的界限 ...
2021/8/21 5: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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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开始,修改《涉外私法》的工作启动,到2001年4月,新的《韩国国际私法》公布,7月实行,二、韩国2001年国际私法起草、制定情况[4],2001年《韩国国际私法》的起草、制定经过了严谨、细致的过程,其中很多方法值得中国在制定国际私法时借鉴 ...
2021/9/7 19: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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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说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是西方法律学上一大传统,并不为过,公法的发达确实只是“近代”的事情,但是公法毕竟早已存在,如果写一部“公法史”,我们将怎样处理其中的联接与断裂 ...
2021/8/17 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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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商事法律的修订出台,商事裁判作为一项独特的司法活动,商法是直接围绕商事主体的营业活动的,一般认为包括公司、票据、证券、保险、海商、破产、商业登记等,其行为还包括商事买卖、商事代理、居间、信托、运输、仓储及银行等内容,但现代商法又具有公法性,尤其像商事贸易管制制度、商事主体登记制度、商业会计制度等,既可属商事法律制度,又可属经济法律制度 ...
2021/8/26 1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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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说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是西方法律学上一大传统,并不为过,公法的发达确实只是“近代”的事情,但是公法毕竟早已存在,如果写一部“公法史”,我们将怎样处理其中的联接与断裂 ...
2021/8/17 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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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内在要求以观,税法与私法本质上应为统一,并具有内在、广泛的联系,其本源就在于“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和保障”,由此,以“税法与私法的关系研究”为契机,进而可促成中国税法研究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从理论、实务及方法论三方面创建中国现代税法(学),(一)市场经济对私人财产权的确认前提条件之一在于对“私人财产权”③的确认 ...
2021/9/3 9: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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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法理论研究之历史、现状(一)德国和日本一般认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作为一个学术概念起源于德国,但其社会法理论是一种没有完成的理论:该理论表明了“市民法”和“社会法”可以共存的观点,但并没有对两者的相互关系展开法律技术层面的具体论述,该理论中的“社会法”的性质未免有些模糊,社会法理论再勃兴(一)社会法理论再勃兴之意义当下,大陆法系关于社会法相关领域的既有研究多为对某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的具体研究 ...
2021/8/14 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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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法理论研究之历史、现状(一)德国和日本一般认为,第三法域之社会法作为一个学术概念起源于德国,但其社会法理论是一种没有完成的理论:该理论表明了“市民法”和“社会法”可以共存的观点,但并没有对两者的相互关系展开法律技术层面的具体论述,该理论中的“社会法”的性质未免有些模糊,社会法理论再勃兴(一)社会法理论再勃兴之意义当下,大陆法系关于社会法相关领域的既有研究多为对某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制度的具体研究 ...
2021/8/14 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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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担保的立法与实践民法的担保制度已经非常成熟,特别是就民法与公共行政法而言,两者在法律制度上存在广泛的共同点,如债的制度、担保制度、法律关系的理论等,事实上,行政法使用了民法的许多重要概念,如所有权、侵权、代理等,这些概念在民法和行政法的不同语境下表达着相同的内容 ...
2021/8/17 17: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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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的价值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所追求的更多是社会的整体利益,是一种宏观的,全局的效率民法是私法,但是,民法中的平等观念,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平等,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性的平等 ...
2021/8/23 3: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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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黑格尔所言,法的命令是:做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1].以人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以私法自治、人格独立、权利神圣为价值取向,让人成为真实的、自由的、有尊严的人,事实上,我国民法典面临的历史境遇与发达国家民法的历史境遇有所不同,鉴于国人普遍尚未接受个人自由、私权神圣等现代价值理念的洗礼,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抓住当前民法法典化的契机,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私法自治原则 ...
2021/8/23 5: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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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私权/私法自治/人格/民法典,诚如黑格尔所言,法的命令是:做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1].以人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以私法自治、人格独立、权利神圣为价值取向,让人成为真实的、自由的、有尊严的人,鉴于国人普遍尚未接受个人自由、私权神圣等现代价值理念的洗礼,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抓住当前民法法典化的契机,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私法自治原则 ...
2021/8/19 2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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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私权/私法自治/人格/民法典,诚如黑格尔所言,法的命令是:做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1].以人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以私法自治、人格独立、权利神圣为价值取向,让人成为真实的、自由的、有尊严的人,鉴于国人普遍尚未接受个人自由、私权神圣等现代价值理念的洗礼,笔者认为,我们应当抓住当前民法法典化的契机,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私法自治原则 ...
2021/8/19 2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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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诚信纳税”是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话题,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主义市场是法治经济,诚实信用原则的制度机能,一直以来,大陆法系主张公法与私法的基本性质是相异的,排除类推适用的方式,采用一般法律思想理论,承认公法上有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
2021/9/16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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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诚信纳税”是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话题,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般而言,诚信原则具有如下功能:
,一直以来,大陆法系主张公法与私法的基本性质是相异的,排除类推适用的方式,采用一般法律思想理论,承认公法上有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
2021/9/8 9: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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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民法现代化的理论模式主要有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制度(身份)以及近现代民法模式,它们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这种模式的共同特点在于:通过对“从身份到契约”理论模式的扬弃,提出了“契约”后现代民法的发展模式,上述理论模式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民法现代化的趋势,其共同的不足表现为:将民法现代化归依于法的现代化,对民法现代化个性的研究比较缺乏 ...
2021/8/27 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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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法典草案之评述欧盟民法典的起草汇集了欧盟最顶尖的学者和律师,在历经二十余年的讨论之后,其结构和内容逐步走向成熟,1993年德国著名的担保(Bürgschaft)案件(BVerfG19October1993)深化了“人权保护”对欧盟私法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欧盟民法典草案将为欧盟私法进一步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 ...
2021/8/18 2: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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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民法现代化的理论模式主要有从身份到契约、从契约到制度(身份)以及近现代民法模式,它们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这种模式的共同特点在于:通过对“从身份到契约”理论模式的扬弃,提出了“契约”后现代民法的发展模式,上述理论模式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民法现代化的趋势,其共同的不足表现为:将民法现代化归依于法的现代化,对民法现代化个性的研究比较缺乏 ...
2021/8/27 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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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法典草案之评述欧盟民法典的起草汇集了欧盟最顶尖的学者和律师,在历经二十余年的讨论之后,其结构和内容逐步走向成熟,1993年德国著名的担保(Bürgschaft)案件(BVerfG19October1993)深化了“人权保护”对欧盟私法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欧盟民法典草案将为欧盟私法进一步统一奠定坚实的基础 ...
2021/8/18 2: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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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显然属于一般的商品经济体制,还没有进入市场经济阶段,林纪东甚至认为“公法与私法之区别问题,为行政法研究上之先决问题”〔9〕,我国政府的管理方法应当由单一的传统的权力行政方式向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结合的多样化的方向转变,理论上也应给予权力行政与非权力行政以同样的重视 ...
2021/4/27 9: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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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经济模式显然属于一般的商品经济体制,还没有进入市场经济阶段,上述分析表明,为了保证我国经济体制顺利地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政府干预在现阶段必须加强,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我国行政法学者和实际部门对非权力行政与权力行政的划分都很不敏感,认识很不清晰,注意力都集中在传统的权力行政方式上,忽视非权力行政方式的研究和运用 ...
2021/8/30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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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资本主义时期,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政治国家就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政治国家,在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过程中,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为,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展了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塑造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塑造了市民社会的自治体制,促进了适合于市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形成⑤,事实上,与其说是宪政要求公民社会必须与国家分离,不如说宪政本身就是公民社会与国家分化的结果,“宪政主义产生于国家与社会的界分的历史过程中”[18](250页) ...
2021/8/29 1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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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针对违反强制性规定行为之效力问题,日本民法学界却历经了100余年的认识、争论、反思,形成了民法学上极其著名的“法令违反行为效力论”,[3]其用语多为“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但由“应当”所提示的法律规定并非总是强制性规定,法律行为违反“命令”和“社会规范”(如公序良俗)而无效,性质上是私法自治“内容”界限的逾越,而“处分权”的僭越则仅是私法自治内部“权限”界限的逾越,两者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
2021/8/17 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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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提要国财产包括不能进入或者尚进入民事领域财产(包括国享有所有权财产)与进入民事领域财产两部分,、国财产及国所有权性质及其法律特征()国财产含义及其存形态首先必须明确国财产、全民所有财产以及国所有权几概念及其相关系,物权法仅对所有权及其他物权进行规定并不涉及物权外财产权利所以物权法所指国财产仅是国财产部分即国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财产 ...
2021/9/12 21: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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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般法律思想说”和“法之本质说”从不同角度揭示了行政法中诚信原则的渊源,诚信原则只能从行政法中发掘,而不能从私法中导入,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展开具体表现为:行政主体之间的诚信、行政立法中的诚信、自由裁量领域的诚信、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中的诚信等等,行政法中的诚信原则系民法中的诚信原则外部类推所致 ...
2021/8/20 2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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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在点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法律部门,欢迎浏览,由于社会关系复杂交错,彼此联系,因此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法律部门离不开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二者并不是一个概念 ...
2021/8/31 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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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格学说经历了从自然人法律人格演进到团体法律人格,再到国家法律人格的过程,使得法律人格呈现出三种类型,法律人格学说经历了从自然人法律人格演进到团体法律人格和国家法律人格的过程,使得法律人格呈现出三种类型,四、国家法律人格的双重性(一)法律人格的双重性同一主体同时具有公法人格和私法人格,谓之法律人格双重性 ...
2021/8/19 8: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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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格学说经历了从自然人法律人格演进到团体法律人格,再到国家法律人格的过程,使得法律人格呈现出三种类型,法律人格学说经历了从自然人法律人格演进到团体法律人格和国家法律人格的过程,使得法律人格呈现出三种类型,四、国家法律人格的双重性(一)法律人格的双重性同一主体同时具有公法人格和私法人格,谓之法律人格双重性 ...
2021/8/19 8: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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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法律将会继续地发展特别是私法治并且将会出现法律全球化日趋统、私法治、成法与判例相融合使法律更加合理终实现法律相对统下多元化法律并且公法得以限制和私法得以充运用指导义以法史把握法律趋势,法律全球化、法律全球原因纵观人类法律发展史法律产生以历了族群法、城邦法、国法、国际团体法发展程是法律规所规围扩程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要法律不断发展要法律所规围扩这必然会引起法律全球化,纵观世界法制史人类社会从习惯、礼仪、宗教、德教等无形行规到法律这有形行规法律走了族群法、城邦法、国法、国际团体法发展程 ...
2021/10/25 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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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诚信原则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确立总结大全/html/zongjie/,本文试图着眼于行政权能的整体格局,分析在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的必然性与合理性,进而探讨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体系中得以确立的基本路径,二、行政法体系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现实合理性诚信最早只是道德准则,后来法律化于罗马法的诚信契约 ...
2021/8/27 18: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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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4015302对于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究竟是否名副其实,理论界还有不少争议,首先从历史看,宪法并不能适用于私法领域是有着世界范围内的深远渊源的,在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社会经济生活状态的急剧转变,以及贫富分化的加剧,社会中日益出现强势权利对弱势的侵犯与欺压,这种侵犯在很多时候是隐性的,因而也是无法用具体法律规范来调整的 ...
2021/8/30 2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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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所要解决的问题在于,除了宪法明文规定适用于私法关系之中的基本权利之外,宪法上的其他基本权利在同为基本权利享受者的私人之间,在何种程度,以何种方式,发生效力,宪法对第三人的效力还存在一定的规范前提,换言之,在宪法中还存在着涉及公民民事权利的条款,正是由于这些条款的存在才使得宪法对民法发生一定的效力具有了可能性,在论述了宪法对民法发生效力的逻辑前提以及规范前提之后,宪法影响民法的具体方式便成为需要具体论述的对象,这也就是宪法对第三人效力的问题 ...
2021/8/28 8: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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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借鉴私法中的若干概念与思路,在税法的完善中合理设定、合法运用他人责任对税收当事人的制约,对于国家税收债权的履行至关重要,本文对此浅谈己见 ...
2021/5/15 2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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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告诉我们,解决环境问题,仅有公法保障是不足的:
,在动力来源方面,公法的利益内容是公共性的,其力量源泉在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这是一种道义发动机制,仅借助于公法手段保护环境,主要依赖于人们的道德观,对于这样的新型权利,其理论基础、权利本体、权利价值以及权利运行都必然有着不同于传统民事权利的特性,如何认识这些特性,是民法手段能否在环境保护领域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也是制定“绿色民法典”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
2021/8/16 15: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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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编辑, ...
2021/8/18 14: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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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编辑, ...
2021/8/18 14: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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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法域公司法规定迥异,这与美国及欧共体成员国有相似之处 ...
2021/8/8 10: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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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法域公司法规定迥异,这与美国及欧共体成员国有相似之处 ...
2021/8/8 10: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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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证券法》中公法责任规定比较到位而私法责任规定明显缺位,导致证券责任失衡,纵观《证券法》在法律责任方面的全部规定,可以看出,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在该法里严重失衡,据此,我们可以认为,无论何种证券违法行为,只要造成他人损失,行为人就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2021/9/4 1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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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律行为是民法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概念,然而其含义究竟指什么,法律行为是不是仅为合法行为,在学界存在争议,民事法律行为,通常简称为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事实的一种,这就是说,实施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乃是为了发生预期的私法上的效果,若不具备这种预期目的,则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其他民事行为或其他行为 ...
2021/8/31 9: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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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故资本主义实为“无产国家”,意指国家无产、而私人有产,国家藉由征税分享私人之经济收益以为国用,又可名为“租税国家”,我国也强调“所有权神圣”,但却是“国家”所有权神圣,而非“私人”所有权神圣,反之,税法亦影响私法原理,比如税法对“所有权绝对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的限制,税法对私法主体形态演变的作用等等 ...
2021/9/6 1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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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浓厚的公法化特点,传统公法文化今天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并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关键词:公法文化,法律文化,传统,现代化,”[1]与公法、私法定义划分相对应,一般认为,所谓公法文化是指公法相对发达,以公法精神为灵魂,法体系、法实施、法运行中贯穿着公法精神的法律文化 ...
2021/8/18 17: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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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分析:基本权利发生私法效力的宪法依据;在上节中我们说明,由于政治理念上的变迁,我国开始有必要讨论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问题,但是,这并非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基本权利的效力就应当扩及私人关系,(一);作为私法主体的国家在我国,国家对于私法领域的介入极为深刻,(三)具备强势地位的其他主体除了前述两种与公权力有密切联系的特殊主体的私法行为外,纯粹的私法主体的行为同样也会妨害他人的基本权利,所不同的只是这时更多表现为基本权利的冲突 ...
2021/8/13 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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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分析:基本权利发生私法效力的宪法依据;在上节中我们说明,由于政治理念上的变迁,我国开始有必要讨论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问题,但是,这并非是说,在当前的中国基本权利的效力就应当扩及私人关系,(一);作为私法主体的国家在我国,国家对于私法领域的介入极为深刻,(三)具备强势地位的其他主体除了前述两种与公权力有密切联系的特殊主体的私法行为外,纯粹的私法主体的行为同样也会妨害他人的基本权利,所不同的只是这时更多表现为基本权利的冲突 ...
2021/8/13 4: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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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些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公权化”理论,即在承认知识产权私权本质属性的前提下,指出知识产权是公权化的私权,试图以此来寻到新的“突破口”,主张知识产权公权化的学者大都不否认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本质属性,而是在承认知识产权私权性的同时强调知识产权的公权属性,即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知识产权私权应该认定为公权化的私权,而且这种公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甚至将知识产权的公权性上升到知识产权内部主要矛盾的高度加以讨论,主张知识产权公权化的学者大多提及“私法公法化”趋势,认为知识产权私权公权化与“私法公法化”暗合,或是认为二者互为因果,抑或认为知识产权公权化就是私法公法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
2021/8/21 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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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些学者提出了“知识产权公权化”理论,即在承认知识产权私权本质属性的前提下,指出知识产权是公权化的私权,试图以此来寻到新的“突破口”,主张知识产权公权化的学者大都不否认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本质属性,而是在承认知识产权私权性的同时强调知识产权的公权属性,即认为由于种种原因,知识产权私权应该认定为公权化的私权,而且这种公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甚至将知识产权的公权性上升到知识产权内部主要矛盾的高度加以讨论,主张知识产权公权化的学者大多提及“私法公法化”趋势,认为知识产权私权公权化与“私法公法化”暗合,或是认为二者互为因果,抑或认为知识产权公权化就是私法公法化的表现形式之一 ...
2021/8/21 1: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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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传统税法研究过于强调税收之“权力性、强制性与无偿性”,因而使税法异化为侵犯(私人)财产权的“侵权法”,与作为“维权法”的私法形成对立,”②故资本主义实为“无产国家”,意指国家无产、而私人有产,国家藉由征税分享私人之经济收益以为国用,又可名为“租税国家”,”⑦(三)小结现代国家作为租税国家,在放弃由自己占有并经营财产以获得收益(财政收入)、即所谓“所有者国家或企业主国家”角色的同时,必然要通过税法制度“分享”私人经济主体的经济收益以维持国用 ...
2021/7/10 21: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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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讲,城镇化就是城市空间化(许学强、刘琦,1988),城镇化不但带来城市空间的扩展与外形的演变,更放大了城市空间的功能,户外广告所占据的空间属于城市公共空间,就像城市土地一样,城市公共空间归国家所有,城市土地归地方政府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由地方政府管理自无异议,第二,一些以方便市民生产生活为目的而使用的城市公共空间,比如地下通道、地下管线、地上走廊、广场空间等,对这些空间由市民无偿地、非排他性地使用,属于公物,主要受公法的调整 ...
2021/8/31 19: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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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法律关系的工具,其是私法自治的手段[1].一方面,私法自治的核心也就是意思自治,这恰恰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者在发生作用的时间有先后之分,只有成立的法律行为才能够生效,所以,从理论讲,即使在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的法律行为场合,成立与生效也是具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要以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的基本区别为前提 ...
2021/8/18 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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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法律关系的工具,其是私法自治的手段[1].一方面,私法自治的核心也就是意思自治,这恰恰是法律行为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二者在发生作用的时间有先后之分,只有成立的法律行为才能够生效,所以,从理论讲,即使在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的法律行为场合,成立与生效也是具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要以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要件的基本区别为前提 ...
2021/8/18 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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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部门群,立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国家机关的等级结构一致的,如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法律、宪法等,尤其是随着宪法的发展,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越来越小,成文宪法中有不成文宪法的成分、不成文宪法中也有成文宪法的成分,实际上,凯尔森的观点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看到了公法与私法都是国家法的一种,对此,美浓部达吉认为,公法与私法的区分的确是针对国家法而言的,对于与国家无关的社会法,则根本没有区分为公法与私法的必要 ...
2021/8/31 2: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