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医疗安全医疗质量责任状

卫生院医疗医疗安全与医疗质量责任状

依据万年县卫生局X卫字[20**]8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针对我院实际状况加强职工之间、科室之间相互配合意识,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医疗事故和责任事故暂制定如下如下责任状:。

1。值班人员必须在院内就寝24小时不得离岗,危重病人来院就诊必须在5分钟内到岗就位。若出现第一次未就岗实行500元罚款,出现第二次未就岗加重处罚,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宣布待岗处理,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医疗事故和责任事故)向主管部门申请开除处理

2。危重病人晚间在我院治疗中,值班医生应尽全力治疗抢救,其他辅助科室人员应积极配合, 不得无故拖延到岗,出现此类情况视为对职业无责任心,不适合于在此岗位工作,按待岗处理;对患者在口语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示意或诱导患者,发生此类发生情况,情节轻的罚款300元作为警告,再次出现按待岗处理

3。发生农药病人或危重病人在我院死亡所产生的医疗纠纷,在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处理无故拖延或不到场者视为没有集体观念,发生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作为待岗处理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医院职工(签字) :。

20XX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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