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日常管理规范: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售楼部日常管理规范:售楼部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将自己接待客户在自己的《客户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并在下班前在部门的客户登记表上转登,售楼主管审核确认,以此作为划分客户归属的凭证;。

2客户登记应包含客户的称呼并有联络电话及欲购户型,如缺少或错误较多可视为无效登记;。

3客户登记簿由销售主管保存,登记簿用完或销售结束后交给销售主管,不得涂改和销毁;。

4电话咨询的客户一律不准做客户登记,而是做电话记录;。

5客户登记有冲突的,以先登记者为准;。

6售楼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填写跟进记录表,每个客户来访后的跟进不少于三次,客户的有效期为最后一次跟进后一个月内,因跟进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被其它售楼员接待或跟踪)的后果自负;。

7夫妻关系、情侣关系、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视为同一客户登记一个人的资料即为有效。其余视为不同客户,以先登记者为准;。

8所有职员对所登记客户资料均应严格保密;。

9售楼员的直接提成计算以登记本先登记的记录做为主要依据。如其中有其它售楼员协助接待者,原则上协助接待者的行为作为部门集体互助奖分配的主要参考依据。故意抢客者将不在此规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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