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经验与启示

[内容提要] 资本账户开放印度一揽子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度政府对资本账户开放采取了灵活而实用的态度。本文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商业性外部借款和非居民印度人计划四个方面介绍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的主要内容,分析了银行改革、汇率制度与资本账户开放的关联性。印度和中国的资本账户开放进程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也存在值得中国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 印度资本账户开放银行改革,汇率制度。

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的背景介绍。

从某种意义上讲,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的推动力来自于外部压力。1991年5月,印度爆发了严重的国际收支危机,外汇储备的极度短缺迫使印度政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求助。根据 IMF一贯性的贷款要求,时任印度财长的曼·辛格制定了一揽子经济自由化改革方案,这标志着印度与独立以来实行了40多年的半管制经济体制决裂,走向了全面对外开放的道路。

1992年,Rangarajan领导的“国际收支高级委员会”向拉奥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印度尽快实现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同时采取渐进的、“可以计量”的步伐开放资本账户,报告强调印度应实现利用外资形式的转变,由债务融资转向非债务融资,减少对官方援助的依赖,吸引更多的私人长期资本。 1995年8月,印度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随后印度储备银行(RBI)成立了以Tarapore为主席的“资本账户可兑换委员会”,专门从事资本账户开放的准备工作。1997年5月,Tarapore委员会提出了印度分3年实现资本账户开放的时间表。

1997年前,国际社会对资本账户开放的后果普遍持正面看法,Tarapore报告无疑部分受到了这种乐观情绪的影响。Tarapore报告出台的几个星期后,爆发了以资本账户危机为主要特征的亚洲金融危机,印度政府在庆幸之余,也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双刃剑效应”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需要指出的是,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的风险并非没有预见,在Tampore报告中,明确列出了资本账户开放需要的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①将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控制在3.5%以内;②1997—2000年3年内的通货膨胀率平均不能超过 5%;③健全国内金融体系,将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比率降至5%以下;④外债占GDP的比重降至 20%—25%;⑤解除储蓄存款之外的利率管制。虽然印度在亚洲金融危机后放慢了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但从总体上看,印度资本账户开放仍是沿着Tarapore报告设计的路线图向前推进的,但表现出一种小心谨慎且实用主义的作风,即根据前提条件得到满足的程度而适时调整资本账户开放的步骤。

印度资本账户开放的主要内容。

1.外国直接投资。

1991年,根据印度政府公布的《外国直接投资适用部类特别准则》,在35个指定的优先部门,占总股本51%以内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可获得自动批准,不符合自动批准的申请由外国投资促进局个案处理,但批准标准大幅放宽,批准程序也有所简化。

1997年,印度扩大了向FDI开放的产业名录,将包括电信和机场在内的9个产业的外资股份比例放宽至74%。2001年,允许在电力等行业中的外资100%控股。1991年,流入印度的FDI总额中,只有7%是自动批准的,到2001年,这一比例已上升到25%,需要个案批准的仅剩下印刷媒体、国防与战略工业等敏感行业。除了核能、国内零售、博彩、房地产、茶叶以外的农业种植等少数领域,印度几乎所有部门都对FDI敞开了大门。

2.证券组合投资。

1992年2月,印度财政部批准国内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和外币可转换债券(FCCB)在境外融资,但要求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通信、石油等基础设施。1996年6月,印度取消了发行GDR和FCCB的数量限制。1998年5月,除了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GDR、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筹资用途限制完全取消,但FCCB筹资仍需符合商业性外债最终用途的要求。2000年后,印度公司获得自动批准发行GDR和FCCB。

1992年9月,印度允许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QFIIs)投资国内证券市场,1993年2月,外国证券经纪公司获准在印度营业。印度对QFIIs投资总量没有限制,但要求QFIIS持有一家印度公司的股份比例不能超过24%,这一比例1998年后上升到40%。1997年3月和1998年4月,印度对QFIIs开放政府公债和国库券市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印度对QFIIs投资本息的汇出金额和时间没有严格规定,但对股息和利息征收20%的所得税,并对1年内汇出的外资征收30%的资本增值税,从而形成对短期投机资本的制度性排斥。

20世纪90年代,印度外国证券投资流入与FDI并驾齐驱。2001—2002年财年,流入印度的外资中有40%属于证券组合投资,共有来自 28个国家的500多家QFIIs在印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注册,由QFIIs持有的资本占到孟买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本总额的12%。

3.外部商业借款。

1991年的危机以后,印度政府对外部商业借款(ECBS)实行严格的管理,借款主体、年度借款总量、期限和最终用途均受到限制。1997年3月,印度扩大了对外借款的企业名录,同时提高了单个企业借用外债额度的上限。1998年6月起,期限在10年以上的ECBS不再实行总量限制。 2000年,印度企业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债和再融资可获得自动批准,基础设施项目的借款上限则被提高到2亿美元;并允许企业可自主借入3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在伦敦银行间折放利率(U— BOR)的基础上加上国家规定的溢价。除了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印度对ECBS最终用途的限制已基本被取消。

除贸易信贷之外,印度对短期外债仍实行严格的数量控制。为了有效地管理外债风险,1997年,印度允许外汇交易商在国际金融市场从事货币互换、期权、远期等交易,并建立了国内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2003年6月,印度外汇市场推出了1年内的卢比期权交易。随着国家外汇储备的增加,印度政府还鼓励部分出口型企业提前偿还外债以降低债务负担。

4.非居民印度人计划。

印度在20世纪70年代推出了非居民印度人计划,以优惠的利率条件吸引非居民印度自然人NRIS(拥有印度护照或其父母和祖父母曾经是印度公民的印度侨民)和海外法人团体OCBS(由印侨控股60%以上的外国公司)在印度银行开立卢比非居民账户(NRERA)和外汇非居民账户(PCNR),前一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允许自由汇出,后者则仅允许利息自由汇出,但由政府提供外汇担保。

1992年6月,印度外国居民开放了非居民非偿还卢比账户(NRNR),允许这一账户的利息自由汇出;1993年5月,FCNR对外国居民开放,但撤销了政府对该账户的外汇担保。2002年4月1日,印度将NRERA和NRNR账户合并,并宣布允许FCNR账户的本金自由汇出,从而实现了印度卢比在NRIS账户下的自由兑换。印度政府还逐步取消了给予FCNR账户的优惠措施,同时对 NRERA给予政策倾斜。

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通过NRIS账户进入印度资本,成为印度外资的重要来源。NRIS账户余额从1991年3月底的137亿美元上升到 2003年3月底的285亿美元。卢比存款在全部 NRIS账户中的比重也从1991年3月底的1/4上升到2003年3月底的2/3,这一结构的变换使 NRIS账户变得更加稳定。

印度银行业的改革与资本账户开放

1.改革前印度银行业的特征。

1947年独立以后,印度银行国有化作为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的重要途径。20世纪50年代中期,印度政府对原印度国家银行实行了国有化,成立公营印度国家银行集团。1969年,接管了14家存款在5亿卢比以上的银行,1980年又对6家存款20亿卢比以上的大银行实现了国有化,组建了国有化银行集团,最终建立了公营银行占绝对优势的银行体系。

虽然以公营银行为主体的商业银行体系为印度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政府过多干预等原因,印度公营银行的经营状况一直不佳,金融风险也不断累积。1990———1991年度,印度国家银行集团的盈利率为1.5%,国有化银行集团的盈利率仅为1.0%,在印度27家公营银行中,有25家的逾期贷款比率在10%以上,有的银行甚至超过35%,不仅远低于国际先进银行的水平,也低于印度国内外资银行和私营银行的水平。

2.20世纪90年代以来印度银行业改革的措施。

印度银行业改革的目标是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竞争力,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解除银行业发展的外部抑制、引入审慎性的监管标准和重塑银行组织体系。具体的改革措施有:

(1)降低现金准备率和法定流动比率。在 1990年以前,印度商业银行的现金准备率(CRR)和法定流动比率(SLR)维持在10%和30%左右的水平。1991年后,RBI逐步降低这两个比例,到2001年,印度商业银行的CRR和SLR分别降至 4.5%和25%的水平。

(2)放松利率管制。1992年后,RBI对于所有存款只规定利率上限,1995年10月起,所有表列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决定2年期以上存款的利率。在贷款利率方面,继取消银行同业折借的利率限制之后,1994年RBI对20万卢比以下的贷款仅规定最低利率,20万卢比以上的贷款利率则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

(3)建立规范的银行监管制度。1991—1992年,RBI要求印度商业银行引入谨慎会计原则,并改变定点实地检查的监管方式,采取更有效的报表稽查制度,RBI还制定骆驼评级法(CAMEL)评级标准,评价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为达到《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度的要求,从1993年到 1998年,印度公营银行共进行财政注资1644.6亿卢比,并于1993年修改了《印度国家银行法》,准许公营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筹资。

(4)改革公营银行体制。1997年,在Narasimhan委员会的建议下,印度成立了“迅速纠正行动机构”,对有问题的公营银行进行早期干预。1999年11月,在公营银行推行自愿退休计划,大大减轻了公营银行的负担。为了打破公营银行的垄断,鼓励自由竞争,1993年,RBI颁布了私营银行的设立标准,从1991—1992年度到1996——1997年度,印度国内私营银行从23家增加到了34家,外资银行从23家增加到3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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