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宏观分析

摘 要: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服务型政府的根本出发点是怎样把握公共利益,作者认为,代表公共利益政府,应在多元利益关系“表达”和“博弈”的基础上,寻求整个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均衡点”。中国现阶段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二是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三是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四是在维护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方面提供“公共安全性服务”。

关键词: 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公共利益公共服务体系   一、服务型政府的涵义及其主要标志    (一)服务型政府的涵义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在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的指引下,把为公共利益服务作为各级政府一切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资源配置和政府机构等方面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并且实施一整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断地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二)服务型政府的主要标志    标志之一:根本出发点--是不是从全体公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公共利益服务?这是一个根本的标志,也是政府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当前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这种状况很难成为服务型政府。基于此,在进行政府转型中需要强调“人文价值取向与基础制度规范”。  从公共利益出发,在利益关系多元化的今天,怎样把握公共利益?我认为,代表公共利益政府,应在多元利益关系“表达”和“博弈”的基础上,寻求整个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的“均衡点”。  标志之二:职能定位--是不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首先要解决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到底承担什么样的职能的问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政府基本上是一个“经济干预型”的政府。改革开放30年来,虽然发生很大的变革,但是还有一些惯性在运作。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工作报告里曾明确提出 “三不”:第一,政府不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第二,政府不包办企业的决策;第三,政府不代替企业去招商引资。“三不”的提出实际上就是力求摆脱过去经济干预型政府的羁绊,真正地凸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标志之三:服务内容--是不是建立并实施一整套符合国情、切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  标志之四:服务方式--是不是不断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如何用好电子政务,如何更加透明、更加高效。天津南开区提出“超时默许制”,规定一个时间,如果下级报给上级的材料,上级没有答复,就视同默许。这就是为了提高政府的效率。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给政府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在职能定位、资源配置和机构设置上,怎样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这个切入点,呼唤着政府要进行改革,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深化经济、社会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2008年有一项重大的活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我认为,应以此作为一个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推进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来寻求体制创新的新突破。这个突破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体制改革。这项改革进行了近30年,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突出的问题就是有些“硬骨头”还没有啃动,或者说没有攻破。比如垄断性行业的改革,至今进展并不理想;要素市场化改革,进展也比较迟缓;还有某些部门(如铁路部门)的政企分开尚未分开,等等。尤其是十七大报告所讲的推进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还没有完全“破题”。这跟政府职能定位有关。如果还是经济管制型,或叫经济干预型,这种情况很难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从社会体制改革方面来说,当前一个突出的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公共服务和公共品的要求(特别是对医疗、教育、社保、廉租房等的要求)日益增长的要求,与政府在供给方面难以满足老百姓的要求或者说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与政府职能在这方面的“缺位”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几个方面,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适应国际竞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倒逼”建设服务型政府    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世界格局当中。研究中国的问题,除了着眼于本国的发展和改革,还要看中国和外部世界的关系,尤其是在“入世”之后。“入世”不仅对中国企业和市场的体制有挑战,同时对于政府宏观管理体制也是一个挑战。从一定意义上说,甚至比对企业和市场体制的挑战更为严峻。按照国际规则办事,有一些通行的东西,比如,政府要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政府要遵守透明化原则,政府要遵循“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等等,这些都对政府自身的体制提出了挑战。    (四)建设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是当今世界人类的共同文明    在世界范围,从纵向来说,建设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进程大体呈三阶段。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前,基本特征是“有限的公共服务体系”。三四十年代之后,尤其是二战结束后,人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从注重经济增长,到既注重经济增长,又关注社会发展和进步。在这个背景下,有些国家建立了比较成型的公共服务体系,比如瑞典、挪威、丹麦以及芬兰等等。上世纪80年代后。有些国家着手对曾经实行过的公共服务体系进行改革,把人文关怀和经济可行结合起来,把政府的公共职能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这种变革一直延续到今天。  从横向来说,许多国家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上有不同的类型,从资料看大体上归纳为:一是以公平为主导、兼顾效率的。二是既讲公平,又讲效率,但在一定程度上对效率看得比较重。三是把公平和效率“平起平坐”的,实际上完全的平起平坐,不易做到,总会出现倾斜。中国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不能完全照搬外国,而是要从自己的国情出发,研究其规律性,以适应自己的发展阶段。  中国的国情比较特殊,这种特殊性表现为“三合一”: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转型的国家;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而且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这么复杂的国情,因此,在借鉴国际经验时特别要强调适应性,必须从国情特点和所处的历史阶段出发,创建自己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