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集团销售处考勤制度[113891]
一、销售处实行六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值台人员工作时间:8:00—20:00。
二、按岗位规定上下班时间,需要调整时由公司决定,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三、考勤实行打卡签名制管理,按时打卡签到,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严禁代签,违者以旷工论处。
四、超过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月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论处;超过30分钟后到岗为旷工;下班时间提前一分钟为早退,月累计三次按旷工一日论处,且不得以补请事、病假相冲抵。
五、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论处,且不享受当月奖金。一月累计三次旷工者给予开除处理。
六、请假:
(1)除特殊情况外,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便于部门安排工作。
(3)请假须持请假条,员工请假二天之内,由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分管副总裁批准。总经理请假由分管副总裁批准。
(4)请假条由领导签批后,交考勤处备查。请假当日不计薪金且不享受当月奖金。
(5)假期结束后,员工需到考勤处销假。
(6)轮班工作,应按时交接班,若接班者未到岗,交班者应及时报请部门经理,在未安排好交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岗,对无正当理由而未接班者按旷工论处。
(7)事假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期限未上岗视为自动离职。
七、轮休:
1、周一至周五,全体人员上班。
2、周六、周日售楼处前台人员按组轮休。
3、周日销售后勤人员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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