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住院精神病人自杀意念研究

作者:赵丰戎 方华琴 孙连军。

【关键词】 精神病。

安康医院作为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主要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其性质决定收治的大部分对象具有住院周期长,出院难度大的特点,给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如何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预防和制止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安康医院持续保障医疗安全管理的核心工作。本研究试图通过对长期住院精神病人自杀意念发生的情况及其有关的心理因素的分析,提出一些更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防止这类病人自杀行为的发生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住院>3年,诊断符合CCMD-3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的精神病人,其中,随机抽取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一般精神病人各50例,均为男性,平均年龄(35.1±2.82)岁,平均住院时间(8.3±0.73)年;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的95例;情感性精神障碍的5例;入院后一直服用≥1种的抗精神病药物。

1.2 方法。

采用夏朝云等人编制的自杀意念自评量表(SIOSS)进行评定,该量表共26个条目,包括绝望因子正常值(2.51±2.21)]、乐观因子正常值(0.49±0.71)]、睡眠因子正常值(1.31±1.21)]和掩饰因子正常值(5.61±3.39)]等4个因子,总分越高,自杀意念越强;使用统一的指导语,主要是针对近1个月自杀意念发生情况;对随机抽取的50例一般精神病人和50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分别命名为普通组与监管组,同时,对监管组中性质为一般肇事肇祸的和严重肇事肇祸的分别命名为一般组与严重组;评定结果采用SPSS10.1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普通组与监管自杀意念的比较。

见表1。表1 普通组与监管自杀意念的比较(略)。

2.2 监管组中一般组与严重组自杀意念的比较。

见表2。表2 一般组与严重组自杀意念的比较(略)。

3 讨论   自杀意念多具有隐蔽性、广泛性和偶然性,而自杀行为常不是偶然的或无原因发生的,是由多种因素综合引起的,主要与婚姻、经济状况、心理状况、人际关系、精神和躯体疾病等有关[2]。研究表明,50%~90%的自杀死亡者可以建立精神疾病的诊断[3]。这说明精神疾病是导致自杀的主要原因,精神病人作为特殊的高危人群,如何预防其自杀行为的发生,作者认为可能关键在于了解其认知、情感活动情况,掌握其自杀意念发生情况,进而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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