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及预防

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及预防。

稳健性原则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保持谨慎、安全的态度,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者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者提高警惕,以便应付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但由于稳健性原则本身所具有的倾向性、不平衡性以及实务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随意性,使得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经常发生冲突,如何改变或预防其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重要手段,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      一、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      (一)会违背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要求   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审慎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最终可能失去不偏不倚的立场。真实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稳健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显然与真实性原则相矛盾。   (二)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发生冲突   稳健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权责发生原则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配比原则要求一定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会计期间内确认计量,以便正确计算和考核成果。   (三)与历史成本原则冲突   在稳健原则下,存货可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背离。因为如果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可变现净值指重置成本,当重置成本低于存货的历史成本,存货就按重置成本计价,这显然违背了历史成本原则。但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当时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四)与可比性、一致性原则冲突   根据稳健性原则不同,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而可比性、一致性原则都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而且不得随意变更。但稳健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于是与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发生冲突。所有这些都破坏了会计的一致性。      二、预防及解决冲突的措施      从理论上讲稳健性原则具有较强的倾向性,其自身的局限性和矛盾性又使其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不能从根本上避免,但恰当地运用它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冲突的。   (一)稳健性原则在应用中要注意一个度的问题。应用稳健性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它的运用程度,过度稳健或不够稳健都会降低其优点、扩大其缺点,使企业财务状况得不到正确反映,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可行的方案是寻找一个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平衡点,使稳健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适度地把握有赖于会计人员准确的职业判断,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是确保稳健性原则适度运用的关键所在。   (二)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十二条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原则居于首要位置,稳健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当稳健性原则与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冲突时,应根据经济业务活动的不确定性而定,不确定性程度较高优先考虑前者,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将稳健性原则运用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稳健性原则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稳健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稳健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四)加强审计监督,强本文由收集整理化内在约束机制,防止滥用和曲解稳健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冲突。从而使稳健性原则得到充分而合理的运用。   另外,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项,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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