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电子合同的几个法律问题浅析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电子合同法律问题法制化建设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不完善已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一些相关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含义及特征作了阐述,对电子合同具体法律问题作了剖析,就电子合同签定、认定、支付电子签名法律问题作了浅析,并对电子合同的立法及法制化建设作了介绍。

电子商务发展给信息领域带来新机遇,也对传统法律关于合同签定的实质要件、合同有效性操作规范、合同可行性原则、电子合同支付电子合同签名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要求提出了严峻挑战。

现行合同法律如不及时修订已无法满足电子合同发展要求,有必要为电子商务建立必要的电子合同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健康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1.电子合同概述   电子合同电子商务交易的核心内容,电子商务中的合同采取了新形式,具有新含义和特点。

(1)电子合同含义 电子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计算机网络为媒介、通过在网上发出要约和承诺,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重要保证。

新《合同法》肯定了电子合同法律地位,把电子合同界定为一种书面形式合同[2,3]。

不同于传统合同,电子合同在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没有纸张单据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合同订立方式,很难用传统的国际贸易法律来判定合同是否成立等问题

(2)电子合同特征 电子合同具有鲜明的特征。

电子合同只存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里,看得见却摸不着是其本质特点。

再者电子合同还存在风险性。

电子合同电子数据在传递过程中有可能被他人窃取或截获,已达成的电子合同有可能受病毒攻击或被他人恶意篡改。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

电子信息的输入需要简单化和标准化,电子合同不可能像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条款齐备。

电子商务能否顺利进行,离不开电子合同,而如何使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以实现对当事人利益和义务的保护及监督已成突出的问题

电子合同具有法律认定性。

我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3]。

2.电子合同基本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中订立电子合同以及电子贸易中进行电子支付等过程需注意以下基本法律问题:   (1)电子合同签定法律问题 电子合同订立过程:由贸易双方的任意一方(要约人),根据双方的贸易意向起草要约,要约起草完成以后,通过网络传递给另一方(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发出承诺、要约人收到承诺后则电子合同生效。

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收件系统时合同生效。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的,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使电子合同效力认定及操作问题变得非常复杂,需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电子合同法律问题

网上签定的电子合同,电子票据成为合同、提单、保险单等单据存在的唯一证据。

由于电子数据有容易消失、容易被篡改和安全难以保证的弱点,在保持电子数据原貌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客观限制因素,电子数据以及间接信息的效力问题成为民事诉讼中十分棘手的难题。

电子提单是电子数据交换与提单相结合的—种形式,提单信息被转换为数字信息后,在网络间高速传递,最后由接受方计算机处理为原信息。

如何在电子合同签定过程中转让电子提单不仅成了技术问题,也带来法律解释上的问题

(2)电子合同认定法律问题 传统书面合同订立只要双方当事人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则该合同成立。

因为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字或印章具有独特性,它既可成为认证该合同的依据,又能防止合同被他人伪造,表达了双方自愿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的意愿。

电子签名是和电子合同认定相关的一个法律问题

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在,依附在电子文件并与其逻辑相关,表示签名并同意电子文件内容并可用以辨识电子文件签署身份的签名方式,它具体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的关键问题是有效性,它必须具备独特性、可辨别性、可靠性等特征,才能与他人签名相区别,才具有法律上的有效性[1,2]。

传统合同中各国法律主要把签字作为认证手段,书面形式是签字的物质基础,签字的实现以书面文件存在为前提。

电子签名由符号及代码组成,任何一方的电子签名都可随时改变,以保护其安全性,需从法律上予以认可。

如何对他方的电子签名予以辨别和认可,是实际操作中易出现的法律问题

通过数字签名方式以确定交易方的身份,要判断电子签名真伪及辨别签名者身份,可依靠认证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

电子签名具有以下特征:   ①电子签名有效性。

电子签名是一种电磁记录,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签署者本人享有拒绝、排斥任何未经法律监视、窥探及披露的权利。

电子签名具有可识别性,使用者以此表达身份,任何其他人均不能伪造该签名

电磁记录是否有效需符合电子签名法律所规定的“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作为电子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其效力如何,直接关系着交易成本和交易安全。

电子签名与—般的手书签名一样,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得到立法、司法部门的认可。

电子签名认定性。

电子签名可通过认证中心按照发公钥与私钥的方式解决身份确认问题

电子签名存在于数据电文中,签名者事后不能否认自己签名的事实,电子签名是一种特殊的书面签名

电子签名具有不可否认性,通过论证签名来确认其真伪和法律认定问题

电子签名符合法律关于签名的要求,法律通常规定只要采用了某种可靠的方法来证实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同意信息和包含的内容,且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是可靠的,则这种信息就符合法律关于签名的要求,电子签名也符合法律签名的要求。

电子签名具有与书面签名同样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本身具有原始证据的法律效力[4,5]。

(3)电子合同支付法律问题 电子货币的支付电子合同中最核心的一环。

电子货币通过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

电子货币以计算机为依托,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领域,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简便、安全、迅速的特点。

电子支付作为电子合同付款手段是必要的,是电子商务中的重要环节。

电子支付方式是真正决定电子商务意义的环节,是电子商务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

电子支付电子货币、网上支付结算的时效等问题都将对国际商务活动和银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需对现行的规则和标准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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