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本定价关键概念研究

摘要:本文对人力资本定价关键概念进行研究,确定了人力资本定价的逻辑起点,为理清企业人力资本定价问题,综合各个学派的研究成果排除了障碍。   关键词:人力资本 定价 关键概念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我们发现对人力资本定价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企业的物质资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不清,是目前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使得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理论研究失去了基础,造成了研究范围和研究结论的巨大的差异和不必要的争论,给理清企业人力资本定价问题、综合各个学派的研究成果设置了障碍。因此,对相关概念研究对象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科学的界定,是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研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首先对企业人力资本定价所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研究。   一、人力资本   1. 人力资本的内涵   18世纪后期,人力资本理论开始萌芽。亚当•斯密认为“一个国家全体居民的所有后天获得的有用能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获得能力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所以这种能力可以看作是在每个人身上固定的已经实现了的资本”。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参加商品生产的有资本、土地和劳动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创造了物品的效用,而效用使物品具有价值。李斯特在考察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时,把资本分为两类: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充分论证了人力资本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创造作用。   二战以后,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提出了人力资本的理论体系。他在1960年提出人力资本概念并解释为“人力资本是指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通过投资形成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健康状况)所构成的资本。这种资本是人自身在经济活动中可以获得收益并不断增值的能力”。他将人力资本形成归结为五个方面的原因:医疗和保健、在职人员训练、学校教育、企业以外的组织为成年人举办的学习项目、个人和家庭为适应于就业机会的变化而进行的迁移活动。人力资本把人当作投资的产物,是资本的形态,而且是非同质的,它与物质资本一起共同体现了社会关系,即人与人和人与物的关系,也与物质资本一样能够分享经济的剩余。80年代后期卢卡斯、罗默、斯科特等经济学家进一步拓展了人力资本理论。卢卡斯将资本区分为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并将劳动力划分为纯体力的原始劳动和表现劳动技能的人力资本,认为只有后者才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罗默认为生产要素应包括4方面:资本、非技术劳动、人力资本和新思想。其中人力资本是按接受教育的年限来衡量,而新思想是指特殊的知识,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   人力资本理论从上世纪80年代初传入我国,国内学者对人力资本概念的定义还处于比较发散阶段。有的学者从价值角度定义人力资本(如王金营、刘广珠、李中斌)。王金营认为“人力资本是由通过投资形成凝结在人身体内的知识、能力、健康等所构成,能够物化于商品和服务,增加商品和服务的效应,并以此获得收益的价值”。刘广珠等认为: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体内,能够物化于商品或服务,增加商品或服务的效用,并以此分享收益的价值。有的学者从生产要素角度定义人力资本(如王建民),他们认为“人力资本概念可以界定生产与经济过程之中,并用于进一步生产,由人的使用产生的力量推动生产进行,以实现产出最大化目标的生产要素”。有的学者从产权角度界定人力资本(如钟庆才),他们认为“人力资本是指人力资本产权主体通过投入一定费用可以获得的并能够实现价值增值的,为实现效用最大化,并依附于产权主体身上的价值存量的总和,并以此分享收益的价值”。有的学者从能力的角度定义人力资本(如王林、罗红),他们认为:人力资本是指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与胜任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这种能力生产增长的主要因素,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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