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团公司资本控制失效的原因与解决措施

目前 ,我国大型集团公司基本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现行 法律 法规也要求 企业 在内部机构之间建立分权制衡关系,外部环境对企业及其内部机构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是,我国集团公司资本控制失效 问题 仍然存在,如所有者不明确、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中小股东的资本控制权无法得到保证、董事会功能形同虚设、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不到位、控制权剩余索取权不匹配、外部资本控制力较弱等。一、集团公司资本控制失效的原因 分析 (一)所有者资本控制不力 从股权结构看,我国大部分集团公司都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尤其如此。这类公司虽然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相关法律仅就国有股股权代表的义务作出抽象规定,并未对国有股股权代表任职资格作出明确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国有股股权代表应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国有资产产权代表的责、权、利并未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国有股股权代表缺乏作为所有者的利益驱动,不能很好地行使作为股东对公司资本控制的权利。同时,股东需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而我国法律只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这样,在国有股所占比重过高的公司,中小股东因出席股东大会也无法有效表达其意愿,而对出席股东大会不感兴趣,使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国有企业政企不分、产权所有者缺位,也是导致大型集团公司资本控制失效的重要原因。产权清晰,对国家而言,就是使企业的每一份国有资产都有一个统一的、全权负责的机构来行使所有者职能;对企业而言,就是要使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进入企业,形成企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问题。

代写论文 (二)管理者控制权剩余索取权不匹配 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企业管理者资产控制权剩余索取权不匹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所有者作为企业剩余索取权在法律上的拥有者,对企业承担最后的风险,却不能对企业实施规范有效的控制,企业控制权的绝大部分实际上落入管理者和员工手中。(2)管理者作为最难监督、最具信息优势的群体,却不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剩余索取权。虽然已有不少企业开始推行年薪制,但都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剩余索取权。(3)国有资产所有者没有具体人格代表,政府各主管部门并非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却以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干涉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向企业索取剩余索取权。(三)内部机构资本控制职能未充分发挥 目前,我国集团公司已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资本控制,基本上都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机构,但其功能并未充分发挥。(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存在形式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出席股东大会人数偏少;股东大会时间短,大部分股东大会在半天内完成;股东大会否定议案的极少,股东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种议案绝大多数均以通过告终。股东大会没有很好地把握其资本控制权利,很难真正发挥其资本控制功能。(2)董事会。由于国有股、法人股比重过高,董事会成员的产生由大股东垄断,无法摆脱行政任命色彩。董事会成员构成的内部性,使集团公司内部经营机制难有较大改观。同时,由于员工董事、债权人董事和外部独立董事的缺乏,集团公司难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保护员工、债权人、国家、资本所有者利益。(3)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主要由企业内部产生,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监事很难对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有些监事会成员由非专业人员担任,对于如何发现、查处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专业素质上存在缺陷;监事会不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事务缺乏深入了解;《公司法》赋予监事的职权操作性差,如对董事和经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仅仅有权要求其进行纠正,而没有如何对其进行惩戒的条款和强制措施。这些都是导致监事会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的原因。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四)外部市场资本控制力较弱 在市场 经济 条件下,市场体系由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共同构成。(1)商品市场。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发育仍不完善,市场运行秩序也不很健全,秩序维护体系不能迅速有效地发挥作用。同时,市场信息 网络 不发达,不能充分发挥作用。(2)资本市场。目前,我国资本仍然很不完善,有关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也不很健全。虽然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但国有股、法人股的真正全流通还尚待时日。同时,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不全面,投资者信息成本高昂,很难获得及时、可靠的投资信息,并据此作出决策。这样的资本市场很难对公司董事、经理人产生压力。(3)经理人市场。目前,集团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大都由国有企业改造而来,企业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占60%以上。企业董事、经理人员依然主要从原企业领导层中产生,或由国有大股东委派产生,而国有大股东依然按照行政任命方式向企业委派董事甚至经理人员。这种干部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仍未得到根本改观,很难对公司的董事、经理构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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