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1)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

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退税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购入商品退补价款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送出样品的税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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