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区法院审结一起监理公司偷税案

日前,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单位偷税案,一审判处被告单位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公司罚金人民币50万元;被告单位董事长兼总经理孙立宪及办公室主任兼会计张廷文作为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以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于1998年6月至2000年7月先后为多家建设单位监理工程。

其间未将监理收入全部入帐,并多列支出,造成该公司2000年度少纳由于应计税收入应提未提企业所得税131617.69元,应提未提营业税及附加税23436.43元,纳税调整不当少计企业所得税69125.91元,合同应计未计印花税1019.23元;又采用编制虚假工资表,多列支出,造成2000年度少计企业所得税22515.90元。

上列各项总计247715.16元。

另查,2000年度被告单位帐面已提税金总额274108.21元,因此应计未计税金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为47.47%.期间,被告人孙立宪被告单位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告人张廷文任被告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兼会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采取在帐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收入的手段,2000年度未缴和少缴应纳税款247715.16元,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为47.47%,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

被告人孙立宪和张廷文身为被告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