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模式

毕业论文网   第一 政府角色的定位      一、政府介入的理论依据:市场失效、市场欠缺和“反哺”说   农业产业化证券市场市场经济的产物,应该由市场配置资源。

政府对此是否应该介入?政府如果介入是否会干扰市场秩序和干扰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失效”理论为政府的介入提供了依据。

首先,由于农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相当部分是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的配置中会出现市场失效,市场失效则需要政府介入。

其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外部性,外部性的存在也会导致“市场失效”。

再次,由于市场欠缺的存在,也需要政府市场功能完善之前,替代市场机制行使职能。

最后,落实农业的重要战略地位需要逐步由农业哺育工业向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转变,实行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

二、政府的宏观调控   现代市场经济无一例外的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要承担宏观调控的职能。

农业的现状告诉我们,要创造农业进入证券市场的条件,让农业与其他产业在平等的环境进行市场竞争,政府的支持和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1、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和执法推进农业市场化,营造与证券市场相衔接的条件。

借鉴各国的成功经验,政府可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解决农业走向资本市场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务之急要做好两项工作:(1)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集中和扩大农场规模是生产专业化、一体化要求。

(2)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通过规范化的、受法律保护的要素市场,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集体资产的评估与产权改革,农村中各种债权债务的变更和转让,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的转让,使各种生产要素在流动中得到优化配置,使农村的资本市场发育同全社会资本市场发育进行衔接。

2、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增强农业进入证券市场的实力。

产业政策是政府将宏观管理深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对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组织和产业布局进行调控,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

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支持农业进入资本市场的作用体现在:(1)运用财政政策,加大农业的财政投入,建设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市场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以及农村道路、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

(2)运用信贷政策,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行各业与农户、农场、合作社签定信贷合同,以贷款、补贴和付款等方式把资本投向农业

(3)运用税收政策,给予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税赋方面的优惠,增强其盈利能力。

3、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完善证券监管审批制度,支持农业进入证券市场

政府的作用体现在:(1)目前企业上市审批的办法中,明确支持农业企业上市,对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更要给予优先上市;(2)扩大集体所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支持经济效益好、规模大的合作社企业经过改制进入证券市场,使这些企业实现规模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3)要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配股资金投入到农业项目,以促进农业的发展。

(4)减少对农业企业债券融资的限制,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在国内外发行企业债券,并允许企业债券通过正常程序进入证券市场交易、流通。

(5)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条例,支持设立农业产业投资资金。

三、政府的调节与干预   世界各国政府干预经济活动主要有干预市场秩序、干预经济总量、干预特定产业和干预企业经营等四种不同模式

此外,政府在必要时还应直接介入,支持农业进入资本市场

1、我国现有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存量资产,大多数是国有或集体资产。

2、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变动需要政府出面组织协调或进行资产的行政划拨。

3、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或其他自然资源是农业产业化的独特资源,是农业资本经营的重要内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企业政府的配合和互动。

必须强调的是,政府上述干预是因我国农业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价格扭曲、市场欠缺等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是盘活农业存量资产,增强农业盈利能力,支持农业利用资本市场

与此同时,政府另一重要任务是,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培育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创造让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让市场调控企业经营的条件。

当这些条件成熟后,政府即从这些领域退出。

在这个意义上,政府现在的干预是为了将来的不干预

第二,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及其对农业作用的加强,我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市场将成为农业投资体制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政府投入仍须加强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最重要的基础产业,应当同能源、交通、原材料一样,列为政府投资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政府农业投资与整个经济增长同步。

对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政府农业投资尤为重要。

政府农业投资方面应该发挥的作用,一是稳定和加强政府直接投资农业的支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农业投资对增加农业投资的重要导向和示范功能。

但是,我国长期以来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分向工业倾斜,导致农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业投资与其他产业投资的差距不断拉大。

建国以来财政农业投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投资总量虽有所增长,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下降;(2)政府农业投资增长不够稳定,地方政府表现尤其明显;(3)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总体比重略有下降,农业科研投资呈下滑态势;(4)政府农业投资行为有弱化倾向。

解决上述问题,政府部门要真正把农业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首位,逐步偿还对农业的欠帐。

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的指挥职能,要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农业投资的比例。

2、改革农业投资的方式,提高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变分散投资为集中投资,重点集中在公共农业,包括中型水利建设工程投入,基础性和应用性农业科研投入,农用工业发展及区域农业综合生产等。

3、合理量定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农业投资的职能和范围,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关系,确保各级政府农业的投入。

4、对农业投入实行“基金化”管理,防止农业资金的“非农化,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农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基金制度,扩大基金的来源。

二、金融与农业信贷   金融是现代经济核心。

我国现已形成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建立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

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经营性的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构成了农村金融体制。

由于农业贷款比较效益差,长期以来,农业信贷资金不稳定且有下降趋势。

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承担了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是政府在信贷上支持农业的重要力量。

为保证农业发展银行真正负起信贷支农的使命,一方面必须推进其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另一方面人民银行应在贷款、贷款准备金、利率方面给予优惠,财政部应按期拨补贴息和利息补贴。

三、农村集体、农民、企业和外商的农业投资   作为多元化农业投融资体制的组成部分,农民、证券市场以外的企业和外商也是农业投资主体。

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农业投资特点是:总量不大,比重下降。

农民对农业投资长期徘徊不前,其农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也不断下滑,农产品交易条件和农业投资的比较利益水平,是影响农村集体和农民投资行为的关键因素。

要提高其农业投资的积极性,必须构造激励保护机制,理顺工农产品价格差,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业投入的比较效益。

工商企业和外商近年加大了农业投资力度。

1993年和1997年间,国家农业投资和国内农业贷款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但利用外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的比重持续上升。

与此同时,外商直接投资农业项目的平均规模不断增大。

外资的增长速度表现出外商对中国农业投资兴趣;同时,中方合作者已不仅限于乡镇企业,国内一些较有实力的工商企业也已进入农业领域,成为农业投资主体的一部分。

四、证券市场融资   政府、银行和农民都无法担负农业所需资金的供给责任,这已被几十年的经济实践所证明。

农业必须走向社会、走向市场

发展证券市场是改革投资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成果。

利用证券市场融资,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不及的优越性:(1)融资渠道社会化。

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吸引全社会的闲散资金,有最广阔和充足的资金来源;(2)股票筹集的资金可以长期使用,不须偿还,投资者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3)可以通过配股、增长新股进行反复筹资,具有再融资功能;(4)企业上市时通过改制评估,溢价发行股票,原有资产体现了保值增值;(5)资本市场的投融资活动,使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下,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水平。

发展证券市场融资功能,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培育更多的证券市场主体。

2、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客体。

3、建立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4、努力开拓海外融资市场,稳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5、培养和发展企业化中介机构。

第三,融入证券市场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一、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在市场农业体系中,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首先表现在它的普遍运用性。

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还表现在农民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现代农业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家庭经营已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的生产主要是为了销售,经营是为获取利润。

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已经成为企业,农场主就是企业的管理者,他们对内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对外按价值规律从事经营,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农产品以企业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并进入商品生产和资本市场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业市场化进度表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农业生产经营也出现企业化趋势,传统的自给自足的或半自给自足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开始向商品化的面向市场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

家庭经营企业化是农业产业化融入资本市场的基础。

二、以合作社经济为中介   经济合作制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的国际现象,在世界上许多 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广泛存在。

发达国家中小农户的农业现代化,大都是通过组织专业农业合作社实行的。

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我国农业现已进入联合与合作的时期。

合作社以经济手段把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户联系起来,共同办一些单家独户难以办到的事,弥补家庭承包经营的不足。

目前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已涌现各类的合作社

从职能上可分为农业生产性合作社农业流通领域合作社和各类服务性合作社

各类型的合作经济,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根据我国国情和国际经验,这种由拥有独立财产权利的农户在分户经营基础上建立的合作经营会有很强的生命力。

目前,我国的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一是直接组织农户参与一体化经营,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二是联合有关企业与农户共同参与一体化经营,成为农民与龙头企业紧密联系的桥梁。

三、以公司为主体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当今最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态。

公司是一个集合范畴,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共五种形式。

我国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企业企业或者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组成的联营企业;城乡居民在自愿基础上出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公司,外商在我国境内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农业股份公司的设立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以农业企业为主体,吸收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发起设立,并以农业为主营业务;一是以工商企业为主体,吸收其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发起设立,以农业为主营业务。

股份公司比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大,具有更为便利的集资条件和科学管理体制,其中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更是行业中最具实力的企业

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其资产总值、销售额、净资产收益率、利益总额等,在同行企业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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