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中的刑讯逼供

[目录]  、刑讯逼供行存主要原因、当今何要减少和避免刑讯逼供3、刑讯有功还是有制分析、刑讯逼供行实践难以认定使这行有了存成长空5、减少和遏制刑讯逼供法律对策[摘要]  刑讯逼供作发生刑事诉讼程侦环节出现种侵犯人权不明现象立法上早已被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禁止但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行。

该行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行身却并没有因《刑事诉讼法》有了禁止规定而销声匿迹。

[关键词] 刑讯逼供、减少刑讯逼供提讯

刑讯逼供行存主要原因司法人员办案偏爱口供这是不争事实。

虽然我国刑诉法明确规定不得轻信口供还规定判案不要必须有被告人口供但是实践侦人员没有口供不结案检察人员没有口供不起诉审判人员没有口供不判案等情况确实屡见不鲜。

都知道口供不可靠办案分依赖口供很容易出问题但是又都千方计获取口供似乎手没有口供心里就觉得不踏实。

刑讯并不是我们这代产物野蛮古老法制烈火和沸水考验以及其他琢磨不定械斗“神明裁判”就是刑讯雏形。

古老野蛮法刑讯产生根是将人致烈火交给神裁判。

而几行年今天刑讯已有了己新义其产生根也发生了变化。

那么当代刑讯到底根是什么?笔者想以刑讯身基上噗揄方法向 揭开其真正面纱。

前面提到了刑讯概念既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行其目是了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

口供刑事诉讼被称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证据种。

而且是直接原始证据从另角看正是因案件已发生不能重现所以其他证据获得具有很困难激发人惰性而使用刑讯获得证明力强口供

司法机关要口供就是要证据这里我们推出了二层概念——证据

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切事实。

它是证明犯罪事实唯手段。

刑事案件是已发生而且不可能重现客观事实司法工作人员明案件证实犯罪唯途径就是充分全面地惧与案情有关证据并运用证据正确推理判断明案件 情况发现案件事实真相。

离开了证据要想明案情证实犯罪是基上不可能所以公安机关要费劲力气获得证据

不仅如证据还是进行刑事诉讼依据刑事诉讼全部程从某种义上说谎就是运用证据程。

立案逮捕定罪各程没有了证据就无法进行下这里我们有从证据引出了三层概念——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要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活动。

从定义我们就能看出实际上刑事诉讼是将犯罪与理事责任相连接纽带只有通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才能是国实现刑罚权能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刑罚处罚使无罪公民权利得到保护。

这里提到了犯罪刑罚便是我们要四层概念法制社会里般情况下犯罪刑罚是对立统两者对立主要表现犯罪是侵犯法益行而刑罚是保护法益手段刑罚是对付犯罪工具。

其统表现刑罚犯罪都是阶级社会特有现象二者相依存没有犯罪就没有刑罚没有刑罚也就没有了犯罪

但是刑罚真正目不是惩治罪犯而是保护法益预防犯罪所以刑罚强和犯罪下场应该更重对他人效既预防他人犯罪

刑罚对他人影响是正是法律想得到效——看到了别人因犯罪行受到了身体痛苦而这种贝卡利亚所称易感触力量。

更能人们心留下印象促使人们己行前回考虑到己行要承受身体痛苦从而使其重新考虑己定达到预防犯罪目但是犯罪刑罚有存这刑事诉讼程如推迟刑罚会得到使犯罪刑罚两概念分离开结。

推迟刑罚尽管也能给人惩罚犯罪印象但是他造成印象不象是刑罚倒象是表演。

刑罚及性是比较有益犯罪刑罚相隔越短人们心犯罪刑罚系越突出越持续因人们可以很然将犯罪当作起因将刑罚当作必然结。

所以了实现刑法终极目刑罚及性是必要。

二、 当今何要减少和避免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这是无庸赘述。

早7世纪法国有人就曾深刻地指出刑讯是种绝发明它方面可以使志薄弱无辜者被判有罪另方面也可以使志坚强有罪者被判无罪。

() 刑讯逼供是种侵犯人权不明现象。

无论是犯人还是正常人他们都有着己尊严和人格刑讯逼供不仅侵犯了犯人人格和尊严还对犯人形成了严重心理障碍。

(3) 刑讯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前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能认有罪这是无罪推定原则容。

但是刑讯逼供前提正是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所以采取刑讯是因他们没有如实交代己犯罪事实必须采取定肉刑让他们所谓“准罪犯”认罪伏法。

() 刑讯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上面 我们提供刑讯前提是有罪 事实所以因是有罪我们就要对这种“准罪犯”衽定惩罚而被刑讯招供法院依法判他还要承担犯罪身惩罚对真正罪犯说这样话己所随惩罚是两伤惩罚既刑讯肉刑加上刑罚但己应承担只是判刑事责任而对无辜者刑讯无论招不招供他所随惩罚都是莫须有己不应承担所以刑讯所带惩罚总是被刑讯人该受到惩罚这是与罪刑相适应原则冲突。

(5) 刑讯诉讼弊端刑讯从侧面限制了其他正确取证手段运用。

证据种类很多因我们只重视了口供作用而忽视了其他证据取得。

久而久就产生对口供依赖限制了其他证据运用使我国司法侦手段特别是证据取得变落不仅仅是侦它也反映审判法官对口供分依赖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刑讯逼供要承担刑事责任正是因法官分依赖。

证据才会使侦人员铤而走险运用刑讯获得法官所要口供

从上面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刑讯逼供弊端及错误所。

三、 刑讯有功还是有制分析这种情况下刑讯逼供身又引出了致命缺陷它身只鼓励破案人员更加依赖刑讯逼供而不依赖提高技术提高己人员素质整体直辖市能力也很难有积极性提高己破案志和积极性。

因与者相比刑讯逼供身要容易很多简单很多这样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如刑讯逼供被当作种“有效”而方便破案“工具那么可以下结论说即使刑讯逼供是初步筛选实施其初步筛选成功率也不会很高进步说初步筛选成功北高低与对刑讯逼供依赖也有关系初步筛选成功北越高刑讯逼供必要性入水平就越低初步筛选成功北越低刑讯逼供必要性和水平就越高其结就进了恶 性循环越是依赖刑讯逼供越不投破案技术、人员素质等越是不投者初步筛选成功北就越低就越依赖刑讯逼供其结就是因刑讯逼供而导致;冤假错案比例就越而罪犯则很容易轻而易举地逍遥法外。

刑讯逼供虽然是有远有功但是人们什么还接受刑讯逼供功这种荒谬结论呢?从权利论角说它表明国人缺乏权利识。

权利论认即使有是只要某件事情损害了人们权利那么这也是不可取。

比如减少人口有利减轻环境压力但是是否可以以杀人犯辩护呢?恐怕不见得新生每人权利强调警察道德是保护每公民权利而不是保护某些人权利而牺牲某些人权利可能是刑讯逼供重要途径。

除了权利识淡薄以外刑讯逼供所以成社会共识还与犯罪身性质和刑讯逼供性质差异有关。

围社会只要也杀人犯整社会人即将受到震惊只要出盗窃犯所有人都可能 会按上防盗门所有人都会感觉到真实威胁这就说明犯罪是种公害物品但刑讯逼供却不是种公害物品某地某其正受到刑讯逼供威胁只是极少数人这种情况下如少数人利益从多数人利益了整社会安全感而以简单方法如刑讯逼供识别罪犯终惩罚罪犯就可能社会所共认可适当方法社会里只要出了杀人犯整社会人都将不稳孩子不安心上学人不安心工人重叠了晚上就早早关门只要凶手没有被绳以法社会就不会安心这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只要感觉上罪犯被绳以法了民愤就会得到平息社会也将恢复正常这种情况下如采取刑讯逼供方法是很容易被正当化当然刑讯逼供即使因而得以正当化也不能改变这结论所有刑讯逼供都是正当。

从论角徇刑讯逼供不是有功而是远没有合理性从权利论角衡量刑讯逼供损害人刑讯逼供受害者基权利没有合理根据契约论角说它共识基础是因犯罪疚与刑讯逼供疚围不致而形成是多数人虚假利益牺牲少数人实际利益型也是不合理从制激励角看刑讯逼供轻易使用还将理步导致恶性循环破案技术越越差刑讯逼供用得越越多是冤假错案北越越上升。

当然从法律角说刑讯逼供还违反弄法违反宪法没有全法性更何况刑讯逼代是野蛮社会标志任何现代明社会都特别强调罅刑讯逼供

四、 刑讯逼供行实践难以认定 使这行有了存成长空虽然我国《刑法》已将刑讯逼供作种犯罪高速但实践因证据情况难以认定方面由讯问参与主体只有侦察机关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因缺少见证刑讯逼供证人证言。

而且由刑事案件从挽留到提请批准逮捕长可处长至30日从而使得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而当产生身体健康得以修复从进入到检察机关侦监督环节已 境迁难以发现和认定是否发生刑讯逼供行并有列国法律也示明确规定对刑讯逼供办案机关有举证责任因而认定冶金部是否有刑讯逼供行是难上加难现司法环境检法两院对 出现犯罪嫌疑人供述公安机关对其有刑讯逼供行而犯罪嫌疑人身又检不出身体伤害也只能要公安机关出具是否存刑讯逼供说明也难以具体认定刑讯逼供行办刑讯逼供案件存难就使侦机关办案人更加有恃地恐。

五、 减少和遏制刑讯逼供法律对策针对刑讯逼供行不少学者和人士也都提出了许多建议较致认观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制衽侦押分立制非法证据排队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制讯问律师睚场制等等但这些方法人认都不程上存缺陷。

对沉默权制虽然因我国已加入国际条约实行沉默 权是问题但犯罪嫌疑人沉默并不能防止侦人员对其刑讯逼供、侦押分立制虽然能有效通不系统实现制约和监督但还要投入很精力分立机关归属问题并且这种侦押分立变不能对押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问题 非法证据排队原则我国法律其实已避孕药确定与国外相比只是非法排队程不而已。

这原则强调是排队刑讯逼供证据使用而不如何有效防止刑讯逼供行至全程录音录像制要全国围各级侦机关普遍实行涉及到量金人力投入现有条件征不具有可操作性讯问律师场 制因其所产生上安排冲突亦不能适应侦工作要。

我认针对刑讯逼供法律对策既要考虑有效地保护人权又要合社会发展实际善这样才能有操作性而不只是仪理论认识高我有如下五建议() 建立看守所提讯制这制要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看守所进行无论是押犯罪嫌疑人还是押犯罪嫌疑人讯问五节引入羁押场所介入而降低刑逼供行产生。

这制可以有效杜绝检察机关仙案件刑讯逼供行因看守所属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分属两系统相制约上明显另方面也可以弱化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刑讯逼供速因看守所必竟脱离了办案部门身办案区域从现有法律框架职能分工角考虑制衽是有可行性。

其要犯罪嫌人所市县看守所进行不塌法〈刑诉法〉关指定地规定也就说法不必修改〈刑诉法〉其二捍守所与公安机关侦部门属系统询问看守所进行公安机关部可以很容易地协调达成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制约配合关系以及案件数量双方也容易达成共识其三看守所提审手续和管理上也较完善能够很地反映提讯提讯情况有效地反映诉讼程。

其四检察机关看守所有驻所检察室可以通赋予相应监督权力倒挂地开展相应提讯监督。

() 看守所提讯实行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刑讯逼供得以产生原因就审讯主体也就是侦机关办案人员讯问可以接角到犯罪嫌疑人如物理上有屏障则然无法实施目前般 年境 所都有律师用会见室其设计上有物理隔离措施这种设计就能很地实现这功能因只要年境 所将其它提讯室稍加改造并由看守所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提入室加以锁闭隔离便能较地实现这审讯主体隔离制。

(3) 实行禁止看守所以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原则刑讯逼供目取得犯罪嫌疑人口供犯罪嫌疑人“屈打成招”以再以笔录或录音录像形式固定下很多案件都是有了犯罪嫌疑人供述以才立案才刑拘。

因笔录和视听根就不能反映出制作以前侦机关讯问真实程这也是什么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弄讯逼供行较挽留前弄讯逼供行程序主要原因因有效控制犯罪嫌疑人入所前讯问笔录形成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因禁止看守所以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就切断刑讯逼供行先刑讯形成笔录完成链条。

() 将年境 所以上产生讯问材视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法律只要有了禁止性规定那么奸污禁止性规定违反程序所取得材就不应做立案证据证据排队规则与禁止看守所以外对犯罪嫌疑人讯问相结合便能有效地了侦机关先行刑讯逼供获取口供案件。

(5) 实行严格进入看守所身体检制。

刑讯逼供直接危害就是会造成人身伤害相应因实行严格入所检制将会发现提讯前是否存刑讯逼供行这检制要由看守所和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合进行检前告知犯罪嫌疑人受到刑讯逼供有申诉、控告权利检结做提审附卷材以上这五种主要做法我认将会有效地控制和监督侦机关讯问程;有效地禁止和发现刑讯逼供行并且操作上易实行成较低。

这些都是理论上讨论真正实践臬彻底改变现状还是要司法工作人员实践具体运用制和法律所以项事业任重而道远但是只要我们努力进行 法制严格按照制程序办事那我们明天将会更加公正、公平。

[参考献]、杨宇冠《毒树——理论美国应用》2、熊子松《论沉默权与刑讯逼供》3、陈光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国政法学出版社修订三版4、张明楷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二版)5、贝卡里亚()黄风(译)〈论犯罪刑罚〉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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