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武钢“十一五”期间财务管理的影响

摘要:增值税转型是目前国家试点的一项税收政策,将来可能大力推广。文章从现金流和利润的角度,分析了重点利税企业武钢在“十一五”期间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过程中,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财务管理      一、对增值税转型的理解      从国际上来看,增值税按照对增值额的理解,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本文所指的增值税转型是指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所谓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企业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支出不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增值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武钢作为一个国有大型中央企业集团,预计在“十一五”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将会超过255亿元,购置的设备及工程物资将会占到总投资的60%—70%。在消费型增值税政策下,将会对武钢各年的现金流量利润产生极大的影响。为此,我们应结合武钢的实际情况,对消费型增值税武钢带来的影响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合理预期增值税转型武钢带来的影响。      二、武钢目前的税收体系      为确定增值税转型武钢集团公司现金流量利润影响,首先分析了武钢目前的税负的种类和水平,并考虑与增值税转型相关的能够产生影响的税收的种类和水平。   武钢集团公司目前负担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矿山资源补偿费、地方教育发展费、关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几乎涵盖了税法规定的所有税种。但是,与增值税转型相关的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效益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目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增值税转型主要是对增值税的负担水平产生直接影响,由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质就是形成固定资产的购进设备及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或部分抵扣企业各年负担的增值税绝对额相对减少,增值税属价外税,对企业的经营效益不产生直接影响,但能够节约大量的现金流出量。   企业所得税受到增值税转型的间接影响,在生产型增值税政策水平下,由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购进设备及工程物资的进项税额不能够抵扣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相应加大,在以后年度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增加企业的成本而减少利润现金流量相对增加。比较而言,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购置固定资产当年的现金流量增加,以后年度的利润也相对增加,但现金流量相对减少。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是受增值税转型影响而直接影响企业利润,分别依据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的7%和3%的比例计提。增值税转型直接影响企业各年度的应交增值税额,从而间接影响企业应交的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并进而影响企业利润。      三、增值税转型武钢财务管理影响      增值税转型武钢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影响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投资所购进的设备及工程物资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对公司现金流量利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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